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3429437/202002-00007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发文机构: 江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0-02-26
文号: 关键词: 机构职能

江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

2020-02-26 14:52文章来源: 江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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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制订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牵头组织全市城市管理重大执法活动和专项执法行动;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综合协调体系及责任体系;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
(三)负责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依法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市容环卫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城区公共厕所的监督管理,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城市公厕规划,参与城市公厕的建设和维修管理;监督管理城市道路冲洗降尘;监督管理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的收运及处置;配合卫生健康、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医疗废弃物的处置。
(四)负责城市容貌管理。负责对建筑物立面、公共设施、公共场所的容貌实施监督管理;对占用市政设施、建(构)筑物、公共绿地等城市公共资源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拟订管辖范围内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方案;负责店面招牌、临时性户外宣传品、户外广告位置设置的管理。
(五)负责城市市政设施的管理。根据规划意见负责市政道路开挖、占用城市绿地和移植、砍伐城市林木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含国、省道城区段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负责城区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搭建设施的管理和占道宣传(经营)管理;参与城市绿化的规划和新建工程的方案审定及验收,参与城市照明、城市景观亮化的规划和新建工程的方案审定及验收;负责城市内涝防洪抢险工作。
(六)负责牵头城市建成区洗车场(点)、临时停车场(点)的管理;负责城区街、路、巷地名标志牌设置、日常管理及维护,参与城市摊区、夜市、指路牌、便民服务点等的规划、设置;依据城市规划要求,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交通安全设施以及邮政报刊亭、电力配电箱、城市雕塑、城市家具、宣传橱窗等公用设施进行统筹规划和管理。
(七)负责受理涉及城市行政执法、城市环境卫生、城市容貌管理等方面的举报投诉,收集社会各界对城市管理的意见;负责协调城市市容市貌和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专项治理;负责处置城市管理相关应急突发事件。
(八)承担以下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具体以公布的权力清单为准:集中行使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城市照明、市政设施、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消防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督管理、水务、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行使上述领域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措施。
(九)负责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行政复议相关工作;受理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投诉;指导乡镇城镇管理工作。
(十)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的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文化建设和社会动员工作。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和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以理顺体制机制为途径,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按照职责分工,部门间应加强沟通配合和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高效推进工作开展。
1.与市审批局的职责分工。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成都市武侯区等地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川府函〔2016〕25 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市审批局与市执法局的职责分工:市审批局负责履行管辖范围内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职责;负责将审批事项信息及时向市执法局通报;负责范围内需上级相关部门审批的项目,由市审批局牵头上报。市执法局负责本行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等的制订和实施,组织推动行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强化市场监管,承担管辖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职责;负责实施本行业内所有审批事项(含市审批局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负责将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的更新情况和上级部门下发的涉及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的文件及时转送市审批局;负责协助市审批局完成行业范围内需上级业务部门审批的报批事项。
2.与市住建局的职责分工。市执法局统一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处罚权,行使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措施;负责移交后道路等市政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等工作;负责将处罚信息及时向市住建局通报。市住建局负责行业监管,承担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发现住建领域存在的违法行为,及时向市执法局移交问题线索;配合市执法局做好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城市道路等市政设施的建设和城市道路等市政设施竣工验收后的移交工作。
3.与市市场监管局的职责分工。市执法局负责行使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的行政处罚权,行使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措施;负责将相关的处罚信息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通报。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占道经营摊点的商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在监管工作中发现与市执法局承担的处罚权相关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市执法局移交问题线索。
4.与绵阳市江油生态环境局的职责分工。市执法局负责集中行使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行使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措施;负责将处罚信息及时向生态环境局通报。绵阳市江油生态环境局的行业监管主体责任不变,继续履行管理事项的日常监督检查、监测、违法行为发现、受罚情况公示、降低或取消行业资质等行政管理职能,配合市执法局做好行政处罚工作,生态环境局在监管工作中发现与市执法局承担的处罚权相关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市执法局移交问题线索。
5.与市自然资源局的职责分工。市执法局负责行使违反城乡规划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对城市、集镇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设等规划违法案件进行查处,行使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措施;负责将处罚信息及时向市自然资源局通报。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规划方面管理工作,协助市执法局对违反规划管理行为等违法建设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配合市执法局做好行政处罚工作。市自然资源局在监管工作中发现与市执法局承担的处罚权相关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市执法局移交问题线索。
6.与市公安局的职责分工。市执法局承担人行道(含城市绿道、城市桥梁、人行天桥、公共广场等)的交通管理职责,机动车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及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违反犬只管理规定等的行政处罚权,行使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措施;负责将处罚信息及时向市公安局通报。市公安局承担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的交通管理职责;依法对机动车噪声和广场、公园、街道、家庭室内产生的干扰居民生活的噪声污染进行行政处罚;对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的行为进行处罚;配合市执法局的案件调查和行政处罚工作。市公安局在监管工作中发现与市执法局承担的处罚权相关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市执法局移交问题线索。
7.与市水利局的职责分工。市执法局负责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行使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措施;负责将处罚信息及时向市水利局通报。市水利局协助市执法局对城市河道内的违法建设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配合市执法局做好行政处罚工作。市水利局在监管工作中发现与市执法局承担的处罚权相关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市执法局移交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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