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2/2015-00037 | 主题分类: | 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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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江油市三合镇 | 发文日期: | 2015-08-03 |
文号: | 关键词: | 打击非法集资 |
江油市三合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5年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处置非法集资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川打非领办〔2015〕10号)以及《江油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江处非领办〔2015〕1号)文件要求,现将2015年我镇打非重点工作及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加强重点领域清理排查和风险预警
(一)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清理排查活动,重点对民间理财类公司非法广告进行清理排查。
责任单位及部门:各村(社区)、市食药工质局三合所。
(二)对非法集资重点行业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预警,并对投融资中介、私募股权投资、网络借贷、金融仓储、资产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监管相对薄弱的领域尽快完善非法集资风险长效监控预警机制。
责任单位及部门:各村(社区)、财政所、市食药工质局三合所、经发办、民政办、规划办、农办、林业站、石岭信用社。
二、加快非法集资案件分类处置
(一)对已涉嫌违法犯罪的非法集资案件加快处置。
责任单位及部门:各村(社区)、三合派出所、涪江派出所,、三合司法所。
(二)对重点领域的大案要案集中突破。
责任及部门:涉案地村(社区)、三合派出所、涪江派出所、三合司法所。
(三)做好非法集资案件相关维稳工作。
责任单位及部门:各村(社区)、镇综治办、三合派出所、涪江派出所、三合司法所。
三、继续做好打非宣教培训工作
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5月-6月),各村社区利用会议、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打非宣传月活动和日常打非宣教工作。
责任单位及部门:各村(社区)、镇党政办、经发办。
四、进一步健全打非工作机制
(一)坚持属地管理,将非法集资防控责任落实到各村社区,并延伸至村(居)民小组,实行网格化管理。
责任单位及部门:各村(社区)、镇综治办、单元化联户共建小组。
(二)建立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定期信息沟通机制和会商协调机制,加强摸排,及时上报信息。
责任单位及部门:各村(社区)、镇经发办、三合派出所、涪江派出所、三合司法所。
江油市三合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7日
根据《四川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处置非法集资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川打非领办〔2015〕10号)以及《江油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江处非领办〔2015〕1号)文件要求,现将2015年我镇打非重点工作及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加强重点领域清理排查和风险预警
(一)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清理排查活动,重点对民间理财类公司非法广告进行清理排查。
责任单位及部门:各村(社区)、市食药工质局三合所。
(二)对非法集资重点行业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预警,并对投融资中介、私募股权投资、网络借贷、金融仓储、资产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监管相对薄弱的领域尽快完善非法集资风险长效监控预警机制。
责任单位及部门:各村(社区)、财政所、市食药工质局三合所、经发办、民政办、规划办、农办、林业站、石岭信用社。
二、加快非法集资案件分类处置
(一)对已涉嫌违法犯罪的非法集资案件加快处置。
责任单位及部门:各村(社区)、三合派出所、涪江派出所,、三合司法所。
(二)对重点领域的大案要案集中突破。
责任及部门:涉案地村(社区)、三合派出所、涪江派出所、三合司法所。
(三)做好非法集资案件相关维稳工作。
责任单位及部门:各村(社区)、镇综治办、三合派出所、涪江派出所、三合司法所。
三、继续做好打非宣教培训工作
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5月-6月),各村社区利用会议、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打非宣传月活动和日常打非宣教工作。
责任单位及部门:各村(社区)、镇党政办、经发办。
四、进一步健全打非工作机制
(一)坚持属地管理,将非法集资防控责任落实到各村社区,并延伸至村(居)民小组,实行网格化管理。
责任单位及部门:各村(社区)、镇综治办、单元化联户共建小组。
(二)建立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定期信息沟通机制和会商协调机制,加强摸排,及时上报信息。
责任单位及部门:各村(社区)、镇经发办、三合派出所、涪江派出所、三合司法所。
江油市三合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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