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02/2018-00039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文机构: 江油市三合镇 发文日期: 2018-03-15
文号: 关键词: 其他

江油市三合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合镇2018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计划》的通知

2018-03-15 17:09文章来源: 三合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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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村(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落实江油市委、市政府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和执法工作标准化建设,认真做好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有效遏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伤亡事故,确保全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三合镇2018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计划》,请认真遵照执行。

  
  江油市三合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9日

  
  三合镇2018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计划


  一、 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我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以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增强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全面推进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推进我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工作目标

  围绕不断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监察执法计划总体目标,努力完成五个方面的行政执法计划工作任务:

  1、计划内监察执法生产经营单位32家,计划外明察暗访监察执法生产经营单位不少于18家,全年合计监察执法不少于50家,100家次;

  2、执法计划完成率100%;

  3、被监察企业重点环节覆盖率达到80%;

  4、处罚案件(事故处罚外)执行到位率达到90%以上;

  5、行政执法过错、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案件为零。

  三、执法重点

  1.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情况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 18 条的规定检查: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落实情况

  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包括责任制、资金使用、报告和举报奖励、频率、建档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制定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是否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擅自恢复生产经营;是否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是否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

  3.依法依规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

  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考核制度(含培训职

  责);是否制定2018年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新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内部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是否重新接受车间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否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4.应急救援管理情况

  是否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

  的工作责任制,是否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是否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是否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含重大危险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含重大危险源)是否按规定备案;是否按规定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是否按规定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含重大危险源)演练;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含重大危险源);重点岗位是否制定应急处置卡;是否按要求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应急物资是否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是否每年对应急投入、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重点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纺织、烟花爆竹、冶金机械、水电企业、木材加工、建筑施工、大型人员聚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包括学校、商场、医院、宾馆、车站等)严重影响职业健康安全的行业和领域的监察执法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努力遏止生产安全事故。

  四、执法计划及安排情况

  (一)2018年全年365天;全年52周,每周执法2天(52周×每周2天=104天 104天×每天检查2家=208家)

  (二)安排和开展辖区上岗厂(矿)长、安全员的培训,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进行专项检查。

  五、监察执法的主要内容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合法性进行监察执法,主要包括:

  (一)安全生产管理要素合法性监察执法;

  (二)安全生产专项管理合法性监察执法;

  (三)其他重点环节安全管理合法性监察执法

  六、监察执法工作计划

  1、2月份:开展烟花爆竹和客运安全专项执法: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经营场所、经营地点、各种制度、消防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物品摆放的检查力度。并且对客运汽车站的应急预案、人员疏散、各种检查制度、是否有超载等现象进行监察执法,严格执行各项规定,确保春节期间安全形势的稳定。

  3月份:对非煤矿山专项执法:开展对砖厂现场安全和机械设备及用电情况开展检查执法,针对性的开展职业病防治措施(职业病体检、是否建立一人一档)、进行检查。

  4、5月份:开展职业危害专项执法:开展全镇经营性单位职业病防治、体检、检测。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冶金等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排查整治及应急管理、设备的情况进行检查。

  6月份:“六月安全生产月”:开展宣传教育行动,教育和督促辖区内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检查企业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7月份:开展我镇辖区内冶金企业检查:做好镇辖区范围内冶金企业的监管,预防机械事故、触电事故、防坠落事故、防坍塌事故、烫伤事故等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与防范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8、9月份: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我镇辖区内化工、易燃、易爆、天然气单位等高危化学品进行检查力度,特别是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未及时办理换证手续;存在变更许可事项,未依法申请变更;超出安全生产许可范围。

  10、11月份: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执法:重点对辖区内商场、宾馆、饭店、网吧、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主要查处消防器材配备、安全通道、疏散警示标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本辖区生产单位职业危害健康、安全生产、建筑行业安全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

  12月份:开展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督查。

  七、执法培训

  掌握全镇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协助市安监局搞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培训及复审换证工作,确保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八、行政许可及行政监察

  1、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公示,简化行政许可审批程序,搞好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协助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完善行政审批手续。

  2、明确打击三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是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证照不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二是抗拒安全执法,拒不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指令的;三是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未经批准擅自新改扩建危化品项目的。通过执法检查,维护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严肃性,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权益。对三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惩,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加强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

  (一)规范办案工作,落实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坚决纠正“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坚决杜绝畸轻畸重、办人情案的现象。要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人,实现执法的量化考核,做到权责一致。通过行政处罚案件和执法案卷评审活动,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告知送达、执行以及案卷归档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促进执法交流,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和执法案卷管理水平。

  (二)加强执法监督,确保执法必严。突出重点,点面结合,探索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廉政建设,加大宣传力度、执法力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执法监察能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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