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23230264/2019-00006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江油市经济合作局 发文日期: 2019-01-16
文号: 关键词: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说明

江油市投资促进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说明

2019-01-16 16:11文章来源: 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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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江油市投资促进局是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内设3个股室,下设1个二级单位,江油市投资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经济合作方针政策;按照全市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拟订全市招商引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

2、组织和参与全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县域经济合作重要文件、措施的研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招商引资、县域经济合作的决策依据;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经济合作信息网络。

3、统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市大型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招商引资考核和奖惩意见并组织实施。

4、建立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统筹推进和协调机制。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策划、包装、推介及全市项目库的搜集、筛选工作;组织或参与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跟踪、服务等工作。积极为境内外投资商提供涉及重点产业、重大项目方面的考察、信息、投资导向、申报程序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5、负责全市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对外宣传工作,加强与国内外的信息交流,掌握招商引资动态。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投资软环境建设,协调解决外来投资重大项目及投资者反映的主要问题。

7、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利用外资项目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8、负责全市招商引资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编报工作。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人员情况

江油市投资促进局共有编制28名,实有在职人员19人。其中:参公行政编制16名,实有9人;事业编制10名,实有8人;事业工勤2名,实有2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人员1人。

根据招商引资工作需要,成立的重点产业工作组重新调整为三个产业科,从乡镇、市级部门抽调23名人员充实到3个产业科和4个驻外办事处。除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外,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我局承担。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502.05万元。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502.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招商引资发展的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支出182.11万元,基本公用支出22.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46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江油市投资促进局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8.1万元,主要用于:商贸事务中行政运行、招商引资、事业运行及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二)教育支出1.5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培训支出。

(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费用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医疗卫生支出7.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费用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12.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费用支出。

三、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市投资促进局财政拨款502.0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74.8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调减50%。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1.4万元。原则上不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故预算数为0万元(若根据招商引资工作需要,确需出国(境)开展工作,所需费用在公务接待费中调剂),公务接待费3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全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根据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文件精神要求,新成立了3个产业科和4个驻外办事处。在人员增加的情况下,2018年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机关日常公务、招商引资公务、商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因实行公车改革,全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江油市投资促进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2.9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07万元,增长0.31%。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江油市投资促进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江油市投资促进局机关固定资产总额52.45万元。无车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用于联系村、社区帮扶资金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指局机关用于招商引资接待客商费用支出、驻外人员差旅费支出、市级领导外出洽谈项目差旅费支出、招商引资战略合作经费支出、举办招商引资推介会等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投资服务中心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局机关用于干部职工培训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项):指局机关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投资服务中心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局机关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投资促进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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