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42786/2017-00021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江油高新区 发文日期: 2017-11-09
文号: 关键词: 部门预算

四川江油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7-11-09 10:47文章来源: 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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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江油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四川江油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属于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是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其基本职能是代市委、市政府在江油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行使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主要工作是招商引资、服务企业、发展经济,同时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等工作。下设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业园区招商服务中心,但招商服务中心未进行独立核算,单位预算拨款统一由江油财政局拨付到管委会账户。

  (二)人员情况

  四川江油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共有编制57名,实有在职人员52人。其中:行政编制18名,实有18人;事业编制39名,实有32人;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无离休人员,退休人员10人。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工业园区财政拨款收入896.51万元。

  2017年工业园区财政拨款支出896.5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招商引资、服务企业、发展经济,同时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等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635.01万元,是用于保障工业园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支出405.6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0.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8.63万元。

  项目支出261.5万元,是用于保障工业园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江油市工业园区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3.54万元,主要用于:园区日常工作中,行政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的开支。

  (二)教育支出4.5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进修及培训费用。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72万元,主要用于:园区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经费支出。

  (四)医疗卫生支出19.1万元,主要用于:园区行政事业人员的医疗保险单位支出部分的费用。

  (五)住房保障支出36.27万元,主要用于:园区按照标准支付行政事业在编人员应交住房公积金单位应承担部分的费用。

  (六)城乡社区支出502.35万元,主要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专项经费以及园区招商服务中心事业人员日常公用经费的开支。

  (七)科学技术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园区党建工作支出。

  三、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工业园区财政拨款896.5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下将115.8万元。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专项经费的减少。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5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14.5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6、2017年均无因公出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0.0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府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执行公务、商务考察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2017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工业园区无政府采购项目。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反映按规定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 “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7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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