索引号: | 00000004/202309-00001 | 主题分类: | 预算/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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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江油市武都镇 | 发文日期: | 2022-09-28 |
文号: | 关键词: | 2021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 |
四川省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2021年度
四川省江油市
武都镇人民2021年武都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政府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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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8月29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全年实现税收1.69亿元,位居全市前列;完成规模工业总产值37.25亿元(含调减0.6348亿),完成任务37.04亿元的100.57%;实现限额以上社消零总额8651万元,完成任务8650万元的100.01%;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87亿元,完成任务3.8亿元的75.49%;完成工业投资1.0745亿元,完成任务1.5亿元的71.63%;完成技改投资1.0745亿元,完成任务0.8亿元的134.31%。实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77元,完成任务数的100%。年内,除镇党委被评为绵阳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外,先后11个单位、27名干部被评为市级以上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2021年,全镇固定资产投资入库项目14个,入库金额3.8016亿元,超过年度目标任务数。但因部分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入库后不能及时产生经济数据,导致我镇固定资产投资仅产生2.87亿元,与下达的目标任务产生了一些差距。2021年内新开工及续建工业项目7个,但投资体量均偏小,无大型工业投资项目,导致工业投资仅完成71.63%。
二、机构设置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下属全额事业单位5个(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农民工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4470.48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54.23万元,下降9.22%。主要变动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和城乡社区支出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4310.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97.31万元,占64.9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12.78万元,占35.1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4324.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5.06万元,占44.97%;项目支出2379.93万元,占55.03%。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470.4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54.23万元,下降9.22%。主要变动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和城乡社区支出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12.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5.02%。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0.20万元,增长12.85%。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1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02.54万元,占49.87%;教育支出(类)8.50万元,占0.3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6.26万元,占0.9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4.06万元,占10.81%;卫生健康支出42.55万元,占1.51%;节能环保支出17.79万元,占0.63%;城乡社区支出343.54万元,占12.22%;农林水支出565.20万元,占20.10%;住房保障支出69.67万元,占2.4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2.09万元,占1.1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812.2万元,完成预算95.0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8.65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646.41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70.40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49.95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1.96万元,完成预算100%。
9.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61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4.56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13.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50万元,完成预算100%。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 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9.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结转至下一年度使用。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结转至下一年度使用。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55.64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74.87万元,完成预算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5.7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9.56万元,完成预算100%。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0.78万元,完成预算100%。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72万元,完成预算100%。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9.77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1.77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0.78万元,完成预算100%。
2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79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87.66万元,完成预算100%。
29.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1.88万元,完成预算100%。
30.农林水类(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预算100%。
31.农林水类(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0.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结转至下一年度使用。
32.农林水类(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完成预算100%。
33.农林水类(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预算100%。
34.农林水类(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6.25万元,完成预算100%。
35.农林水类(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36.农林水类(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39.65万元,完成预算100%。
37.农林水类(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6.8万元,完成预算53.26%,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结转至下一年度使用。
3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9.67万元,完成预算100%。
3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4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7.0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45.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58.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86.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33万元,完成预算70.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厉行节约,严控不必要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26万元,占56.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07万元,占43.62%。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6万元,完成预算87.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04%。主要原因是机关厉行节约。
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其他车型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2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应急管理、森林防火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7万元,完成预算56.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01%。主要原因是机关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0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52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0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部门到我镇检查、验收项目、招商引资等工作接待用餐(具体内容包括:1、接待市局单位到我镇检查工作,支出 0.68万元;2、友邻乡镇交流学习,支出 0.33 万元;3、招商引资工作,支出1.75万元;4、项目推进工作,支出1.31万元)。
本单位本年度无外事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2.7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78万元,比2020年211.28万元减少24.5万元,下降11.59%。主要原因是机关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7.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36.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0.9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工程项目及场镇清扫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0.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8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0.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87%。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都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人大及人大代表工作站经费项目等1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期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2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0.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3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为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3.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指反映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34.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35.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6.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3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8.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39.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40.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41.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42.农林水(类)水利(款)防汛(项):指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环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43.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44.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45.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出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46.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4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1年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是一个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独立核算综合机构,下设行政单位1个,7个综合办事机构,全额事业单位5个(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农民工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辖区内有行政村8个、社区3个。
(二)机构职能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人员概况
武都镇共有编制106名,实有在职人员93人。其中:行政编制53名,实有45人,机关工勤编制3名,实有3人。事业编制50名,实有45人。变动原因是人员调动、招录及退休等。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武都镇收入合计4470.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57.7万元,占66.1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12.78万元,占33.84%。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武都镇支出合计4324.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5.06万元,占44.97%;项目支出2379.93万元,占55.03%。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情况
1-1-1.编制完整: 自评得分:3.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我镇按照江油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在预算编制中严格按照市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做到底数清、数据实、项目全,增强了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根据武都镇机关各部门工作需要,编制了2021年度项目经费预算141万元,共涉及14个项目。
1-1-2.目标制定: 自评得分:5.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我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做到基本支出用款计划按年度预算均衡性原则提前计划,对结转资金和项目支出用款计划按项目实施进度编制,专项预算提前细化,做好规划和测算,按进度申报。
1-1-3.编制准确: 自评得分:9.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正确把握预算编制有关政策,确保及时全面掌握项目细化、数据准确,规范预算编制。
1-1-4.支出规范: 自评得分:5.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无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补贴现象;分配专项资金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并按程序报批。
1-1-5.支出控制: 自评得分:5.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本单位日常公用经费、预算项目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电费等科目,年初预算与决算无偏差。
1-1-6.动态调整: 自评得分:8.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本年度本单位归集上缴和缴回资金550.29万元。
1-1-7.预算完成: 自评得分:8.7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本单位截止2021年底,预算项目执行达到100%的项目24个,18个项目未达100%。
1-1-8.目标完成: 自评得分:5.2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按项目完成数量指标为核心,以2021年1-9月绩效运行监控情况为依据,共有27个项目指标达到预期值。
1-1-9.违规记录: 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本单位在预算管理、财务收支等方面无违纪违规问题。
(二)综合管理情况
2-1-1.政策执行: 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我镇2021年度无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无公安罚没收入;无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处置收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2-1-2.及时更新: 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我镇已按规定在收费场所对外公示征收的收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征收程序、法律责任等内容。
2-1-3.收入解缴: 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我镇2021年度一般罚没收入5130元,已全部解缴财政专户。
2-1-3.预算管理: 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我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目录范围和有关金额限定的规定,依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采购。我镇在申报采购计划时,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详细编制完整、真实、合理、有效的采购需求。
2-1-4.采购实施: 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我镇采购活动方式、程序合规,未存在拆分项目预算规避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情况,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1-5.配置使用管理: 自评得分:6.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
1.镇财政工作办公室对机关固定资产总量(额)进行管理,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明确专人负责;建立的明细账能够及时反映、查询各部门固定资产状况,从账务上建立便捷的查询、监控系统,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及时处理。
2.镇党政人大办公室负责机关固定资产配置、处置、调整的审核和管理。
3.各部门负责做好本部门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维护,负责本部门资产的安全、完整。
4.因人事调整涉及部门负责人变动的,进行离任审计的同时进行资产审查,并办理固定资产交接手续。
5.凡因玩忽职守或保管不力,致使固定资产发生被窃、遗失、损毁的,查清责任,给予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经济责任。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给国有资产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法律责任。
2-1-6.收益核算: 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及对外投资。本年度报废一台公车,已按程序报批,处置收益已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并入账。
2-1-7.制度建设: 自评得分:5.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我镇已建立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涵盖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建设项目、合同等重要内容,并根据财经法规及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更新完善内控制度。
2-1-8.制度执行: 自评得分:3.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我镇内控业务实现工作职责分离。1、预算业务管理上:预算编制与审核分离;预算审批与执行分离;预算执行与分析分离;决算编制与审核分离;
2、收支业务管理上:收款与会计核算分离;支出申请与审批分离;支出审批与付款分离;业务经办与会计核算分离;
3、政府采购业务管理上:采购需求提出与审核分离;采购方式确定与审核分离;采购执行与验收分离;采购验收与登记分离;
4、国有资产业务管理上:货币资金保管、稽核与账目登记分离;资产财务账与实物账分离;资产保管与清查分离;对外投资立项申报与审核不适用;
5、建设项目业务管理上:项目立项申请与审核分离;概预算编制与审核分离;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分离;竣工决算与审计分离;
6、合同业务管理:合同的拟订与审核分离;合同文本订立与合同章管理分离;合同订立与登记台账分离;合同执行与监督分离。
2-1-9.预算编制执行: 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我镇“三公”经费年初部门预算编制较上年实现负增长,决算数较上年下降4%。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3-1-1.预算公开: 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已按要求公开
3-1-2.决算公开: 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已按要求公开
3-1-2.结果整改: 自评得分:3.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镇对2021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存在的问题:内控建设不够完善。
下一步改进措施:建立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作为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重点工作和改进方向。
3-1-3.应用反馈:自评得分:3.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我镇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进行评价自查开展覆盖了重点支出,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主要依据,参照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三年滚动规划”执行情况统筹项目支出需求,保障重点支出,调整支出结构,优化财政资金配置,不断强化绩效理念,推动我镇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武都镇2021年度的项目实施完成后,达到了预期经济、社会效益,圆满的完成了各项任务。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综上,我镇按照预算法按时完成预决算编制,部门预算编制合理,在执行过程中有计划进行资金申报使用,完善资金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做到帐款、帐帐、帐实相符。预算执行效果良好,确保了我镇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良好运行,并为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二)存在问题
一是预算指标下达与实际支出差距大,政府工作运行资金不足。如农林水支出、城乡社区工作、社会保障与就业与实际支出有差距等。二是由于人员少,工作量大,资金下达时间和实际需求时间差距大,对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在资金安排、使用、核算上存在不合理现象,导致预算经费科目与支出科目存在差异。
(三)改进建议
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为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更好地服务。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明细表 |
|||||||
(2021年度)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是否涉及 |
自评分数 |
评定依据及说明 |
是否附佐证材料 |
合计: |
100.00 |
|
96.90 |
|
|
||
部门预算管理 |
预算编制 |
编制完整 |
3 |
是 |
3.00 |
我镇按照江油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在预算编制中严格按照市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做到底数清、数据实、项目全,增强了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根据武都镇机关各部门工作需要,编制了2021年度项目经费预算141万元,共涉及14个项目。 |
否 |
目标制定 |
5 |
是 |
5.00 |
我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做到基本支出用款计划按年度预算均衡性原则提前计划,对结转资金和项目支出用款计划按项目实施进度编制,专项预算提前细化,做好规划和测算,按进度申报。 |
否 |
||
编制准确 |
9 |
是 |
9.00 |
正确把握预算编制有关政策,确保及时全面掌握项目细化、数据准确,规范预算编制。 |
否 |
||
预算执行 |
支出规范 |
5 |
是 |
5.00 |
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无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补贴现象;分配专项资金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并按程序报批。 |
否 |
|
支出控制 |
5 |
是 |
5.00 |
本单位日常公用经费、预算项目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电费等科目,年初预算与决算无偏差。 |
否 |
||
动态调整 |
9 |
是 |
8.00 |
本年度本单位归集上缴和缴回资金550.29万元。 |
否 |
||
完成结果 |
预算完成 |
10 |
是 |
8.70 |
本单位截止2021年底,预算项目执行达到100%的项目24个,18个项目未达100%。 |
否 |
|
目标完成 |
6 |
是 |
5.20 |
按项目完成数量指标为核心,以2021年1-9月绩效运行监控情况为依据,共有27个项目指标达到预期值。 |
否 |
||
违规记录 |
2 |
是 |
2.00 |
本单位在预算管理、财务收支等方面无违纪违规问题。 |
否 |
||
综合管理 |
非税收入管理 |
政策执行 |
2 |
是 |
2.00 |
我镇2021年度无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无公安罚没收入;无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处置收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
否 |
及时更新 |
2 |
是 |
2.00 |
我镇已按规定在收费场所对外公示征收的收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征收程序、法律责任等内容。 |
否 |
||
收入解缴 |
4 |
是 |
4.00 |
我镇2021年度一般罚没收入5130元,已全部解缴财政专户。 |
否 |
||
政府采购管理 |
预算管理 |
4 |
是 |
4.00 |
我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目录范围和有关金额限定的规定,依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采购。我镇在申报采购计划时,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详细编制完整、真实、合理、有效的采购需求。 |
否 |
|
采购实施 |
4 |
是 |
4.00 |
我镇采购活动方式、程序合规,未存在拆分项目预算规避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情况,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否 |
||
资产管理 |
配置使用管理 |
6 |
是 |
6.00 |
1.镇财政工作办公室对机关固定资产总量(额)进行管理,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明确专人负责;建立的明细账能够及时反映、查询各部门固定资产状况,从账务上建立便捷的查询、监控系统,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及时处理。 2.镇党政人大办公室负责机关固定资产配置、处置、调整的审核和管理。 3.各部门负责做好本部门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维护,负责本部门资产的安全、完整。 4.因人事调整涉及部门负责人变动的,进行离任审计的同时进行资产审查,并办理固定资产交接手续。 5.凡因玩忽职守或保管不力,致使固定资产发生被窃、遗失、损毁的,查清责任,给予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经济责任。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给国有资产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法律责任。 |
否 |
|
收益核算 |
2 |
是 |
2.00 |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及对外投资。本年度报废一台公车,已按程序报批,处置收益已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并入账。 |
否 |
||
内控制度管理 |
制度建设 |
5 |
是 |
5.00 |
我镇已建立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涵盖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建设项目、合同等重要内容,并根据财经法规及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更新完善内控制度。 |
否 |
|
制度执行 |
3 |
是 |
3.00 |
我镇内控业务实现工作职责分离:1、预算业务管理上:预算编制与审核分离;预算审批与执行分离;预算执行与分析分离;决算编制与审核分离;2、收支业务管理上:收款与会计核算分离;支出申请与审批分离;支出审批与付款分离;业务经办与会计核算分离;;3、政府采购业务管理上:采购需求提出与审核分离;采购方式确定与审核分离;采购执行与验收分离;采购验收与登记分离;4、国有资产业务管理上:货币资金保管、稽核与账目登记分离;资产财务账与实物账分离;资产保管与清查分离;对外投资立项申报与审核不适用;5、建设项目业务管理上:项目立项申请与审核分离;概预算编制与审核分离;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分离;竣工决算与审计分离;6、合同业务管理:合同的拟订与审核分离;合同文本订立与合同章管理分离;合同订立与登记台账分离;合同执行与监督分离。 |
否 |
||
三公经费管理 |
预算编制执行 |
4 |
是 |
4.00 |
我镇“三公”经费年初部门预算编制较上年实现负增长,决算数较上年下降4% |
否 |
|
绩效结果应用 |
信息公开 |
预算公开 |
2 |
是 |
2.00 |
已按要求公开 |
否 |
决算公开 |
2 |
是 |
2.00 |
已按要求公开 |
否 |
||
整改反馈 |
结果整改 |
3 |
是 |
3.00 |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镇对2021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存在的问题:内控建设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建立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作为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重点工作和改进方向。 |
否 |
|
应用反馈 |
3 |
是 |
3.00 |
我镇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进行评价自查开展覆盖了重点支出,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主要依据,参照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三年滚动规划”执行情况统筹项目支出需求,保障重点支出,调整支出结构,优化财政资金配置,不断强化绩效理念,推动我镇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武都镇2021年度的项目实施完成后,达到了预期经济、社会效益,圆满的完成了各项任务。 |
否 |
附件
2021年度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度实际完成财政政策(项目)54个,其中涵盖党建、机关运行、农林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武装经费、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节能环保、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春节化债及社会治安等方面,旨在通过以上项目,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做好辖区教育体育、科技、民政、人社、文化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民族宗教等管理及公共服务工作;统筹协调村(社区)的建设管理,指导村(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和推动社会组织发展;做好辖区经济发展、安全生产监管和环保工作;做好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服务便民化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司法调解、信访调处、人民武装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改善镇村面貌,维护社会稳定,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满意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单位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基础上,严格各项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单位在预算编制中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突出重点”的方针,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将2021年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增强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2021年度实际完成财政政策(项目)54个,资金预算安排总金额2379.93万元,其中县级财政资金预算2379.93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人大、纪检、扶贫、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等特定目标,专项预算项目资金都是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的原则,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都是合法合规的。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管理系统要求,按期进行绩效工作考核。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年初预算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资金按月进行申报,安全监管工作经费按季度进行申报,其他如环保、纪检等项目因资金量小,下半年一次性进行申报,其他项目待资金下达后一次性申报。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2021年,我单位实际完成项目54个,项目资金来源均为财政拨款,项目总金额为2379.93万元,其中基金预算1512.78万元,经费拨款867.15万元。各项目预算安排为: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人大及人大代表工作站经费支出5万元;2021年度驻村工作队经费2万元;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维护支出2万;彩谷新村农房前期费用65万元;公用经费(非税对应安排)29万元;机关服务支出15万元;农业生产及安全度汛支出4万元;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驻村工作经费(含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2万元;森林防灭火经费2万元;托养对象毛继红医养托管费用10万元;网格化环境监管经费4万元;武都便民中心规范化建设资金29.4万元;武都镇人民政府武装经费2万元;招商引资及安全生产监管支出4万元;疑难信访案件化解专项资金5万元;武都镇北山村违法建筑拆除后勤保障资金13万元;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两员补助”经费31.96万元;纪检监察经费2万元;党建经费5万元;2021年中央和省补助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7万元;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临时生活救助)7.72万元;土壤污染治理项目青苗补偿费17.79万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垃圾处理支出87.66万元;武都镇彩谷新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823万元;武都镇彩谷新村污水支管网建设项目61.21万元;王右木纪念园提升改造项目三馆陈列项目包1-25.89万元;武都镇彩谷新村农房建设项目前期费用140.43万元;武都镇北山村八组易地搬迁居民安置点附属工程项目支出88.37万元;红色文化氛围营造项目支出9.6万元;王右木纪念园提升改造项目三馆陈列项目包2-15.71万元;武都镇彩谷新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待摊费用70.61万元;武都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支出128.99万元;工业集中区征地遗留问题支出9.15万元;窦团山改制工程款及利息16.11万元;武都镇煽水路北城村长钢段水毁修复项目支出15.26万元;武都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支出15.79万元;武都电声产业园项目支出51.5万元;武都镇北山村十一组移民安置10KV配电工程支出41.16万元;武都镇辖区拆违资金35万元;武都镇北山村违法建筑拆除后续处置经费216.88万元;2021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武都镇入口道路绿化提升改造工程款)26万元;护林员补贴13.2万元;森林防火宣传、制作责任公示牌经费0.8万元;森林防火检查站建设经费1.2万元;武都中脊岛开发建设项目资金46.25万元;2020年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奖补资金(第一批)8万元;2020年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补助资金(本级配套)13.4万元;2021年度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27万元;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美丽乡村建设资金89.8万元;2020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5万元;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7.09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一是按时完成了账务处理、会计核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二是推进政府采购方式走向正轨,手续完善齐全;三是实行预算项目绩效评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四是编制政府财务综合报告,进一步摸清了家底,对资产的科学管理指明了方向;五是开展内部控制防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各项制度规定。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2021年,我镇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依法规范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执行,深化财税改革,有效地应对了宏观经济环境下的各种复杂变化,财政改革发展有序推进,预算执行取得预期效果,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财政收支预算基本完成。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本单位始终按照“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原则,抓好全年项目管理和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突出重点”的方针,加强收入管理,优化支出结构,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监督制度。严禁超预算和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强化对资金绩效实现情况的责任约束,让资金管理人、使用人皆知“自家的钱怎么花的,花得怎么样,存在什么责任”,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绩效。2021年,本单位实际完成财政政策(项目)54个,预算总金额2525.43万元,预算执行总金额2379.93万元,预算总执行率94.24%。项目均按设定绩效进度有序进行。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单位成立了预算绩效监控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并督促各有关办公室积极参与和开展预算绩效监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相关工作,把绩效监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要求及时反馈监控中的有关问题,加强沟通、协调和联系,共同促进绩效跟踪监控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二是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各办公室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办公室,确定专人将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加强单位内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认真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如实填写绩效监控表,按时报送有关资料。要求提供的数据资料真实可靠、客观公正,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项目监管情况。
强化措施,积极推进。我单位各办认真对待、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机制,认真抓好绩效监控工作。并要求工作人员不断积累经验,完善管理机制,由点及面,逐步扩大项目执行绩效跟踪监控范围,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本单位各财政政策项目全年总体目标明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各项目全年实际完成情况良好,深入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做好基层党建工作;顺利开展了辖区教育体育、科技、民政、人社、文化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民族宗教等管理及公共服务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服务便民化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司法调解、信访维稳、人民武装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完成了机关运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等目标任务;完成革命老区及生态功能修复及春节化债项目资金支付;统筹协调好村(社区)的建设管理,指导村(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和推动社会组织发展;做好辖区经济发展、安全生产监管和环保工作;做好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
(1)数量指标:54个项目数量指标,全年实际完成值均为100%。
(2)质量指标:凡涉及质量指标的项目,全年实际完成值均为100%。
(3)时效指标:凡涉及质量指标的项目,全年实际完成值均为100%。
(4)成本指标:54个项目中其中51个项目成本指标全年实际完成值为100%。另2021年四川省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3万元、2021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40万元、2021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102.5万元,因资金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未支付。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效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
(1)经济效益指标:凡涉及经济效益指标的项目,全年实际完成值均为100%。
(2)社会效益指标:凡涉及社会效益指标的项目,全年实际完成值均为100%。
(3)生态效益指标:凡涉及生态效益指标的项目,全年实际完成值均为100%。
(4)可持续影响指标:凡涉及可持续影响指标的项目,全年实际完成值均为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良好,全年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效果。评价情况按上级要求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按照绩效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财政部门反馈运用绩效结果报告。本单位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主要依据,参照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三年滚动规划”执行情况统筹项目支出需求,保障重点支出,调整支出结构,优化财政资金配置,不断强化绩效理念,推动本单位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本单位2021年度各财政政策项目绩效运行的整体质量较好,资金绩效正常释放。54个项目中,其中3个项目绩效略有偏差,偏差原因为资金结转至下一年度,不存在因主观因素导致的绩效偏离情况。
(三)相关建议。
无。
附件
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经费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5 |
5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5 |
5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通过召开2021年人民代表大会,切实履行人大代表职责,借鉴先进县、镇的现代特色农业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等乡村振兴建设经验,进一步拓宽人大代表们视野,提升履职水平,为全镇经济产业发展注入新鲜血液。 |
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村(社区)个数 |
11个 |
100% |
|
||
质量指标 |
全面完成各项工作 |
合格 |
100% |
|
|||
成本指标 |
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经费 |
50000元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 |
对人大工作的促进作用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100%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人大及人大代表工作站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人大及人大代表工作站经费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5 |
5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5 |
5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促进本镇人大工委履职、日常工作开展和自身能力建设,提高人大履职能力。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站建设,让越来越多的代表和群众参与到监督和支持政府工作中来,保证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公开化。 |
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报刊征订 |
1次 |
100% |
|
||
召开人大会 |
2次 |
100% |
|
||||
组织人大代表考察调研 |
2次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按质按量完成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0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报刊征订 |
10000元 |
100% |
|
|||
召开人大会 |
20000元 |
100% |
|
||||
组织人大代表考察调研 |
20000元 |
100% |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人大监督职能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效益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100%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
2021年度驻村工作队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2021年度驻村工作队经费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2 |
2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2 |
2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基层治理,带动贫困村发展 |
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驻村工作队驻村工作经费 |
1项 |
100% |
|
||
质量指标 |
全面完成各项工作 |
合格 |
100%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100% |
|
|||
成本指标 |
驻村工作队驻村工作经费 |
20000万元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脱贫攻坚工作的促进 |
帮助加强基层组织,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推动精准扶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100%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维护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维护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2 |
2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2 |
2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进一步巩固和完善运行机制,提升服务能力;提高对退役军人服务能力。以“合法、简化、高效、配套”为原则,办理各种政策,人才劳动力需求及其他咨询、解释、资料发放、信息发布等。 |
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硬件设施日常维修保养 |
1次 |
100% |
|
||
政策宣传物料制作 |
2次 |
100% |
|
||||
电子设备维护及耗材经费 |
5次 |
100% |
|
||||
工作人员技能培训 |
1次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按质按量完成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硬件设施日常维修保养 |
4000元 |
100% |
|
|||
政策宣传物料制作 |
7000元 |
100% |
|
||||
电子设备维护及耗材经费 |
6000元 |
100% |
|
||||
工作人员技能培训 |
3000元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建成使用年限 |
≥15年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8%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彩谷新村农房前期费用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彩谷新村农房前期费用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65 |
65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65 |
65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支付彩谷新村农房建设项目前期场平、监理、设计等费用 |
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彩谷新村农房建设项目前期项目数 |
1项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按质按量完成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彩谷新村农房建设项目前期费用 |
650000元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建成使用年限 |
≥50年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合作对象满意度 |
≥95%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公用经费(非税对应安排)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公用经费(非税对应安排)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29 |
29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29 |
29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确保全年机关运行等方面的费用,使机关工作正常开展。 |
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机关公用经费 |
1项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按质按量完成 |
合格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机关公用经费 |
290000元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职工满意度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机关服务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机关服务支出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5 |
15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15 |
15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确保全年机关职工的后勤保证及食堂等维修维护费用,保障机关工作人员日常用餐,进一步合理提高和改善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餐标准;保障办公设备正常运作使用,节约事情办结时间,使机关工作正常开展。 |
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食堂开支 |
12次 |
100% |
|
||
维护办公设备 |
20次 |
100% |
|
||||
职工体检 |
100人次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按质按量开展 |
高中低 |
100%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31日 |
100% |
|
|||
成本指标 |
食堂开支 |
240000元/年 |
100% |
|
|||
维护办公设备 |
20000元/年 |
100% |
|
||||
职工体检 |
40000元/年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工作餐及体检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职工满意度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农业生产及安全度汛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农业生产及安全度汛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4 |
4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4 |
4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全面提升农业农村工作业务能力水平;全面保护涪江流域武都段河道水源环境及防汛工作统筹安排,做好防汛资料宣传,防汛物资采买,防汛演练,确保居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安全度过汛期。 |
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防汛值班补助 |
150人次 |
100% |
|
||
防汛演练 |
1次 |
100% |
|
||||
新农村风貌建设宣传 |
8次 |
100% |
|
||||
防汛物资购买 |
1批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按质按量完成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防汛值班补助 |
15000元 |
100% |
|
|||
防汛演练 |
3000元 |
100% |
|
||||
新农村风貌建设宣传 |
12000元 |
100% |
|
||||
防汛物资购买 |
10000元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达到的目标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100%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驻村工作经费(含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驻村工作经费(含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2 |
2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2 |
2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日常工作经费 |
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人数 |
2人 |
100% |
|
||
按质按量完成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驻村工作经费(含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 |
20000元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达到的目标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100%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森林防灭火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森林防灭火经费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2 |
2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2 |
2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森林防火工作日常正常运转和防火灭火设备的储备,保障防火人员工作补贴;通过宣传和警示教育,增强市民森林防火意识,保护辖区森林自然资源。 |
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办公设备和防灭火设备购买 |
2批 |
100% |
|
||
宣传教育 |
5次 |
100% |
|
||||
值班补助 |
50人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按质按量完成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办公设备和防灭火设备购买 |
10000元 |
100% |
|
|||
宣传教育 |
5000元 |
100% |
|
||||
值班补助 |
5000元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达到的目标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100%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
托养对象毛继红医养托管费用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托养对象毛继红医养托管费用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 |
10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10 |
10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及时支付毛继红的医养托管费用,维护好群众关系 |
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托养对象毛继红医养托管费用 |
1项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按质按量完成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托养对象毛继红医养托管费用 |
100000元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达到的目标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100%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网格化环境监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网格化环境监管经费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4 |
4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4 |
4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积极开展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宣传,及时发现制止破坏环境行为,协调处理环境污染的矛盾纠纷,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巡查工作,减少和防止工农业生产对人类生产生活的污染。实现环境监管的精确与细致,强化基层环保工作。 |
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宣传教育 |
4次 |
100% |
|
||
污染整治 |
10次 |
100% |
|
||||
网格化环境监管巡查工作 |
5次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按质按量完成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宣传教育 |
8000元 |
100% |
|
|||
污染整治 |
20000元 |
100% |
|
||||
网格化环境监管巡查工作 |
12000元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达到的目标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100%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武都便民中心规范化建设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武都便民中心规范化建设资金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29.4 |
29.4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29.4 |
29.4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做好便民中心硬件、软件设施完善,工作人员规范化服务培训、形象管理等工作 |
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便民中心规范化建设 |
1项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按质按量完成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便民中心规范化建设 |
29.4万元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达到的目标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武装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武装经费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2 |
2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2 |
2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用于民兵整组、训练等方面支出。完成民兵训练,提升民兵素质和行动力;开展征兵工作,制作宣传征兵工作横幅,推进辖区内武装工作;提高本地征兵政策知晓,提高适龄青年参与度,为军队输送优质兵源。 |
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民兵点验相关工作 |
1次 |
100% |
|
||
征兵住宿体检、生活和交通费 |
80人次 |
100% |
|
||||
征兵工作宣传展示及动员工作 |
2次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按质按量完成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民兵点验相关工作 |
10000元 |
100% |
|
|||
征兵住宿体检、生活和交通费 |
4000元 |
100% |
|
||||
征兵工作宣传展示及动员工作 |
6000元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达到的目标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社会满意度及应征家庭满意度 |
100%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招商引资及安全生产监管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招商引资及安全生产监管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4 |
4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4 |
4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做好本镇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及民营经济日常细致化服务;加大招商工作宣传,提升武都镇知名度,完成年度招商任务;促进电商发展,境内旅游涉及单位服务联系,使武都工业集中区发展稳中向好。 |
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外出招商引资 |
2次 |
100% |
|
||
接待招商企业 |
5次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按质按量完成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外出招商引资 |
48000元 |
100% |
|
|||
接待招商企业 |
12000元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达到的目标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企业满意度 |
100%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疑难信访案件化解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疑难信访案件化解专项资金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5 |
5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5 |
5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通过宣传引导,提高辖区群众依法信访、逐级走访、文明信访意识,营造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宣传氛围。 |
营造了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宣传氛围。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疑难信访案件 |
2件 |
100% |
|
||
质量指标 |
全面完成工作 |
合格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疑难信访案件 |
50000元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 |
通过开展信访维稳宣传引导,提高了我镇群众文明信访,依法信访意识,有利于社会安定。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社会稳定 |
社会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大于等于90%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武都镇北山村违法建筑拆除后勤保障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武都镇北山村违法建筑拆除后勤保障资金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3 |
13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13 |
13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做好北山村违法建筑拆除工作人员后勤保障 |
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北山村违法建筑拆除后勤保障 |
1项 |
100% |
|
||
质量指标 |
全面完成工作 |
合格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北山村违法建筑拆除后勤保障资金 |
1项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达到的目标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两员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两员补助”经费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31.96 |
31.96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31.96 |
31.96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通过开展人口普查,摸清家底。 |
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两员补助” |
1项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按时完成普查工作 |
合格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合格 |
100% |
|
|||
成本指标 |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两员补助”资金 |
31.96万元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社会稳定 |
可持续发展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100%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纪检监察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纪检监察经费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2 |
2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2 |
2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抓好本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好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警示教育;开展党风党纪、政策法规等宣传工作,加强对干部廉洁从政的监督检查和知识水平提升。 |
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宣传 |
2次 |
100% |
|
||
订阅纪检报刊 |
1次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按质按量完成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宣传 |
4000元 |
100% |
|
|||
订阅纪检报刊 |
16000元 |
100% |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达到的目标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100%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党建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党建经费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5 |
5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5 |
5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整体推进我镇机关、村社区干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提高本镇党建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能力,做好基层党组织群众服务工作,提高本镇干部群众的凝聚力。 |
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2020年档案装订 |
1次 |
100% |
|
||
党建活动氛围营造经费 |
2次 |
100% |
|
||||
完成2021年党建报刊征订 |
1次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按质按量完成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完成2020年档案装订 |
5000元 |
100% |
|
|||
党建活动氛围营造经费 |
20000元 |
100% |
|
||||
完成2021年党建报刊征订 |
25000元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档案使用年限 |
15年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100%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2021年中央和省补助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 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2021年中央和省补助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7 |
7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6.16 |
6.16 |
100%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0.84 |
0.84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改善维修文化体育广场,购置健身设备,开展文艺活动,为群众锻炼和休闲活动提供场所,满足需求,丰富群众日常生活。 |
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好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文化站免费开放设备 |
1项 |
100% |
|
||
质量指标 |
完成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
合格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文化站免费开放设备 |
70000元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 |
改善维修公共文化体育广场,满足群众休闲活动和体育锻炼的需求,提高辖区群众身体素质。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丰富群众生活,提高身体素质 |
可持续发展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辖区群众满意度 |
≥90%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2021年四川省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2021年四川省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3 |
0 |
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3 |
0 |
0%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
|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
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
1项 |
100% |
|
||
质量指标 |
全面完成各项工作 |
合格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
3万元 |
0 |
财政资金收回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临时生活救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临时生活救助)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7.72 |
7.72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7.72 |
7.72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通过给予困难群众一次性应急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缓解特殊困难,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手中。 |
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支付 |
1项 |
100% |
|
||
质量指标 |
全面完成各项工作 |
合格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困难群众救助资金 |
7.72万元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 |
通过开展临时生活救助,缓急了群众临时性特殊困难,有利于社会大局稳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社会发展。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社会稳定和谐 |
可持续发展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0%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土壤污染治理项目青苗补偿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土壤污染治理项目青苗补偿费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7.79 |
17.79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17.79 |
17.79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土壤污染治理项目青苗补偿费支付 |
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土壤污染治理项目数 |
1项 |
100% |
|
||
质量指标 |
全面完成各项工作 |
合格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土壤污染治理项目青苗补偿费 |
177,876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 |
合格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社会稳定和谐 |
合格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100%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垃圾处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垃圾处理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87.66 |
87.66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87.66 |
87.66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强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开展社区道路建设、水渠水沟清理及垃圾清理;对城镇运行及基础设施进行维护;进一步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整治力度,保障环境可持续发展。 |
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环卫费及垃圾处理 |
12次/年 |
100% |
|
||
宣传卫生文明 |
4次 |
100% |
|
||||
完成场镇秩序维护 |
100人次 |
100% |
|
||||
完成场镇公共设施维护维修 |
10次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按质按量完成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环卫费及垃圾处理 |
600000 |
100% |
|
|||
宣传卫生文明 |
10000 |
100% |
|
||||
完成场镇秩序维护 |
10000 |
100% |
|
||||
完成场镇公共设施维护维修 |
50000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达成的目标 |
高中低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场镇群众满意度 |
100%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
武都镇彩谷新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武都镇彩谷新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823 |
823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823 |
823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彩谷新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各项资金支付 |
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彩谷新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1项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按质按量完成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彩谷新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823万元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障相关群众正常生活 |
合格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武都镇彩谷新村污水支管网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武都镇彩谷新村污水支管网建设项目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61.21 |
61.21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61.21 |
61.21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彩谷新村污水支管网建设及资金支付 |
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彩谷新村污水支管网建设 |
1项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按质按量完成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彩谷新村污水支管网建设 |
61.21万元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障相关群众正常生活 |
合格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王右木纪念园提升改造项目三馆陈列项目包1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王右木纪念园提升改造项目三馆陈列项目包1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25.89 |
25.89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25.89 |
25.89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王右木纪念园提升改造 |
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王右木纪念园提升改造项目三馆陈列项目 |
1项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按质按量完成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王右木纪念园提升改造项目三馆陈列项目资金 |
25.89万元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 |
及时拨付相关资金,确保大局稳定。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武都镇彩谷新村农房建设项目前期费用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武都镇彩谷新村农房建设项目前期费用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40.43 |
140.43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140.43 |
140.43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支付彩谷新村农房建设项目各项前期费用 |
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彩谷新村农房建设项目前期费用 |
1项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按质按量完成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彩谷新村农房建设项目前期费用 |
140.43万元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达到的目标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合作方满意度 |
100%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武都镇北山村八组易地搬迁居民安置点附属工程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武都镇北山村八组易地搬迁居民安置点附属工程项目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88.37 |
88.37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88.37 |
88.37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支付北山村八组易地搬迁居民安置点附属工程项目各项资金 |
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北山村八组易地搬迁居民安置点附属工程项目 |
1项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按质按量完成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北山村八组易地搬迁居民安置点附属工程项目资金 |
88.37万元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达到的目标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合作方满意度 |
100%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红色文化氛围营造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红色文化氛围营造项目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9.6 |
9.6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9.6 |
9.6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红色文化氛围营造项目资金支付 |
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红色文化氛围营造项目 |
1项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按质按量完成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红色文化氛围营造项目资金 |
96000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达到的目标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100%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王右木纪念园提升改造项目三馆陈列项目包2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王右木纪念园提升改造项目三馆陈列项目包2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5.71 |
15.71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15.71 |
15.71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王右木纪念园提升改造 |
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王右木纪念园提升改造项目三馆陈列项目 |
1项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按质按量完成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王右木纪念园提升改造项目三馆陈列项目资金 |
15.71万元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 |
及时拨付相关资金,确保大局稳定。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武都镇彩谷新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待摊费用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武都镇彩谷新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待摊费用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70.61 |
70.61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70.61 |
70.61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支付彩谷新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各项待摊费用 |
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彩谷新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待摊费用 |
1项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按质按量完成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彩谷新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待摊费用 |
70.61万元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达到的目标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合作方满意度 |
100%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武都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武都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28.99 |
128.99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128.99 |
128.99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支付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各项项目款 |
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武都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
1项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按质按量完成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武都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资金 |
128.99万元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达到的目标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合作方满意度 |
100%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工业集中区征地遗留问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工业集中区征地遗留问题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9.15 |
9.15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9.15 |
9.15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工业集中区征地遗留问题 |
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处理工业集中区征地遗留问题 |
1项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按质按量完成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工业集中区征地遗留问题资金 |
9.15万元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达到的目标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100%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窦团山改制工程款及利息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窦团山改制工程款及利息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6.11 |
16.11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16.11 |
16.11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支付窦团山改制工程款及利息 |
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支付窦团山改制工程款及利息 |
1项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按质按量完成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支付窦团山改制工程款及利息 |
16.11万元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达到的目标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100%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武都镇煽水路北城村长钢段水毁修复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武都镇煽水路北城村长钢段水毁修复项目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5.26 |
15.26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15.26 |
15.26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煽水路北城村长钢段水毁修复项目资金支付 |
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煽水路北城村长钢段水毁修复项目 |
1项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按质按量完成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煽水路北城村长钢段水毁修复项目 |
15.26万元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达到的目标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100%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武都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武都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5.79 |
15.79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15.79 |
15.79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做好便民中心硬件、软件设施完善,工作人员规范化服务培训、形象管理等工作 |
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 |
1项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按质按量完成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资金 |
15.79万元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达到的目标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100%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武都电声产业园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武都电声产业园项目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51.5 |
51.5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51.5 |
51.5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支付电商产业园企业各项补助 |
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电商产业园企业各项补助 |
1项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按质按量完成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电声产业园项目资金 |
51.5万元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达到的目标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企业满意度 |
100%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武都镇北山村十一组移民安置10KV配电工程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武都镇北山村十一组移民安置10KV配电工程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41.16 |
41.16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41.16 |
41.16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北山村十一组移民安置10KV配电工程资金支付 |
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北山村十一组移民安置10KV配电工程 |
1项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按质按量完成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北山村十一组移民安置10KV配电工程 |
41.16万元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达到的目标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100%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武都镇辖区拆违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武都镇辖区拆违资金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35 |
35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35 |
35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北山村违建拆除工作 |
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北山村违建拆除 |
1项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按质按量完成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拆违资金 |
35万元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达到的目标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100%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武都镇北山村违法建筑拆除后续处置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武都镇北山村违法建筑拆除后续处置经费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216.88 |
216.88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216.88 |
216.88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做好北山村违法建筑拆除后续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
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北山村违法建筑拆除后续处置工作 |
1项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按质按量完成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北山村违法建筑拆除后续处置经费 |
35万元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达到的目标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100%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2021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 (武都镇入口道路绿化提升改造工程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2021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武都镇入口道路绿化提升改造工程款)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26 |
26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26 |
26 |
100%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
|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改善革命老区人居环境,主力乡村振兴 |
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革命老区建设项目 |
1项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按质按量完成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支付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 |
26万元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达到的目标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100%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2021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2021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40 |
0 |
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40 |
0 |
0%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
|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2021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 |
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2021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 |
1项 |
100% |
|
||
成本指标 |
2021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 |
40万元 |
0 |
财政资金收回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武都镇人民政府护林员补贴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武都镇人民政府护林员补贴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3.2 |
13.2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13.2 |
13.2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通过开展森林防护巡护,确保镇域不发生火灾,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森林防火护林员补贴 |
1项 |
100% |
|
||
质量指标 |
全面完成巡护工作 |
合格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合格 |
100% |
|
|||
成本指标 |
巡护人员务工费 |
13.2万元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 |
通过开展森林防护巡护,确保镇域不发生火灾,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森林防火宣传、制作责任公示牌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森林防火宣传、制作责任公示牌经费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0.8 |
0.8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0.8 |
0.8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为做好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加强群众对森林火灾的认识,通过制作森林防火宣传及责任公示牌,进一步入脑入心,确保不发生火灾。 |
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森林防火宣传、制作责任公示牌 |
1项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按质按量完成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森林防火宣传、制作责任公示牌资金 |
0.8万元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 |
提高群众森林防火知晓率。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森林防火检查站建设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森林防火检查站建设经费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2 |
1.2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1.2 |
1.2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稳步推进,未发生森林火灾。 |
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森林防火检查站建设 |
1个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按质按量完成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森林防火检查站建设经费 |
12000元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 |
促进全镇森林防火工作。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100%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武都中脊岛开发建设项目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武都中脊岛开发建设项目资金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46.25 |
46.25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46.25 |
46.25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中脊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农民工生活 |
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中脊岛开发建设项目 |
1项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按质按量完成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中脊岛开发建设项目资金 |
46.25万元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达到的目标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100%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2020年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奖补资金(第一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2020年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奖补资金(第一批)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8 |
8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8 |
8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2020年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奖补资金发放,保障村社区正常运行 |
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村社区数 |
11个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按质按量完成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奖补资金 |
8万元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达到的目标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100%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2020年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补助资金(本级配套)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2020年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补助资金(本级配套)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3.4 |
13.4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13.4 |
13.4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按照各个村项目申报去情况及资金分配情况,已完成资金拨付。 |
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 |
11个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按质按量完成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补助资金 |
134000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 |
及时拨付相关资金,确保大局稳定。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2021年度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2021年度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29.5 |
27 |
20.85%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129.5 |
27 |
20.85%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促进基层组织发展,激发基层组织活力。 |
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全镇所有村(社区) |
11个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按质按量完成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2021年度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 |
270000元 |
100% |
财政资金收回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 |
促进基层组织发展。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基层组织满意度 |
90%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美丽乡村建设资金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美丽乡村建设资金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89.8 |
89.8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89.8 |
89.8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城塘村美丽乡村建设 |
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城塘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
1项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按质按量完成 |
优良中低差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
|||
成本指标 |
美丽乡村建设资金 |
89.8万元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2020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2020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
||||||
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5 |
5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5 |
5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通过对汛期集中安置点维修、汛期受灾人员集中安置生活物资及防汛抢险器材的储备确保受灾群众妥善安置,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
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汛期集中安置点维修费 |
1项 |
100% |
|
||
汛期救灾卫生医疗 |
1项 |
100% |
|
||||
汛期受灾人员集中安置生活物资及防汛抢险器材 |
1项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按质按量完成 |
优良中低差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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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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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
50000元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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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 |
确保群众安全度过汛期,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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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防汛的促进作用 |
可持续发展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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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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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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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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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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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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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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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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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项目)名称 |
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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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部门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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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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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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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27.09 |
27.09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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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省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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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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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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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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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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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汛期集中安置点维修、汛期受灾人员集中安置生活物资及防汛抢险器材的储备确保受灾群众妥善安置,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
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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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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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自然灾害救灾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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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按质按量完成 |
优良中低差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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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好坏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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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
27.0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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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 |
确保群众安全度过汛期,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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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防汛的促进作用 |
可持续发展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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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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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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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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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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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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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