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27441317/202404-00001 主题分类: 内设机构、直属单位
发文机构: 江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04-07
文号: 关键词: 内设机构

江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

2024-04-07 14:53文章来源: 江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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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信息、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督办、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拟定全市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应急值守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和年鉴史志工作。负责编制预决算、预算执行及财政资金绩效考评,承担单位财务、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制装、政府采购、各项收入及票据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听证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及法治教育工作。指导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自由裁量权和监督行政执法。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

  (三)网络交易和信用监管股。拟定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全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指导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

  (四)公平交易和价格监管股。落实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的措施、办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反垄断相关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组织协调“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拟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消费环境建设。组织指导投诉举报维权体系建设。指导消费纠纷调解,组织开展重大消费纠纷调解,协调解决跨区域消费纠纷。承担收集、掌握、综合分析和研究全市市场监管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负责投诉、申诉、举报中案源材料的收集、分流、统计及移交。开展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和政策咨询。指导市保护消费者权益中心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质量和标准化股。拟定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等制度,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缺陷产品召回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拟定全市生产和流通领域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预警管理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管理工作。拟定标准化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发布等工作,指导团体标准制定工作。推进指导全市企业产品或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对标准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承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

  (七)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股。拟定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有关部门和乡镇(办事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拟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拟定实施特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研判、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组织舆情监控和排查风险隐患,组织拟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组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股。负责生产、流通环节的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监管。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和指导开展生产、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指导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承担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备案管理。负责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消费等各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组织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

  (九)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负责餐饮服务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安全状况调查工作。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定实施餐饮服务食品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食品餐饮环节备案管理。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拟订并监督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有关制度措施。依法组织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风险分析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按规定权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

  (十一)计量认证和检验检测监管股。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计量基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工作。负责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负责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商品量、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监督规范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市场。负责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愿性认证和有机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十二)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股。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分类管理制度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分类规则、技术指导原则和管理法规。组织实施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及其使用环节和经互联网销售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化妆品经营、互联网化妆品销售的监督检查。依法监管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特殊药品。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检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研判和风险处置,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三)知识产权保护和广告监管股。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拟定知识产权规划、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商标和专利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和指导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产品、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依法保护专利权。指导和规范专利运用。组织调处商标、专利纠纷。负责广告和广告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业发展。

  (十四)人事股。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险、人事档案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干部任免、调配、考核、奖惩和请销假等工作。组织开展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指导下属事业单位岗位竞聘、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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