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42735/202104-00002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文机构: 江油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1-04-12
文号: 关键词: 安全生产要点

江油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04-12 11:05文章来源: 江油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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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部门、单位:

根据《绵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绵农发〔2021〕48号)和《江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江油市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江安委〔2021〕3号)精神,结合我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印发《2021年度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希对照任务分工抓好贯彻落实,并于2021年6月3日和12月3日前分别将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局安全生产办公室(联系人:李志兴,联系电话:18181739994,邮箱:371597535@qq.com。)汇总上报。

江油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9日

2021年度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100周年华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全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农村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清单制管理为抓手,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不断健全完善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预防机制,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不断增强群防群治、共建共享的能力水平,减少一般事故、严防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一)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有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强系统内学习培训,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每年开展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强化安全意识,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媒体作用,及时宣传报道本单位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取得的实际成效,积极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国、省、市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议事协调机制,重大会议、重大问题党组要研究讨论决定,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组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局涉安部门工作会,研究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梳理机构改革后承担的行业安全管理职能职责,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协调机构,配齐配足配强工作人员。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在制定“十四五”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开展工作督导检查、召开会议、项目验收、推先评优等工作时,都要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业务工作范畴。

二、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把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

(一)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各相关部门要充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要求,按照“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简明扼要、操作性强、科学管用”的原则,完善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将责任和工作要求落实到岗到人。不断总结经验,查漏补缺,督促指导全市在运行规模以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全覆盖制定清单。采取“行业共性+企业个性”的模式不断完善清单制内容。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和“清单制+信息化”等信息化建设,按照分级分类、属地为主原则,细化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实现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

(二)完善和落实各级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要求,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线员工等最小工作单元,做到安全生产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不留死角和盲区。

(三)督促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引导畜禽屠宰、农(兽)药、化肥、饲料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转变生产观念,通过开展例行监督抽查、专项调查等多种方式,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化解风险。依法依规做好农药生产许可、经营许可、登记初审、使用指导等重点工作,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农药产品监督抽查力度,加强农药科学安全使用指导服务。督促生猪屠宰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将涉氨制冷等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企业领导、车间、班组和一线操作人员。加强冷库以及涉氨制冷设施设备等管理,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未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企业、设施设备,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落实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投入保障、培训教育、基础管理、隐患治理和应急救援等“六到位”。督促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并落实“双报告”制度,健全重大风险管控长效机制,指导填报“四川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三、以专项整治为引领,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

(一)扎实开展农村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履职尽责,扎实抓好农村安全(渔业船舶、农业机械、农村沼气、农村建房、乡村旅游)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全面梳理研判各专项治理目标任务,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等方式,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制度、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农村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坚持铁心布置、铁面检查、铁腕执法,以铁的作风,持续系统推进农机、渔业、农村沼气专项治理,开展“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年”推进行动,5月底全面完成农机档案清理工作,加快推进变型拖拉机清零进度。抓实农村能源沼气安全监管,强化沼气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强化隐患排查整治,推进沼气工程清单制责任落细落实,坚决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坚决有效防范遏制意外事故发生。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渔业船舶检验登记,开展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治理工作,避免渔业船舶脱检脱管,加强监督管理,督促企业、渔船所有人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安全生产投入。

(二)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相关部门要坚持日常检查与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整治等行动相结合,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持续抓好农业机械、渔业船舶、农村沼气、畜禽屠宰、农(兽)药、饲料、农业园区、规模养殖场、农业生产设施用房等重点领域、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农村森林草原防灭火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推动安全防范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落实。

(三)聚焦重点时段安全风险管控。各相关部门要针对建党100周年、“国庆”“大运会”以及春耕、“三夏”“三秋”等关键时点,强化工作部署,组织开展针对性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坚决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

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一)强化安全事故处理和应急演练。各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送,严禁迟报、漏报和谎瞒不报。要结合实际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重点领域安全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安全事故处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二)强化队伍装备建设。持续抓好农机、渔业、畜禽屠宰、农(兽)药、饲料、规模养殖场、农业园区和农村沼气重点领域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省级财政农机监理装备项目作用,提高使用效率。推动全省农机监理业务信息系统接入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政务服务,强化、全省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共享平台运用,提升科学化管理水平。

(三)强化安全监管法规制度建设。落实国务院取消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培训班资格认定的决定,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拖拉机驾驶培训事中事后监管,抓好新发布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教学大纲宣传贯彻落实。强化培训机构制度建设,严把考试关口,持续提升农机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配合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法》《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的修订工作,认真总结机构改革后行业安全监管成效和经验,聚焦问题和短板,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按照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的管理与控制要求,积极推进行业安全监管带根本性、基础性的系列制度建设,构建完善的行业安全监管制度体系,筑牢安全监管制度支撑,提升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强化宣传教育培训。持续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认真落实安全宣传“进农村”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至少建立1个安全宣传阵地,积极推进示范单位创建,示范单位不少于1个。认真抓好2021年“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微信群、手机短信等平台全面普及农业行业安全知识和防灾减灾措施,引导群众广泛参与,提升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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