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42604/2018-00012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发文机构: 江油市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 2018-03-16
文号: 关键词: 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

2018-03-16 08:47文章来源: 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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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江府办发〔2015〕30 号

  江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江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江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 年6 月19 日

  江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油市委 江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油市人

  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组织实施江油市人民

  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江委发

  〔2015〕2 号)精神,设立江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简称市卫

  生计生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整合的职责。

  1.将原市卫生局、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职能整合,划

  入市卫生计生局。

  2.将研究拟订全市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

  入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取消的职责。

  1.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需要取

  消的职责。

  2.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减少对所属医疗机构的

  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落实医疗机构法人自主权。

  (三)下放的职责。

  下放已由市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需要下放

  的职责。

  (四)加强的职责。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

  协调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和监管体制

  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加大县级

  公立医院改革力度,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推进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2.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加强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

  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加强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大力开

  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工作,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提高出生人

  口素质。

  3.推进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在政策法规、资源配置、服务体

  系、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健康促进方面的融合。严格执行医

  疗卫生计生行业准入制度,加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监管。

  4.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加大政府

  购买服务力度,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卫生计生(含中医药、民族医药、疾病预防

  控制、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

  律、法规,拟订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有关专

  项规划、措施、改革方案、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性

  卫生计生政策调研,统筹规划全市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

  (二)负责组织实施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参与重大中医

  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对全市中医药工作实行行业监督管理。

  (三)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的管理工作,制定全市

  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

  估计划,组织实施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及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上报和发布有关疫情信

  息。

  (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

  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工作,组织实施相关监测、

  调查、评估和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

  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组织对重大食源性疾病的救

  治,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

  术支持。负责健康教育工作。

  (五)负责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工作,推进

  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负责基层运行机制和乡村

  医生管理制度建设。

  (六)负责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行业管理,制定相关规范、

  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

  医学科研攻关及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组织实施公益性导向

  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

  (七)负责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医疗

  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使用的监管工作。

  (八)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适度稳定低生育水平和

  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工作,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建立与

  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工作。

  (九)负责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培训,会同

  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卫生计生科

  技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卫生计

  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卫生计

  生国(境)内外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有关工作。

  (十)负责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规范卫生计生

  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

  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计划生育考核评价工作。

  (十一)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市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卫生计生行政审批事项。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卫生计生局设 11 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

  密、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民生工程、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和信访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

  有关综合性文件、报告、调研和史志编撰工作;负责卫生计生行

  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

  论证、执业登记注册及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

  核、年度校验等工作。

  (二)规划财务股。

  负责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实施和评估,统筹规划

  与协调卫生计生资源配置;负责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统计工作;

  参与监督药品、大型医用设备装备等集中招标采购;指导卫生计

  生基本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卫生计

  生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机构院内制剂价格、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

  算等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有资产管理。

  (三)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

  负责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负责组织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事

  项的听证,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规范性文件的

  合法性审核与报备等工作;指导和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学校

  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

  和传染病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工作;整顿

  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医疗卫生计生违

  法案件。指导基层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基层计划

  生育工作网络建设;负责组织计划生育工作考评,贯彻落实计划

  生育一票否决制;指导和监督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承担市计划

  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疾病预防控制股。

  拟订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防治的有关

  政策、规划、标准、干预措施和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疾病

  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和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开展疾病、慢性病、

  有关疫情、卫生相关危害因素等的监测和预警预测;依法上报和

  发布有关传染病、疫情信息;负责组织对重大疫情的防控和处置;

  监督管理传染病、职业病、精神卫生的防治和预防性生物制品及

  预防接种工作;组织协调健康教育工作;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和预警;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餐饮消毒监测工作的监督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对重大食

  源性疾病的救治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对于通

  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

  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评估结果;承担

  市重大传染病结合防治示范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市地方病防治

  工作领导小组、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市狂犬病预防控制指

  挥部的日常工作。

  (五)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股。

  拟订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

  策、规划、规范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基层卫生、妇幼卫生和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及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各项

  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

  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病残儿童的医学鉴

  定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免费婚

  前体检和城乡居民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承担计划生育药具规

  范管理职责;负责避孕节育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应用和管理,

  负责避孕药具的管理和发放工作;拟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管政

  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检查评价和经

  验交流;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

  (六)医政医管科技股(市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

  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医务人员

  执业准入、执业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医疗机构

  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

  床试验管理;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参与拟订公立医

  院绩效考核相关指标;负责医疗安全事件的信息报告管理、医疗

  纠纷(医疗事故争议)的行政处理;负责医疗行业纠风工作。负

  责医疗卫生科研计划的拟订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医

  药科研攻关工作;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医疗

  机构的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

  工作,承担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参与科技

  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和卫生计生国(境)内外交流合作与卫生

  援外有关工作;指导城市医疗单位对口支援乡镇;组织开展公民

  无偿献血、临床用血费用审核报销工作和依法管理全市输血工作,

  负责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的管理,承担市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

  组的日常工作。

  (七)中医和基药股。

  负责规划、指导中医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运行机制

  的改革;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监督实施中医机构的管理规

  范和技术标准;负责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科研、产业、

  文化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中医药人员规范执业和

  医疗质量;承办中医医疗卫生科研计划和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

  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保护、开发

  和合理利用,拟订中医的扶持政策;负责指导继承并创新中医、

  中药生产加工技术工作。负责落实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

  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省基本药物目录,拟订我市国

  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配套政策措施和办法,对药品、

  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采购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管;受理药品和医用

  器械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举报。参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拟订公立医院改革配套措施,综合协调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

  共卫生、药品供应和监管体制综合改革。

  (八)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和流动人口管理股。

  拟订全市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见,促进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

  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配合,参与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负

  责落实国家、省、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负责计划生育

  人口信息的数据统计和平台维护管理;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

  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监督、指导落实计划生育奖

  励扶助政策和计生“三结合”工作,负责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家庭

  奖励扶助的统计、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拟订流动人口卫生计

  生服务管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

  共服务均等化工作;负责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负

  责跨省、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落实流动人口

  卫生计生便民维权服务,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服务和管理。

  (九)宣传信息股。

  负责舆情监测与应对;负责全市卫生计生工作宣传及相关信

  息收集、发布等工作;承担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参与社会

  宣传活动;承担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

  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医疗“一卡通”项目工作。

  (十)人事股。

  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及下属单

  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负责组织卫生计生系统专业技术人

  员的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卫生计生专业技术

  人员职称晋升、任职资格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卫生计生系统干

  部教育培训和表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参与领导班子考核、干部

  任免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

  工作。

  (十一)卫生应急办公室。

  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

  措施;指导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负责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其

  他突发事件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

  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信息。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

  会的日常工作,指导督促全市爱国卫生工作。

  党委办公室。负责局党委日常工作。

  监察室。承担行政监察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卫生计生局机关行政编制29 名(含纪检监察人员单列行政编

  制1 名)。其中:局长1 名、副局长3 名,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

  会办公室主任1 名,纪委书记1 名,机关党总支书记1 名;内设

  机构中层职数15 名(含党委办主任1 名、监察室主任1 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 3 名。

  五、其他事项

  (一)指导有关协会的业务工作。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改革局负责研

  究提出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提出人

  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

  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市卫生计生局负责拟订全市计划生

  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

  分布等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

  政策的衔接配合,参与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落实国家、省、

  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配合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

  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2.与市食药工质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计生局负责组

  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价、预警和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工作,

  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会同市食药工质局等部门制定、实

  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学调

  查和医疗卫生处置;对于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接到举报发现

  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由市食药工质局负责及时提出食品安

  全风险论证建议,市卫生计生局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论证并及时向

  市食药工质局通报论证结果,市食药工质局对风险论证结论为不

  安全的食品采取措施;市食药工质局会同市卫生计生局建立重大

  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

  制。

  (三)原市卫生局、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划

  转市卫生计生局管理。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江油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

  调整由中共江油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江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 年6 月19 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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