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0681326976804Q/202205-00005 主题分类: 内设机构、直属单位
发文机构: 江油市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 2023-11-20
文号: 关键词: 市 卫生健康局 内设机构

江油市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

2023-11-20 10:10文章来源: 江油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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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绩效管理、工作督查、政务公开、信访、民生工程、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担有关综合性文件、报告、调研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管股。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与报备等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依法监督、指导卫生健康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卫生健康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承担权责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承担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职业病防治综合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放射卫生诊疗机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督办卫生健康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承担全市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拟订职业防治规划,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调查分析和职业病报告的管理及发布。指导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工程项目职业病防治技术实施。承担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医政医管科技股(中医药股)。拟订医疗机构发展规划,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监管、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行风建设、医师定期考核以及医疗机构等级评审、绩效评价等行业管理有关地方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医疗事故(医疗纠纷争议)的行政处理、医疗安全事件的信息报告工作。负责指导基本医疗工作,组织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责。牵头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履行危险物品、医疗废弃物等的安全管理和处置工作,监督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负责重要任务和重大会议活动的医卫保障工作、重大灾害紧急医疗救援工作。负责对口支援工作,参与卫生下乡、卫生健康对外交流合作、卫生援外有关工作。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承担推进护理、康复等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市内各医疗相关学会、协会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基地、重点学科、名医工作室建设、规划和新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指导全市中医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运行机制的改革;拟订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监督实施中医机构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承担全市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科研、文化、临床用药、教育培训等的指导、监督、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监测和综合评价的政策措施,开展短缺药品监测预警。依法开展全市无偿献血、输血质量管理、临床用血费用报销工作。承担市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市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疾病防控与卫生促进股。拟订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狂犬病等各类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慢性病、精神病等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和防治有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疾病监测预警、防控预测、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疾控中心等专业机构的人才队伍建设、考评;监督管理传染病、精神卫生的防治和预防性生物制品的预防接种工作;指导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及相关危害因素监测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及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卫生应急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指导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承担卫生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制定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活动的目标、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作。

  (五)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培训、考核等工作。牵头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承担病残儿医学鉴定的县级审核、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工作,指导监督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城乡居民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六)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促进人口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监督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制度落实。指导、监督、考核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推进生育政策落实。牵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

  (七)老龄与健康服务业发展股。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参与拟订健康服务业政策、制度、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针对民营医疗机构制定优惠卫生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民营医疗机构审批建立和运行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规划财务与信息统计股。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和资源配置,指导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下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核算工作,承担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动卫生健康信息资源综合开发与共享,推动数字技术、人工智能与健康服务业的融合发展。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承担卫生健康统计调查与分析等统计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发布卫生健康统计数据信息。组织实施健康扶贫工作。配合审计机关实施审计,依法运用审计结果,指导下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九)人事股。拟订卫生健康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干部培训表彰、年度考核等工作;负责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职称考评聘用和出国(境)研修、学习、工作的审批转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参与、开展领导班子考核、干部任免工作;组织开展对下属单位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拟订全市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和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计划;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评审管理;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全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资格考核、转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党委办公室。负责党委日常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系统的新闻、信息发布、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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