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8442604/2018-00013 | 主题分类: | 内设机构、直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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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江油市卫生健康局 | 发文日期: | 2018-03-16 |
文号: | 关键词: | 内设机构 |
内设机构
江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内设机构
市卫生计生局设 11 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
密、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民生工程、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和信访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
有关综合性文件、报告、调研和史志编撰工作;负责卫生计生行
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
论证、执业登记注册及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
核、年度校验等工作。
(二)规划财务股。
负责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实施和评估,统筹规划
与协调卫生计生资源配置;负责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统计工作;
参与监督药品、大型医用设备装备等集中招标采购;指导卫生计
生基本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卫生计
生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机构院内制剂价格、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
算等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有资产管理。
(三)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
负责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负责组织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事
项的听证,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规范性文件的
合法性审核与报备等工作;指导和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学校
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
和传染病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工作;整顿
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医疗卫生计生违
法案件。指导基层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基层计划
生育工作网络建设;负责组织计划生育工作考评,贯彻落实计划
生育一票否决制;指导和监督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承担市计划
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疾病预防控制股。
拟订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防治的有关
政策、规划、标准、干预措施和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疾病
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和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开展疾病、慢性病、
有关疫情、卫生相关危害因素等的监测和预警预测;依法上报和
发布有关传染病、疫情信息;负责组织对重大疫情的防控和处置;
监督管理传染病、职业病、精神卫生的防治和预防性生物制品及
预防接种工作;组织协调健康教育工作;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和预警;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餐饮消毒监测工作的监督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对重大食
源性疾病的救治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对于通
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
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评估结果;承担
市重大传染病结合防治示范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市地方病防治
工作领导小组、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市狂犬病预防控制指
挥部的日常工作。
(五)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股。
拟订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
策、规划、规范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基层卫生、妇幼卫生和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及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各项
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
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病残儿童的医学鉴
定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免费婚
前体检和城乡居民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承担计划生育药具规
范管理职责;负责避孕节育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应用和管理,
负责避孕药具的管理和发放工作;拟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管政
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检查评价和经
验交流;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
(六)医政医管科技股(市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
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医务人员
执业准入、执业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医疗机构
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
床试验管理;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参与拟订公立医
院绩效考核相关指标;负责医疗安全事件的信息报告管理、医疗
纠纷(医疗事故争议)的行政处理;负责医疗行业纠风工作。负
责医疗卫生科研计划的拟订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医
药科研攻关工作;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医疗
机构的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
工作,承担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参与科技
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和卫生计生国(境)内外交流合作与卫生
援外有关工作;指导城市医疗单位对口支援乡镇;组织开展公民
无偿献血、临床用血费用审核报销工作和依法管理全市输血工作,
负责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的管理,承担市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
组的日常工作。
(七)中医和基药股。
负责规划、指导中医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运行机制
的改革;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监督实施中医机构的管理规
范和技术标准;负责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科研、产业、
文化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中医药人员规范执业和
医疗质量;承办中医医疗卫生科研计划和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
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保护、开发
和合理利用,拟订中医的扶持政策;负责指导继承并创新中医、
中药生产加工技术工作。负责落实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
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省基本药物目录,拟订我市国
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配套政策措施和办法,对药品、
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采购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管;受理药品和医用
器械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举报。参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拟订公立医院改革配套措施,综合协调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
共卫生、药品供应和监管体制综合改革。
(八)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和流动人口管理股。
拟订全市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见,促进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
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配合,参与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负
责落实国家、省、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负责计划生育
人口信息的数据统计和平台维护管理;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
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监督、指导落实计划生育奖
励扶助政策和计生“三结合”工作,负责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家庭
奖励扶助的统计、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拟订流动人口卫生计
生服务管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
共服务均等化工作;负责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负
责跨省、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落实流动人口
卫生计生便民维权服务,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服务和管理。
(九)宣传信息股。
负责舆情监测与应对;负责全市卫生计生工作宣传及相关信
息收集、发布等工作;承担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参与社会
宣传活动;承担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
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医疗“一卡通”项目工作。
(十)人事股。
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及下属单
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负责组织卫生计生系统专业技术人
员的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卫生计生专业技术
人员职称晋升、任职资格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卫生计生系统干
部教育培训和表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参与领导班子考核、干部
任免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
工作。
(十一)卫生应急办公室。
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
措施;指导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负责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其
他突发事件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
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信息。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
会的日常工作,指导督促全市爱国卫生工作。
党委办公室。负责局党委日常工作。
监察室。承担行政监察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卫生计生局机关行政编制29 名(含纪检监察人员单列行政编
制1 名)。其中:局长1 名、副局长3 名,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
会办公室主任1 名,纪委书记1 名,机关党总支书记1 名;内设
机构中层职数15 名(含党委办主任1 名、监察室主任1 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 3 名。
五、其他事项
(一)指导有关协会的业务工作。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改革局负责研
究提出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提出人
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
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市卫生计生局负责拟订全市计划生
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
分布等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
政策的衔接配合,参与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落实国家、省、
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配合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
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2.与市食药工质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计生局负责组
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价、预警和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工作,
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会同市食药工质局等部门制定、实
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学调
查和医疗卫生处置;对于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接到举报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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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由市食药工质局负责及时提出食品安
全风险论证建议,市卫生计生局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论证并及时向
市食药工质局通报论证结果,市食药工质局对风险论证结论为不
安全的食品采取措施;市食药工质局会同市卫生计生局建立重大
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
制。
(三)原市卫生局、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划
转市卫生计生局管理。
市卫生计生局设 11 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
密、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民生工程、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和信访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
有关综合性文件、报告、调研和史志编撰工作;负责卫生计生行
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
论证、执业登记注册及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
核、年度校验等工作。
(二)规划财务股。
负责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实施和评估,统筹规划
与协调卫生计生资源配置;负责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统计工作;
参与监督药品、大型医用设备装备等集中招标采购;指导卫生计
生基本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卫生计
生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机构院内制剂价格、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
算等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有资产管理。
(三)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
负责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负责组织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事
项的听证,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规范性文件的
合法性审核与报备等工作;指导和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学校
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
和传染病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工作;整顿
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医疗卫生计生违
法案件。指导基层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基层计划
生育工作网络建设;负责组织计划生育工作考评,贯彻落实计划
生育一票否决制;指导和监督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承担市计划
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疾病预防控制股。
拟订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防治的有关
政策、规划、标准、干预措施和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疾病
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和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开展疾病、慢性病、
有关疫情、卫生相关危害因素等的监测和预警预测;依法上报和
发布有关传染病、疫情信息;负责组织对重大疫情的防控和处置;
监督管理传染病、职业病、精神卫生的防治和预防性生物制品及
预防接种工作;组织协调健康教育工作;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和预警;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餐饮消毒监测工作的监督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对重大食
源性疾病的救治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对于通
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
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评估结果;承担
市重大传染病结合防治示范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市地方病防治
工作领导小组、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市狂犬病预防控制指
挥部的日常工作。
(五)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股。
拟订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
策、规划、规范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基层卫生、妇幼卫生和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及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各项
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
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病残儿童的医学鉴
定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免费婚
前体检和城乡居民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承担计划生育药具规
范管理职责;负责避孕节育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应用和管理,
负责避孕药具的管理和发放工作;拟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管政
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检查评价和经
验交流;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
(六)医政医管科技股(市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
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医务人员
执业准入、执业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医疗机构
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
床试验管理;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参与拟订公立医
院绩效考核相关指标;负责医疗安全事件的信息报告管理、医疗
纠纷(医疗事故争议)的行政处理;负责医疗行业纠风工作。负
责医疗卫生科研计划的拟订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医
药科研攻关工作;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医疗
机构的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
工作,承担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参与科技
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和卫生计生国(境)内外交流合作与卫生
援外有关工作;指导城市医疗单位对口支援乡镇;组织开展公民
无偿献血、临床用血费用审核报销工作和依法管理全市输血工作,
负责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的管理,承担市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
组的日常工作。
(七)中医和基药股。
负责规划、指导中医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运行机制
的改革;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监督实施中医机构的管理规
范和技术标准;负责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科研、产业、
文化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中医药人员规范执业和
医疗质量;承办中医医疗卫生科研计划和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
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保护、开发
和合理利用,拟订中医的扶持政策;负责指导继承并创新中医、
中药生产加工技术工作。负责落实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
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省基本药物目录,拟订我市国
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配套政策措施和办法,对药品、
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采购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管;受理药品和医用
器械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举报。参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拟订公立医院改革配套措施,综合协调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
共卫生、药品供应和监管体制综合改革。
(八)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和流动人口管理股。
拟订全市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见,促进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
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配合,参与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负
责落实国家、省、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负责计划生育
人口信息的数据统计和平台维护管理;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
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监督、指导落实计划生育奖
励扶助政策和计生“三结合”工作,负责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家庭
奖励扶助的统计、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拟订流动人口卫生计
生服务管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
共服务均等化工作;负责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负
责跨省、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落实流动人口
卫生计生便民维权服务,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服务和管理。
(九)宣传信息股。
负责舆情监测与应对;负责全市卫生计生工作宣传及相关信
息收集、发布等工作;承担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参与社会
宣传活动;承担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
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医疗“一卡通”项目工作。
(十)人事股。
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及下属单
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负责组织卫生计生系统专业技术人
员的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卫生计生专业技术
人员职称晋升、任职资格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卫生计生系统干
部教育培训和表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参与领导班子考核、干部
任免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
工作。
(十一)卫生应急办公室。
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
措施;指导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负责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其
他突发事件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
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信息。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
会的日常工作,指导督促全市爱国卫生工作。
党委办公室。负责局党委日常工作。
监察室。承担行政监察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卫生计生局机关行政编制29 名(含纪检监察人员单列行政编
制1 名)。其中:局长1 名、副局长3 名,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
会办公室主任1 名,纪委书记1 名,机关党总支书记1 名;内设
机构中层职数15 名(含党委办主任1 名、监察室主任1 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 3 名。
五、其他事项
(一)指导有关协会的业务工作。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改革局负责研
究提出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提出人
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
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市卫生计生局负责拟订全市计划生
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
分布等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
政策的衔接配合,参与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落实国家、省、
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配合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
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2.与市食药工质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计生局负责组
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价、预警和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工作,
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会同市食药工质局等部门制定、实
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学调
查和医疗卫生处置;对于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接到举报发现
—12—
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由市食药工质局负责及时提出食品安
全风险论证建议,市卫生计生局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论证并及时向
市食药工质局通报论证结果,市食药工质局对风险论证结论为不
安全的食品采取措施;市食药工质局会同市卫生计生局建立重大
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
制。
(三)原市卫生局、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划
转市卫生计生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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