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0681MB0L42947X/202103-00001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江油市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21-03-11
文号: 关键词: 预算编制

江油市商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3-11 11:30文章来源: 江油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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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职责

江油市商务局(简称市商务局)是江油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市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绵阳市委及江油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国内外贸易的规范性文件及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四)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商品流通的规范性文件,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五)按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茧丝绸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体系及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工作。

(七)拟订促进转变全市外贸增长方式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八)依法指导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进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指导协调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国(境)别产业园区建设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外商投资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参与指导外资并购工作。

(十)拟订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加强与自由贸易区的经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十一)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负责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工作,牵头开展对外贸易调查、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和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协调国外劳务和就业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组织管理我市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管理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

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市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三)牵头全市会展业促进和管理工作。统筹我市赴国内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和经贸推介活动,指导以江油市名义在本市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经贸活动。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口岸物流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定。

(十五)规划全市商务系统电子政务、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十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审批事项分工。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成都市武侯区等地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川府函〔2016〕25 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市行政审批局与市商务局的职责分工: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履行管辖范围内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职责;负责将审批事项信息及时向市商务局通报;负责范围内需上级相关部门审批的项目,由市行政审批局牵头上报。市商务局负责本行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等的制定和实施,组织推动行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强化市场监管,承担管辖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职责;负责实施本行业内所有审批事项(含市行政审批局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负责将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的更新情况和上级部门下发的涉及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的文件及时转送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协助市行政审批局完成行业范围内需上级业务部门审批的报批事项。

2.重要商品进出口管理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市商务局负责在市发展和改革局确定的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市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

3.药品流通管理分工。市商务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制定市级规划和政策。市市场监管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力完成主要经济指标任务

1.加强统筹协调。不断完善服务业经济指标任务分解、运行监测、分析研判、部门会商、重点督查五大工作机制,压实责任,提高效率,形成合力。

2.狠抓增量培育。及早谋划规上服务业企业、限上商贸单位入库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联合市统计局做好升规入统培训会和企业走访调研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帮助企业办理入库,做到应统尽统。

(二)谋划好“十四五”服务业发展

1.抓紧研究制定着力于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的《“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通过进一步细化落实服务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促进“十四五”时期服务业加快发展,努力形成更具宏观性、战略性、指导性和操作性的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规划蓝图。

2.推动出台江油市《加快构建“3+2”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支持服务业重点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争取从顶层设计和要素保障方面提供制度支撑,切实推动我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三)抓好项目工作

狠抓项目招引、项目投资、项目建设、项目储备,优化服务业产业结构。加快推动“幸福汇商业街”、圣名国际商业综合体及物流项目规划等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以项目牵引服务业大提速,积极争创2021年四川省服务业强县项目。

(四)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建立重点服务业企业部门联系制度,支持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推动省、市关于支持服务业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实。组织开展1-2次企业专题调研和座谈会,了解企业经营发展状况和主要困难,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针对性政策措施,助推我市服务业发展主体不断发展壮大。

(五)做好电子商务工作

一是引导中小企业依托第三方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络采购、营销,加快企业制造能力和资源开放共享,推动制造资源与电子商务平台的对接。二是推进产业品牌化,培育名企名品。利用直播、短视频等方式,营销推广中坝附子、清香园、特钢等“江油造”产品,推动农业、工业电商应用。三是培育壮大电商企业,深入推进电子商务与一、二、三产业的深度融合。

(六)做好外贸工作

一是大力培育外贸龙头企业,新增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企业 6家,努力完成2021年进出口目标任务。二是积极引导外贸企业“走出去”,组织企业参加2021年度“万企出国门”活动及相关展会。三是加大对上资金争取力度,做好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支持外经贸企业做大做强。四是继续做好对外劳务合作平台和特钢产业国际合作联盟的跟踪和服务。

(七)做好行业监管和物资保供

加强大型商场、超市、酒店、汽车、报废车等行业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安全责任,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多部门联合检查,每逢大型节假日开展专题检查,发挥安全检查的督促作用,持续为企业敲响安全生产警钟。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做好解决业务范围内信访隐患,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创新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大改革任务事项。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商务局下设事业单位2个,无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全额事业单位2个,包括:江油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江油市电子商务发展中心。

四、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商务局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等。2021年收支总预算532.11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7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二是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数提高而增加预算。

(一) 收入预算情况

市商务局2021年收入预算532.1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2.1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商务局2021年支出预算53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2.11万元,占88.72%;项目支出60万元,占11.28%。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商务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2.11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6.77万元,一是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二是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数提高而增加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2.1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0.32万元、教育支出2.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2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商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2.1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6.7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二是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数提高而增加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0.32万元,占65.83%;教育支出2.78万元,占0.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8万元,占26.83%;卫生健康支出13.97万元,占2.62%;住房保障支出22.24万元,占4.1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市商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本部门项级全部功能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81.2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6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及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09.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4.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7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职工培训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04.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离退休人员离休金、福利费和遗属补助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4.11万元,只要用于部门退休人员福利费以及遗属补助方面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1.15万元,只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3.4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一次性补助。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09万元,只要用于部门公务员医疗保险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6.88万元,只要用于部门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24万元,主要用于按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缴纳是商务局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商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2.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9.03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金、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63.08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8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6.8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府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市商务局开展各项公务活动,主要是用于为商务工作和个专项检查、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

(三)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商务局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商务局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市商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72.1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7.07万元,上升3.75%。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市商务局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市商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44.69万元。无车辆。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市商务局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6.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应。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及丧葬费补助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8.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是绩效管理基础,绩效目标由绩效内容和绩效标准组成。是指给评估者和被评估者提供所需要的评估标准,以便客观的讨论、监督、衡量绩效。

商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pdf
绩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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