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0681326976804Q/202210-00008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发文机构: 江油市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 2023-11-05
文号: 关键词: 卫生健康局 机构 职能

江油市卫生健康局机构职能

2023-11-05 10:05文章来源: 江油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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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江油市机构改革方案》(江委发〔2019〕1 号)和《江油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江机改〔2019〕1 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江油市卫生健康局(简称市卫健局)是江油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市卫健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绵阳市委、江油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卫生健康政策、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专项规划、改革方案、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综合性卫生健康政策调研,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等政策措施。

(二)牵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深化改革建议。组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负责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方面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四)负责实施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负责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 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管理。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组织对重大食源性疾病的救治,承担食源性疾病及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的技术支持。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 实施,承担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八)负责全市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监督、指导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九)负责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负责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中医药管理工作。参与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江油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强市。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联系电话:0816-3221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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