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5855739/202312-00002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江油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3-09-26
文号: 关键词: 2022年度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2022年度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2023-09-26 16:08文章来源: 江油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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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四川省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3年9月23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4

二、机构设置..................................................................................................6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6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8

第四部分附件..................................................23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行政单位,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和绵阳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有关城市建设、规模拓展及功能完善的战略意图和部署;拟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政策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责任;承担房屋产权交易监督的责任;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承担推进住建行业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减排和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承担城市建设责任;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全市物业管理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人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城市防空袭方案;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有关政策;拟订全市房屋安全管理政策措施;负责城市白蚁防治及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制订城市管理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处置城市管理相关应急突发事件负责拟订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城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的收运处置体系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和费用征收。负责协调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专项治理和重大活动。牵头城区道路扬尘治理工作负责拟订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商店招牌设置技术规范和城区户外公共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方案,并监督管理。负责对占用市政设施、建(构)筑物、公共绿地等城市公共资源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城市景观园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市景观园林绿化事业的行业发展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公园管理工作。指导城镇景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维护。负责环卫设施、城市照明、景观亮化项目方案审定及验收。负责城市地名标志牌设置及管理维护。负责城市内涝防洪抢险工作。负责牵头城市建成区洗车场(点)、临时停车场(点)的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对交通安全设施及报刊亭、配电箱、城市雕塑、宣传橱窗等公用设施进行统筹规划和管理牵头负责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拟订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及处置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检查、指导和考核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协(学)会指导等工作职责。

二、构设置

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7个。

纳入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江油市住建局机关

2. 江油市建设技术服务中心

3. 江油市城建档案馆

4. 江油市市政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5. 江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服务站

6. 江油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

7. 江油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站

8. 江油市保障房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47,006.31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621.75万元,增长49.78%主要是因为财政直接支付的工程项目资金增加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46,420.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065.83万元,占36.7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354.18万元,占63.24%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47,00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9.30万元,占4.93%;项目支出44,687.03万元,占95.0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47,006.31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621.75万元,增长49.78%主要是因为是财政直接支付的工程项目资金增加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52.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7.55%。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62.08万元,增长13.23%。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直接支付的工程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52.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68万元,占0.38%教育支出8.80万元,占0.05%科学技术支出4.00万元,占0.0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3.12万元,占0.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0.78万元,占3.52%卫生健康支出57.13万元,占0.32%;城乡社区支出11,329.62万元,占64.18%;住房保障支出5,482.01万元,占31.06%;其他支出50.00万元,占0.2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7,652.13,完成预算78.4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

3.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8万元,完成预算100%

4.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支出决算为33.12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支出决算为185.34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02.36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75.53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0.5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9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5.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0.75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88.95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支出决算为44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727.42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626.48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117.73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305.04万元,完成预算59.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指标下达较晚,无法在年度内完成项目招标、费用支付等流程。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支出决算为1,176.30万元,完成预算100%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支出决算为31.72万元,完成预算100%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支出决算为3,784.00万元,完成预算66.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该项目进度迟缓,未达到合同约定支付进度,导致费用无法支付。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1.02万元,完成预算100%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04.23万元,完成预算100%

27.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4.74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1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25.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93.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04万元,完成预算97.12%,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2.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减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74.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4万元,占25.74%。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

其中: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4万元,完成预算89.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1万元,下降9.5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减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11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各项检查的接待

2022年度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54.1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万元,比2021年增加8.63万元,增长10.3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房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南一环一标段工程建设、长安路南段改造工程、武都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等5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9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8.7分,绩效自评综述:2022年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

2022年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2023年省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2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是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是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是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用于发放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费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类)是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城乡管理事务的基本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城乡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是指用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支出。

19. 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是指:城乡社区道路、桥涵、燃气、公共交通、道路照明的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2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是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等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是指: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是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是指: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房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是指: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房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是指: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房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是指: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房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是指:上述项目以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2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3年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内设8个股室,下设7个二级单位,包括:局机关、江油市建设技术服务中心、江油市城建档案馆、江油市市政建设项目服务中心、江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服务站、江油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江油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站、江油市保障房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行政单位,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和绵阳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有关城市建设、规模拓展及功能完善的战略意图和部署;拟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政策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责任;承担房屋产权交易监督的责任;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承担推进住建行业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减排和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承担城市建设责任;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全市物业管理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人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城市防空袭方案;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有关政策;拟订全市房屋安全管理政策措施;负责城市白蚁防治及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制订城市管理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处置城市管理相关应急突发事件负责拟订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城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的收运处置体系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和费用征收。负责协调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专项治理和重大活动。牵头城区道路扬尘治理工作负责拟订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商店招牌设置技术规范和城区户外公共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方案,并监督管理。负责对占用市政设施、建(构)筑物、公共绿地等城市公共资源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城市景观园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市景观园林绿化事业的行业发展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公园管理工作。指导城镇景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维护。负责环卫设施、城市照明、景观亮化项目方案审定及验收。负责城市地名标志牌设置及管理维护。负责城市内涝防洪抢险工作。负责牵头城市建成区洗车场(点)、临时停车场(点)的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对交通安全设施及报刊亭、配电箱、城市雕塑、宣传橱窗等公用设施进行统筹规划和管理牵头负责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拟订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及处置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检查、指导和考核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协(学)会指导等工作职责。

全局机关共有编制人数108人,其中:公务员30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人员71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全年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约70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85万平方米,建筑业总产值约89.72亿元。

(一)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功能不断完善

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绵阳市江油城建攻坚行动19个项目,完成总投资18.9亿;2022年我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6.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21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3.0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二)切实抓好住房保障,城市居住品质不断提升

1.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2022年绵阳下达棚户区改造任务98套,我局实际落实98套,完成目标任务100%

2.强化住房保障措施加强保障房小区的维修普检力度,全年维修260余次;做好租金收取,预计全年收取租金650余万元。

3.落实租赁住房补贴。解决好城镇低收入家庭租房压力,491户中低收入家庭发放租赁补贴127万,向25个单位322名退休干部住房补贴10499万元。

4.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电梯增设工作完成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84个,启动2023年老旧小区治理工程项目(86个),加大电梯增设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开展电梯增设政策培训会2场,培训人员130余人,完成电梯增设10部。

(三)做好村镇建设服务,村镇建设快速推进

1.督促指导各乡镇推进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启动2022年“四类重点对象”、非四类人员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共610户。

2.开展“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建设和培育创建省级百强中心镇工作。积极推进大堰、方水等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3个中心镇实施“6+5”培育创建计划(“6大提升工程”和“5项改革措施”),提升中心镇的硬件和软件实力。

3.推进农村自建房安全排查工作。共排查自建房238588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11480栋,其他自建房227108栋。排查率为100%。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1035栋,完成管控1035栋。

(四)着力推进规范化管理,城市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1.落实管理职责,严把质量安全关。一是落实“放管服”措施。办理施工许可证32份,竣工验收备案30个,对违法建设和违法分包转包行为共移交问题线索 4个。二是开展季度综合执法大检查。组织3次综合执法检查,现场整改安全隐患部位共计866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累计154份、停工整改通知书33份、移交执法局线索27件;三是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新增监督备案工程36个,面积138.3万平方米,全市报监工程受监率100%,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2.加强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和工程造价管理。共监督30个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中标金额约8142.88万元;监督8个监理项目和4个勘察设计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应公开招标率达100%

3.落实勘察设计和消防职责。完成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专家评审11个,出具初步设计批复11个;完成特殊消防设计审查19个;完成消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抽查37个;完成消防工程竣工验收20个。

4. 加强燃气安全管理。检查燃气用户27万户,发现隐患18922处,现基本完成整改;对我市13家燃气企业的运营和设施设备进行评估和隐患排查,共发现问题670处,现完成整改639处;约谈企业和单位6家,发出整改通知书17份,移交执法线索17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完成我市989.183公里燃气管道法定检验,已取得390公里检测报告。

5. 支持企业向外拓展。鼓励“走出去”发展,全年外出施工项目81个,输出务工人员10200 人。

6. 建筑节能工作成效显著。 散装水泥推广量306万吨,水泥散装率达到62.8%;新墙材占总量比例90%,新墙材建筑应用面积比例95%,实心粘土砖控制率100%

(五)监管和调控并重,房地产行业发展稳定

1.加强房产行业管理,房产市场规范稳定。办理商品房预售项目24个,预售面积97.28万平方米;合同登记备案10700余份,商品房销售金额达37.42亿元。

2.加大物业管理力度,物管市场健康发展。一是严把前期物业招投标资料审查与合同备案,完成前期物业招投标项目6个,新增物业管理面积57.86万平方米;二是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督,组织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评定合格企业9家、项目9个,评定基本合格企业1家、项目1个。三是加大物业维修资金归集力度,归集维修资金4474.76万元,监督使用维修资金77.91万元。

3.加强房屋安全监管,推进新建房屋建筑白蚁防治。落实86栋城镇危房整治任务,督促各责任单位完成维修加固23栋,拆除51栋;排查城镇自建房4693栋,其中城镇经营性自建房1943栋,其它城镇自建房2750栋。排查的经营性自建房中,存在严重或一定安全隐患房屋11栋,已有4栋鉴定为B级,采取管理措施10栋,采取工程措施1栋,管控率为100%。完成白蚁预防施工面积120万平方米,验收合格率100%

(六)切实抓好环境保护,城乡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1.加强建筑工地、商混站扬尘治理加大施工扬尘污染的综合监管和执法力度,开展日常巡查和8次专项大检查,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74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2份,移交执法局线索3起。

2.乡镇污水处理厂及城镇污水支管网加快建设。全市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已全部建成,并进入正常运营和调试阶段;全市乡镇污水支管网建设,完成十三五期间计划和三年推进方案各项任务指标要求。

(七)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服务民生全面落实

1.信访维稳工作常抓不懈。充分发挥好“领导接访”、“网络信息回复”、“网络信箱”等载体沟通群众的作用;全年共处理人大提案21件、政协提案14件;协调、处理商品房投诉100件,接待群众来访200余人次。

2.持续深入抓好民生实事扎实推进民生实事,2项省级民生实事已按期完成,绵阳市级民生实事已完成绵江路江油段标美化综合整治项目,4项本级民生实事已完成太平镇五星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 皓月广场建设项目。

3.做好调查摸底,实施精准扶贫。一是以农村土坯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为抓手,综合统筹保障住房安全精准扶贫;二是扎实开展安湾村、楠木园村帮扶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开展一对一帮扶;三是根据对口联系帮扶单位的需求,与布拖县住建局开展结对帮扶,交流工作经验。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围绕建设60万人口、60平方公里”现代化中等城市目标,以“公园城市”理念加快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承载功能;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抓好住房保障工作,持续深入抓好村镇建设,改善村镇居住环境;加强行业监督管理,促进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着力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站)及管网建设,加大对城乡建筑施工现场大气污染整治。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47,006.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065.83万元,占36.3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354.18万元,占62.45%;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586.3万元,占1.24%。

(二)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47,006.31万元,其中,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2,319.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25.67万元、公用经费193.63万元),项目支出44,687.02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835.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0.59万元,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416.62万元,资本性支出43873.51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无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我局人员类项目年初预算批复金额为1226.15万元,调整预算金额为899.52万元,全年预算金额为2125.67万元,完成支付金额2125.67万元,执行进度100%,预算完成情况好。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我局运转类项目包括公用经费项目和其他运转类项目,所有运转类项目均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填报绩效目标,设定了年度绩效数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等,详细反映了相应项目工作任务、达成效果。运转类项目年初预算批复金额227.61万元,调整预算金额522.02万元,全年预算金额749.63万元,完成支付金额749.63万元,执行进度100%。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我局所有特定目标类项目均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填报绩效目标,设定了年度绩效数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等,详细反映了相应项目工作任务、达成效果。特定目标类项目年初预算批复金额981万元,调整预算金额43150.02万元,全年预算金额49364.72万元,完成支付金额44131.02万元,执行进度89.4%,资金结余率大于10%的主要原因是基建类项目预算指标下达时间较晚,无法在年度内完成项目的费用支付等流程。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1.主要履职目标

2022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绵阳市第八次党代会和江油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建设“60万人口、60平方公里”现代化中等城市目标”,以“公园城市”理念加快推进城乡建设。力争完成建筑业产值97亿元,商品房销售135万平方米,实施城建攻坚项目19个,完成投资12.06亿元。加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推进力度,预计完成棚户区改造98套;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完成202184个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任务;发放低收入租赁补贴400户;推进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完成156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2.主要履职情况

2022年我局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4.99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92.96万平方米,销售金额37.42亿元,完成建筑业总产值89.67亿元;实施绵阳市江油城建攻坚行动项目19个,完成总投资18.9亿元;征收入库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700.22万元,征收人防易地建设费1201.4万元,收缴其他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拍卖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1.07亿元,收取保障房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966万元;归集住宅维修资金4474.76万元,历年累计突破6亿元达6.26亿元,监督使用住宅维修资金77.91万元。完成绵阳下达棚户区改造任务98 套,完成率100%;发放中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31.72万元,历年累计发放127万,惠及家庭491户;完成保障房小区维修260次,极大改善了入住家庭住房安全性和舒适性,惠及城镇居民约1.1万人;完成老旧小区改造84个,启动2023年老旧小区治理86个,完成老旧小区电梯增设10部,开展电梯增设政策培训2场次培训人员135人;完成农村自建房安全排查23.8588万栋,排查率100%,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1035栋,完成管控1035栋;完成白蚁预防施工面积120万平方米,验收合格率100%;推广使用散装水泥306万吨,水泥散装率达62.8%,推广新墙材占比90%,新墙材建筑应用面积占比95%,引导施工企业积极开展绿色环保施工,落实国家低碳节能目标;鼓励建筑业企业向外拓展,全年外出施工项目81个,为我市民工就业增收创造机会,惠及输出务工人员1.02万人;完成989.183公里燃气管道法定检验,取得390公里检测报告,为城乡居民提供了安全用气保障。2022年加快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污水处理率达到96.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21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3.01%,提升了城市功能、改善了城市生态环境。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逐步探索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预算安排、资金分配、年终考核挂钩,对绩效好的项目在资金使用上优先保障,并作为年终考核的加分项目,对相关股室、单位、人员予以表彰;对绩效一般的项目督促限期整改,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对相关当事人由局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对绩效评价差的项目,由局主要领导约谈相关当事人,除责令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改工作外,在年终考核时还要对相关人员及股室、单位作扣分处理,并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

(四)自评质量。

我局认真对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动态调整、完成结果、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了客观评价,自评得分98.7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自查自评分为98.7分,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存在问题。

一是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局评价项目多、涉及面广,项目之间差异性较大,虽然在绩效指标设置上有共性指标可供参考,但真正能体现项目效果的个性指标,特别是三级量化指标设置难度较大、准确性不足,还不能完全满足目前绩效评价工作的需要。

二是预算绩效意识不强,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个别项目、财务管理人员仍然存在“重资金使用,轻绩效管理”的思想,对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熟悉,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造成绩效评价工作质量不高。

(三)改进建议。

一是完善、充实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以往年度设置的指标体系进行收集、梳理,根据我局项目特点,重点对需要量化的三级指标进行研究,丰富充实三级指标具体科目和内容,不断完善、更新指标库,使指标体系更具实用性和科学性。

二是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激励与问责制度。逐步建立绩效结果公示,增强相关人员责任感。

三是加强预算绩效专业培训。建议市财政局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预算绩效专业培训,采用请进来或走出去学习等方式,加强对各部门从事绩效管理和评价人员的培训、指导力度,切实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行能力。

附表:住建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住建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pdf

 

 附件2

2022年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主管部门职能。江油市住建局根据江油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2022年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绵阳市既有住宅电梯 增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绵住建委发〔2022〕30号)和《绵阳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绵住建委发〔2022〕52号),发放宣传资料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政策进行了惯犯宣传,开展了江油市城区多层住宅数量及小区业主安装电梯意愿等信息调查摸排,会同江油市财政局共同落实江油市2022年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上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确保支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2.资金申报和项目立项依据。江油市2022年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绵阳市既有住宅电梯 增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绵住建委发〔2022〕30号)和《绵阳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绵住建委发〔2022〕52号)进行了计划任务及资金申报,项目资金由居民自筹,政府按照20万元/部给予奖励补助,不需立项。该项目2022年9月到位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5部电梯50万元,2023年7月到位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5部电梯50万元,共计到位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10部电梯100万元,财政及时进行了预算安排。

3.资金和项目管理依据。我市严格按照《绵阳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绵住建委发〔2022〕52号)等规定实施项目管理,纳入既有住宅电梯增设的项目符合省、绵阳和江油规定的支持范围且在2022年度申报计划之内。江油市2022年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按照“业主自愿、充分协商、保障安全、政策支持、依法依规”原则,在业主自主的前提下,乡镇(街道)、社区参与组织协调,降低申请门槛,扩大政策受众面,部门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办理流程,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施工企业、电梯安装企业等作为实施主体,负责项目资金筹集、报规报建、设备采购、组织实施使用管理及维护等工作。项目专项资金按照奖补政策规定,由我局审核增设电梯的居民出资方案、规划审批、施工许可备案、竣工验收等资料,对每一部增设电梯实行点对点进行分配补助。

4.资金分配原则及因素。我市严格按照《绵阳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绵住建委发〔2022〕52号)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注重绩效结果运用,结合目标任务数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上级绩效评价结果和财政财力情况等,按因素法分配资金,确保资金分配公平、公正和公开。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江油市2022年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完成多层住宅小区电梯增设10

2.项目应实现绩效目标。江油市2022年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计划完成电梯增设10部,应在当年完成电梯增设10部

3.绩效评价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江油市2022年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江油市2022年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绩效自评对照申报任务数量及电梯增设数量,采用实地核查、核实资金拨付情况等方式进行评价,评价情况真实合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江油市2022年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于2022年6月完成改造计划任务和专项补助资金资料申报工作,分批次下达了专项补助资金,2022年9月到位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5部电梯50万元,2023年7月到位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5部电梯50万元,共计到位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10部电梯10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江油市2022年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计划完成电梯增设10部,计划总投资424.4万元。该项目10个电梯增设单元居民为建设业主单位,资金来源为居民自筹,完工后由政府按照20万元/部给予奖励补助。除项目到位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10部电梯100万元外,剩余100万元奖励补助资金由江油财政解决。

2.资金到位。江油市2022年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到位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10部电梯100万元。江油市住建局已于2022年11月发放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5部电梯50万元;2023年7月到位的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5部电梯50万元,正在组织电梯增设单元业主上报奖补资金申报材料,近期将全额发放;江油本级财政配套资金100万元将在上级专项资金发放后及时予以配套。

3.资金使用。江油市2022年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已于2022年11月发放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5部电梯50万元其余资金正在按照奖补规定收集申报材料。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江油市2022年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资金所涉及的项目主管部门及建设业主单位江油市住建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资金收入支出方面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江油市2022年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的业务主管部门和建设业主单位是江油市住建局。该项目建有工作推进机构,由江油市住建局分管领导主抓,具体业务股室人员负责专责推进。江油市住建局主要负责2022年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计划任务申报、电梯增设政策宣传指导、施工许可备案办理、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奖励补助资金申报材料收集审核及奖励补助资金发放等工作,并会同江油市财政局进行实地探勘核查项目实施的真实性。

(二)项目管理情况。

江油市2022年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实施由电梯增设单元居民作为建设业主单位,负责居民意见征求、报送规划审查、施工设计、施工单位选择、组织施工、验收等工作。江油市住建局负责办理施工许可备案、工程质量监管、竣工验收备案等,无违规和暗箱操作。上级专项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规定拨付使用。

(三)项目监管情况。

江油市2022年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主管部门江油市住建局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管理要求,督促施工单位施工前落实办理施工许可和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施工过程中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监管部门、业主代表、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居民代表全程参与质量监督,竣工后组织进行验收,确保项目建成人民满意合格工程。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江油市2022年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计划完成电梯增设10部,实际完成10个,完成率100%。项目完成数量与申报任务相符合,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开工建设和计划工期完工交付使用,工程严格按图施工,建材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检测,工程质量合格率100%。专项补助资金已于2022年11月拨付50万元,因2023年7月到位的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5部电梯50万元正在组织电梯增设单元业主上报奖补资金申报材料,近期将全额发放;江油本级财政配套资金100万元将在上级专项资金发放后及时予以配套。工程成本在可控范围,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无违规记录。

(二)项目效益情况。

江油市2022年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实施完成后,10个单元住户面临的出行困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特别是老年或失能人员出行更加方便,所在单元使用功能得到提升,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居民幸福指数得到显著提高,增设电梯单元居民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江油市2022年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主要实施多层住宅电梯增设内容,符合政策支持范围,有效改善了居民居住环境和提高了群众的幸福指数,得到社会一致认可,评价得分95分。

(二)存在的问题。

居民增设电梯意见统一难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政策虽然对居民意见征求进行了优化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涉及占用绿化、道路时,小区其他业主反对意见强烈,致使增设电梯单元业主意见征求达到相应比例后,仍然无法开展规划审查,项目无法推进

2.后期物业管理落实难部分小区居民付费消费意识差,改造前小区长期失管,改造后也不愿出资落实小区物业管理,致使已改造小区日常秩序和新增添更新的设施设备无人管理

(三)相关建议。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建议乡镇(街道)加大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政策宣传力度,积极主动参与居民意见调解,提高居民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支持率,力争让更多多层住宅顺利实施电梯增设项目。

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主管部门职能。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江油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拟定上报2021年老旧小区项目计划和工作方案,指导项目建设业主单位江油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按照政府投资工程政策要求,开展实施建设等工作,会同江油市财政局共同落实项目上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监督项目建设工程质量。

2.资金申报和项目立项依据。江油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依据住建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建办城2020〕41号)和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结果及《江油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97-2次)分别进行了计划任务及资金申报和完成了项目立项。该项目分别成功争取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068万元和四川省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953万元,共计3021万元,财政及时进行了预算安排。

3.资金和项目管理依据。我市严格按照《《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川财综〔2020〕29号)和《江油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江府发〔2018〕19号)等规定实施项目管理,纳入改造的小区符合国家规定的支持范围且在2021年度申报计划之内。江油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由国资平台公司作为业主,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单位自筹,采取打捆公开招标方式统一实施改造。

4.资金分配原则及因素。我市严格按照《《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川财综〔2020〕29号)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注重绩效结果运用,结合目标任务数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上级绩效评价结果和财政财力情况等,按因素法分配资金,确保资金分配公平、公正和公开。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江油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改造小区84、住户5525建筑面积47.92万平方米楼栋187栋,主要实施屋面防水、外墙修缮、雨污水管网更新、路面平整、电力设施改造、消防设施设备改造更新、庭院灯增设、非机动车棚改造、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视频监控安装、快递柜安装、设置健身器材和宣传栏等内容,涵盖了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改造内容。

2.项目应实现绩效目标。江油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改造小区84个,完成改造84;计划改造住户5525户,完成改造户数5525户;计划改造建筑面积47.92万平方米完成改造建筑面积47.92万平方米;计划改造楼栋187栋,完成改造楼栋187栋。

3.绩效评价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江油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江油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自评对照申报任务数量及改造内容,采用查看设计方案、实地核查、核实资金拨付情况等方式进行评价,评价情况真实合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江油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于2020年9月完成改造计划任务和专项补助资金资料申报工作,已分批次下达了专项补助资金,到位到位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068万元,到位省级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953万元,共计到位央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021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江油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立项总金额为12004.66万元。该项目由江油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建设业主单位,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和业主单位自筹。除项目到位中央和省级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021万元外,剩余资金由江油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自筹或通过专项债等方式筹集解决。

2.资金到位。江油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到位到位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068万元,到位省级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953万元。除上级补助资金外,剩余资金江油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完成自筹

3.资金使用。江油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支付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021万元其余资金依据《施工合同》约定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项。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江油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所涉及的项目主管部门江油市住建局、建设业主单位江油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均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资金收入支出方面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江油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业务主管部门是江油市住建局,建设业主单位为江油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该项目建有工作推进机构,由2个单位分管领导主抓,具体业务股室(部门)人员负责专责推进。江油市住建局主要负责改造计划任务申报、前期业主意见征求组织、前期工作和后期施工协调及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江油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负责项目可研编制、立项、初步设计、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选择及项目建设等工作,并按照政府投资工程管理规定,选择可研编制单位、代理机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二)项目管理情况。

江油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单位江油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严格执行政府投资工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选择可研编制单位、代理机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无违规和暗箱操作。上级专项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规定拨付使用。

(三)项目监管情况。

江油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主管部门江油市住建局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管理要求,督促建设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施工前落实工程保证金、办理施工许可和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施工过程中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监管部门、业主代表、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居民代表全程参与质量监督,竣工后由业主单位组织进行验收,确保项目建成人民满意合格工程。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江油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改造老旧小区84个,实际完成84个,完成率100%;计划改造5525户,完成改造5537户,完成率100.2%;计划改造建筑面积47.92万平方米,完成改造建筑面积48.52万平方米,完成率101.25%;计划改造楼栋数187栋,完成改造187栋,完成率100%。项目完成数量与申报任务相符合,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开工建设和计划工期完工交付使用,工程严格按图施工,建材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检测,工程质量合格率100%,专项补助资金拨付3021万元,资金无结余,工程成本在可控范围,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无违规记录。

(二)项目效益情况。

江油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完成后,84个小区、5537户住户面临的屋面渗漏、雨污水管网堵塞不畅、院落场地(道路)破烂、无安防技防消防设施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小区屋面渗漏得到有效处理,雨污水管网现已分流,院落场地平整,安防技防消防设施添置更新,绿化、车棚得到规整、修复,小区安全性能得到提升,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居民幸福指数得到显著提高,老旧小区居民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江油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主要实施屋面防水保温处理、雨污水管网改造更新、院落场地平整、绿化修复规整、非机动车棚维修更新、楼梯间修缮、安装视频监控和非机动车充电桩、设置灭火器材和健身器材等改造内容,涵盖了老旧小区基础类、提升类、完善类,符合国家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和范围,有效改善了居民居住环境和提高了群众的幸福指数,得到社会一致认可,评价得分96分

(二)存在的问题。

1.居民改造资金筹资难按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要求,资金来源主要为居民出资、上级补助、本级财政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但实际操作中,居民等、靠、要思想严重,不愿意出资出劳投入改造。

2.后期物业管理落实难部分小区居民付费消费意识差,改造前小区长期失管,改造后也不愿出资落实小区物业管理,致使已改造小区日常秩序和新增添更新的设施设备无人管理

(三)相关建议。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建议乡镇(街道)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和物业管理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业主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支持率,引导业主参与配合改造和落实小区后期物业管理。

2.落实居民参与责任。建议将居民出资和落实后期物业管理作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前提条件,居民不愿履行出资责任和落实后期物业管理的小区,均不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以此督促居民落实自身责任。

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主管部门职能。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江油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拟定上报2020年老旧小区项目计划和工作方案,按照政府投资工程政策要求,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等工作,会同江油市财政局共同落实项目上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监督项目建设工程质量。

2.资金申报和项目立项依据。江油市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依据住建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建办城2019〕70号)和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结果及《江油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72-2-2次)分别进行了计划任务及资金申报和完成了项目立项。该项目成功争取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735.75万元、四川省级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508万元和中央预算内资金2304万元,共计到位上级补助资金4547.75万元,财政及时进行了预算安排。

3.资金和项目管理依据。我市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9〕31号)、《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综〔2019〕23号)和《绵阳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绵财综〔2019〕40号)和《江油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江府发〔2018〕19号)等规定实施项目管理,纳入改造的小区符合国家规定的支持范围且在2020年度申报计划之内。江油市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由江油市住建局作为业主,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本级财政资金,采取打捆公开招标方式统一实施改造。

4.资金分配原则及因素。我市严格按照《《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川财综〔2020〕29号)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注重绩效结果运用,结合目标任务数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上级绩效评价结果和财政财力情况等,按因素法分配资金,确保资金分配公平、公正和公开。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江油市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改造小区62、住户2634建筑面积26.21万平方米楼栋105栋,主要实施屋面防水、外墙修缮、雨污水管网更新、路面平整、电力设施改造、消防设施设备改造更新、庭院灯增设、非机动车棚改造、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视频监控安装、快递柜安装、设置健身器材和宣传栏等内容,涵盖了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改造内容。

2.项目应实现绩效目标。江油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改造小区62个,完成改造62;计划改造住户2634户,完成改造户数2627户;计划改造建筑面积26.21万平方米完成改造建筑面积26.18万平方米;计划改造楼栋105栋,完成改造楼栋105栋。

3.绩效评价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江油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江油市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自评对照申报任务数量及改造内容,采用查看设计方案、实地核查、核实资金拨付情况等方式进行评价,评价情况真实合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江油市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于2019年11月完成改造计划任务和专项补助资金资料申报工作,分批次下达了专项补助资金,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735.75万元、四川省级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508万元和中央预算内资金2304万元,共计到位上级补助资金4547.7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江油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立项总金额为4621.04万元。该项目由江油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建设业主单位,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和业主单位自筹。除项目到位中央和省级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4547.75万元外,剩余资金由江油财政解决。

2.资金到位。江油市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到位到位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735.75万元、四川省级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508万元和中央预算内资金2304万元除上级补助资金外,剩余资金江油财政已足额配套

3.资金使用。江油市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支付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136.18万元其余资金依据合同约定按照工程进度及审计结论支付款项。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江油市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所涉及的项目主管部门及建设业主单位江油市住建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资金收入支出方面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江油市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业务主管部门和建设业主单位是江油市住建局。该项目建有工作推进机构,由江油市住建局分管领导主抓,具体业务股室人员负责专责推进。江油市住建局主要负责改造计划任务申报、前期业主意见征求组织、可研编制、立项、初步设计、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选择、后期施工协调及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并按照政府投资工程管理规定,选择可研编制单位、代理机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二)项目管理情况。

江油市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单位江油市住建局严格执行政府投资工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选择可研编制单位、代理机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无违规和暗箱操作。上级专项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规定拨付使用。

(三)项目监管情况。

江油市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业主单位江油市住建局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管理要求,督促施工单位施工前落实工程保证金、办理施工许可和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施工过程中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监管部门、业主代表、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居民代表全程参与质量监督,竣工后组织进行验收,确保项目建成人民满意合格工程。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江油市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改造老旧小区62个,实际完成62个,完成率100%;计划改造2634户,完成改造2627户,完成率99.73%;计划改造建筑面积26.21万平方米,完成改造建筑面积26.18万平方米,完成率99.9%;计划改造楼栋数105栋,完成改造105栋,完成率100%。项目完成数量与申报任务基本相符合,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开工建设和计划工期完工交付使用,工程严格按图施工,建材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检测,工程质量合格率100%,专项补助资金拨付3136.18万元,因正在审计,尚有结余资金1411.57万元暂无法支付,工程成本在可控范围,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无违规记录。

(二)项目效益情况。

江油市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完成后,62个小区、2627户住户面临的屋面渗漏、雨污水管网堵塞不畅、院落场地(道路)破烂、无安防技防消防设施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小区屋面渗漏得到有效处理,雨污水管网现已分流,院落场地平整,安防技防消防设施添置更新,绿化、车棚得到规整、修复,小区安全性能得到提升,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居民幸福指数得到显著提高,老旧小区居民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江油市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主要实施屋面防水保温处理、雨污水管网改造更新、院落场地平整、绿化修复规整、非机动车棚维修更新、楼梯间修缮、安装视频监控和非机动车充电桩、设置灭火器材和健身器材等改造内容,涵盖了老旧小区基础类、提升类、完善类,符合国家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和范围,有效改善了居民居住环境和提高了群众的幸福指数,得到社会一致认可,评价得分94分。

(二)存在的问题。

1.居民改造资金筹资难按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要求,资金来源主要为居民出资、上级补助、本级财政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但实际操作中,居民等、靠、要思想严重,不愿意出资出劳投入改造。

2.后期物业管理落实难部分小区居民付费消费意识差,改造前小区长期失管,改造后也不愿出资落实小区物业管理,致使已改造小区日常秩序和新增添更新的设施设备无人管理

(三)相关建议。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建议乡镇(街道)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和物业管理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业主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支持率,引导业主参与配合改造和落实小区后期物业管理。

2.落实居民参与责任。建议将居民出资和落实后期物业管理作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前提条件,居民不愿履行出资责任和落实后期物业管理的小区,均不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以此督促居民落实自身责任。

 

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主管部门职能。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江油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拟定上报2022年老旧小区项目计划和工作方案,指导项目建设业主单位江油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按照政府投资工程政策要求,开展实施建设等工作,会同江油市财政局共同落实项目上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监督项目建设工程质量。

2.资金申报和项目立项依据。江油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依据住建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请报送2022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拟激励支持对象名单的通知》(建办保电2022〕59号)和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结果及《江油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9-2次)分别进行了计划任务及资金申报和完成了项目立项。该项目分别成功争取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688万元和四川省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029万元,共计3717万元,财政及时进行了预算安排。

3.资金和项目管理依据。我市严格按照《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2022〕28号)和《江油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江府发〔2018〕19号)等规定实施项目管理,纳入改造的小区符合国家规定的支持范围且在2022年度申报计划之内。江油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由国资平台公司作为业主,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单位自筹,采取打捆公开招标方式统一实施改造。

4.资金分配原则及因素。我市严格按照《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2022〕28号)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注重绩效结果运用,结合目标任务数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上级绩效评价结果和财政财力情况等,按因素法分配资金,确保资金分配公平、公正和公开。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江油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改造小区86、住户7181建筑面积49.73万平方米楼栋217栋,主要实施屋面防水、楼梯间修缮翻新、外墙修缮、雨污水管网更新、路面平整、电力设施改造、消防设施设备改造更新、庭院灯增设、非机动车棚改造、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视频监控安装、快递柜安装、设置健身器材和宣传栏等内容,涵盖了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改造内容。

2.项目应实现绩效目标。江油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改造小区86个,完成改造86;计划改造住户7181户,完成改造户数7200户;计划改造建筑面积49.73万平方米完成改造建筑面积49.75万平方米;计划改造楼栋217栋,完成改造楼栋217栋。

3.绩效评价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江油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江油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自评对照申报任务数量及改造内容,采用查看设计方案、实地核查、核实资金拨付情况等方式进行评价,评价情况真实合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江油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于2021年8月完成改造计划任务和专项补助资金资料申报工作,已分批次下达了专项补助资金,到位到位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688万元,到位省级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029万元,共计到位央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717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江油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由江油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和江油市2022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2部分组成,立项总金额为7246.8万元(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立项金额4500万元,2022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2746.8万元)。该项目由江油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建设业主单位,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和业主单位自筹。除项目到位中央和省级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717万元外,剩余资金由江油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自筹或通过专项债等方式筹集解决。

2.资金到位。江油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到位到位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688万元,到位省级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029万元。除上级补助资金外,剩余资金江油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完成自筹

3.资金使用。江油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支付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70万元,后期将依据《施工合同》约定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项。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江油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所涉及的项目主管部门江油市住建局、建设业主单位江油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均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资金收入支出方面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江油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业务主管部门是江油市住建局,建设业主单位为江油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该项目建有工作推进机构,由2个单位分管领导主抓,具体业务股室(部门)人员负责专责推进。江油市住建局主要负责改造计划任务申报、前期业主意见征求组织、前期工作和后期施工协调及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江油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负责项目可研编制、立项、初步设计、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选择及项目建设等工作,并按照政府投资工程管理规定,选择可研编制单位、代理机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二)项目管理情况。

江油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单位江油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严格执行政府投资工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选择可研编制单位、代理机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无违规和暗箱操作。上级专项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规定拨付使用。

(三)项目监管情况。

江油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主管部门江油市住建局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管理要求,督促建设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施工前落实工程保证金、办理施工许可和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施工过程中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监管部门、业主代表、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居民代表全程参与质量监督,竣工后由业主单位组织进行验收,确保项目建成人民满意合格工程。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江油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改造老旧小区86个,实际开工86个,开工率100%;计划改造7181户,开工改造7200户,开工率100.26%;计划改造建筑面积49.73万平方米,开工改造建筑面积49.75万平方米,开工率100.04%;计划改造楼栋数217栋,开工改造217栋,开工率100%。项目完成数量与申报任务相符合,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开工建设和计划工期完工交付使用,工程严格按图施工,建材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检测,工程质量合格率100%,专项补助资金拨付3717万元,资金无结余,工程成本在可控范围,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无违规记录。

(二)项目效益情况。

江油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完成后,86个小区、7200户住户面临的屋面渗漏、雨污水管网堵塞不畅、院落场地(道路)破烂、无安防技防消防设施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小区屋面渗漏得到有效处理,雨污水管网现已分流,院落场地平整,安防技防消防设施添置更新,绿化、车棚得到规整、修复,小区安全性能得到提升,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居民幸福指数得到显著提高,老旧小区居民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江油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主要实施屋面防水保温处理、雨污水管网改造更新、院落场地平整、绿化修复规整、非机动车棚维修更新、楼梯间修缮、安装视频监控和非机动车充电桩、设置灭火器材和健身器材等改造内容,涵盖了老旧小区基础类、提升类、完善类,符合国家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和范围,有效改善了居民居住环境和提高了群众的幸福指数,得到社会一致认可,评价得分95分

(二)存在的问题。

1.居民改造资金筹资难按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要求,资金来源主要为居民出资、上级补助、本级财政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但实际操作中,居民等、靠、要思想严重,不愿意出资出劳投入改造。

2.后期物业管理落实难部分小区居民付费消费意识差,改造前小区长期失管,改造后也不愿出资落实小区物业管理,致使已改造小区日常秩序和新增添更新的设施设备无人管理

(三)相关建议。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建议乡镇(街道)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和物业管理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业主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支持率,引导业主参与配合改造和落实小区后期物业管理。

2.落实居民参与责任。建议将居民出资和落实后期物业管理作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前提条件,居民不愿履行出资责任和落实后期物业管理的小区,均不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以此督促居民落实自身责任。

 

江油市人才公寓(二期)装修工程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建设局负责本项目的统筹、协调、监理等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审核规划、立项、设计和投资等;对建设项目的程序、行为、招投标、质量、进度、安全实施监督;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江油市发改局《关于江油市人才公寓(二期)装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江发改[2021]203号)批准。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附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根据项目合同约定及项目的实施进度综合考虑资金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对明月大唐汇配建的38套(每套约80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按照人才公寓“拎包入住”标准对保障房进行装修工作。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但不限于:

产出指标:住房38套  效益指标95%  满意度100%。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绩效评价工作按照有关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包括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果的进行评价,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和听取情况介绍等方法进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相关资料,本项目立项总投资45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及自筹。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2022年预算下达资金185.335661万元,实际到位185.335661万元,到位率100%。严格按照规定用途用于江油市人才公寓(二期)装修工程,实际支付185.335661万元,支付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范围内的项目资金属于专款专用资金,由住建局计财股专账核算,并严格按照项目批准要求执行,资金及时到位并支付,会计核算按照财政要求,付款申请审批程序到位。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专人专负责,定期上报、汇报。

(二)项目管理情况。为保证质量和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实施项目前我局均与乙方签订项目合同、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并指定专员负责项目实施过程,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项目监管情况。由住建局的项目技术人员及业务相关领导对项目进行严格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及经费使用情况、负责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办法。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于20222开工20131完工。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实施后优化了高层次人才的居住环境,增强了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对招商项目的引进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达成目标要求,为合格。自评结果表明,项目决策、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总体良好,项目的实施,符合乡村振兴、发展场镇、保障民生、污染防治等重大决策部署,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不断提高、场镇人居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二)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建议相关部门完善管理体制并尽快投入使用,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体育北路建设工程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建设局负责本项目的统筹、协调、监理等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审核规划、立项、设计和投资等;对建设项目的程序、行为、招投标、质量、进度、安全实施监督;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江油市发改局《关于体育北路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复》(江发改[2011]5号)批准。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附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根据项目合同约定及项目的实施进度综合考虑资金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该路段北接双江路南至诗城路,同步实施人行道、绿化、地下管网、交通实施等、道路全长596米、宽30米、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但不限于:

产出指标:道路596米   效益指标95%  满意度100%。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绩效评价工作按照有关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包括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果的进行评价,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和听取情况介绍等方法进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相关资料,本项目立项总投资2930万元。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投资。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2022年预算下达资金112.66万元,实际到位112.66万元,到位率100%。严格按照规定用途用于体育北路建设工程,实际支付112.66万元,支付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范围内的项目资金属于专款专用资金,由住建局计财股专账核算,并严格按照项目批准要求执行,资金及时到位并支付,会计核算按照财政要求,付款申请审批程序到位。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专人专负责,定期上报、汇报。

(二)项目管理情况。为保证质量和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实施项目前我局均与乙方签订项目合同、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并指定专员负责项目实施过程,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项目监管情况。由住建局的项目技术人员及业务相关领导对项目进行严格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及经费使用情况、负责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办法。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于20194开工201911完工并交付使用,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实施后改善交通运输条件及投资环境、提高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群众经济收入等。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体育北路工程已按施工合同、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全部内容、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条例要求。综上所述,项目评定级别为优。

(二)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双江路东段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建设局负责本项目的统筹、协调、监理等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审核规划、立项、设计和投资等;对建设项目的程序、行为、招投标、质量、进度、安全实施监督;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江油市发改局《关于双江路东段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复》(江发改[2016]518号)批准。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附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根据项目合同约定及项目的实施进度综合考虑资金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双江路东段(江电路至庆兴路)全长379米、宽16米、采用沥青砼路面,同步实施排水、路灯、绿化、消防、环卫、交通信号设施等。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但不限于:

产出指标:道路379米   效益指标95%  满意度100%。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绩效评价工作按照有关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包括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果的进行评价,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和听取情况介绍等方法进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相关资料,本项目立项总投资929万元。资金来源为社会化融资。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2022年预算下达资金25.47万元,实际到位25.47万元,到位率100%。严格按照规定用途用于双江路东段建设工程,实际支付25.47万元,支付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范围内的项目资金属于专款专用资金,由住建局计财股专账核算,并严格按照项目批准要求执行,资金及时到位并支付,会计核算按照财政要求,付款申请审批程序到位。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专人专负责,定期上报、汇报。

(二)项目管理情况。为保证质量和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实施项目前我局均与乙方签订项目合同、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并指定专员负责项目实施过程,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项目监管情况。由住建局的项目技术人员及业务相关领导对项目进行严格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及经费使用情况、负责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办法。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于201710月开工20182完工并交付使用,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实施后改善交通运输条件及投资环境、提高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群众经济收入等。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双江路东段工程已按施工合同、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全部内容、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条例要求。综上所述,项目评定级别为优。

(二)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太白公园道路及附属设施恢复重建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建设局负责本项目的统筹、协调、监理等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审核规划、立项、设计和投资等;对建设项目的程序、行为、招投标、质量、进度、安全实施监督;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江油市发改局《关于江油市太白公园道路及附属设施恢复重建工程立项的批复》(江发改[2010]359号)批准。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附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根据项目合同约定及项目的实施进度综合考虑资金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该项目定位于太白公园建设为集休闲、度假、娱乐、避险与植物生态保育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公园,扩园面积约65亩,主要修复重建道路、绿化及附属设施。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但不限于:

产出指标:面积65亩   效益指标95%  满意度100%。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绩效评价工作按照有关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包括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果的进行评价,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和听取情况介绍等方法进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相关资料,本项目立项总投资798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和自筹。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2022年预算下达资金28.53万元,实际到位28.53万元,到位率100%。严格按照规定用途用于江油市太白公园道路及附属设施恢复重建工程,实际支付28.53万元,支付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范围内的项目资金属于专款专用资金,由住建局计财股专账核算,并严格按照项目批准要求执行,资金及时到位并支付,会计核算按照财政要求,付款申请审批程序到位。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专人专负责,定期上报、汇报。

(二)项目管理情况。为保证质量和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实施项目前我局均与乙方签订项目合同、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并指定专员负责项目实施过程,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项目监管情况。由住建局的项目技术人员及业务相关领导对项目进行严格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及经费使用情况、负责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办法。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于20107开工20118完工并交付使用,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实施后改善交通运输条件及投资环境、提高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群众经济收入等。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太白公园及附属工程已按施工合同、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全部内容、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条例要求。综上所述,项目评定级别为优。

(二)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寿山路(诗仙路至纪念牌路段)道路建设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建设局负责本项目的统筹、协调、监理等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审核规划、立项、设计和投资等;对建设项目的程序、行为、招投标、质量、进度、安全实施监督;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江油市发改局《关于寿山路(诗仙路至纪念牌路段)道路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复》(江发改[2018]60号)批准。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附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根据项目合同约定及项目的实施进度综合考虑资金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实施寿山路(诗仙路至纪念牌路段)道路建设,长330米,宽14米。配套建设照明、排水、消防、绿化及交通设施等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但不限于:

产出指标:道路330米   效益指标95%  满意度100%。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绩效评价工作按照有关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包括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果的进行评价,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和听取情况介绍等方法进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相关资料,本项目立项总投资871.19万元。资金来源为社会化融资。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2022年预算下达资金151.55万元,实际到位151.55万元,到位率100%。严格按照规定用途用于寿山路(诗仙路至纪念牌路段)道路建设工程,实际支付151.55万元,支付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范围内的项目资金属于专款专用资金,由住建局计财股专账核算,并严格按照项目批准要求执行,资金及时到位并支付,会计核算按照财政要求,付款申请审批程序到位。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专人专负责,定期上报、汇报。

(二)项目管理情况。为保证质量和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实施项目前我局均与乙方签订项目合同、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并指定专员负责项目实施过程,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项目监管情况。由住建局的项目技术人员及业务相关领导对项目进行严格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及经费使用情况、负责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办法。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于20193开工20201完工并交付使用,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实施后改善交通运输条件及投资环境、提高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群众经济收入等。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寿山路道路工程已按施工合同、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全部内容、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条例要求。综上所述,项目评定级别为优。

(二)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罗汉堰治理诗城公园段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建设局负责本项目的统筹、协调、监理等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审核规划、立项、设计和投资等;对建设项目的程序、行为、招投标、质量、进度、安全实施监督;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江油市发改局《关于罗汉堰治理诗城公园段工程立项的批复》(江发改[2015]223号)批准。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附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根据项目合同约定及项目的实施进度综合考虑资金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北起诗城路南至诗仙路,治理堰渠总长约830米,堰渠红线宽度约28米。建设43000平方米诗城公园及月爱公园两处市政公园,同时配套建设渠首配水段及10000平方米商业建筑和6000平方米地下公共停车场。同步建设污水管网、景观、路灯亮化、环卫、交通标示等设施。同时对罗汉堰上游女儿堰进行疏浚作业。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但不限于:

产出指标:道路830米、43000平方米公园   效益指标95%  满意度100%。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绩效评价工作按照有关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包括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果的进行评价,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和听取情况介绍等方法进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相关资料,本项目立项总投资12152万元。资金来源为社会化融资。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2022年预算下达资金332.259824万元,实际到位332.259824万元,到位率100%。严格按照规定用途用于罗汉堰治理诗城公园段工程,实际支付332.259824万元,支付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范围内的项目资金属于专款专用资金,由住建局计财股专账核算,并严格按照项目批准要求执行,资金及时到位并支付,会计核算按照财政要求,付款申请审批程序到位。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专人专负责,定期上报、汇报。

(二)项目管理情况。为保证质量和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实施项目前我局均与乙方签订项目合同、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并指定专员负责项目实施过程,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项目监管情况。由住建局的项目技术人员及业务相关领导对项目进行严格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及经费使用情况、负责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办法。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于20156开工20165完工并交付使用。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实施后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生活条件。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罗汉堰综合整治工程已按施工合同、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全部内容、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条例要求。综上所述,项目评定级别为优。

(二)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建议相关部门完善管理体制。

长安路南段改造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建设局负责本项目的统筹、协调、监理等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审核规划、立项、设计和投资等;对建设项目的程序、行为、招投标、质量、进度、安全实施监督;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江油市发改局《关于江油市长安路南段改造工程立项的批复》(江发改[2013]91号)批准。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附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根据项目合同约定及项目的实施进度综合考虑资金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江油市长安路南段改造工程,北起太平干道西段,南至大鹏路西段,其中建新路口至大鹏路段为新建。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改建道路全长1430米,宽36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安装雨、污水管网约3000米,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配套路灯、绿化、交通设施及电力下地等工程内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但不限于:

产出指标:道路1430米   效益指标95%  满意度100%。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绩效评价工作按照有关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包括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果的进行评价,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和听取情况介绍等方法进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相关资料,本项目立项总投资10800万元。资金来源为社会化融资及本级财政投资。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2022年预算下达资金798.6万元,实际到位798.6万元,到位率100%。严格按照规定用途用于江油市长安路南段改造工程,实际支付798.6万元,支付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范围内的项目资金属于专款专用资金,由住建局计财股专账核算,并严格按照项目批准要求执行,资金及时到位并支付,会计核算按照财政要求,付款申请审批程序到位。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专人专负责,定期上报、汇报。

(二)项目管理情况。为保证质量和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实施项目前我局均与乙方签订项目合同、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并指定专员负责项目实施过程,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项目监管情况。由住建局的项目技术人员及业务相关领导对项目进行严格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及经费使用情况、负责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办法。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于20173开工20185完工并交付使用,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实施后改善交通运输条件及投资环境、提高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群众经济收入等。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长安路南段改造工程已按施工合同、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全部内容、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条例要求。综上所述,项目评定级别为优。

(二)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建议相关部门完善管廊的管理体制并尽快投入使用,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青莲火车站站前广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建设局负责本项目的统筹、协调、监理等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审核规划、立项、设计和投资等;对建设项目的程序、行为、招投标、质量、进度、安全实施监督;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江油市发改局《关于青莲火车站站前广场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复》(江发改[2012]121号)批准。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附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根据项目合同约定及项目的实施进度综合考虑资金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计划用地66.59亩。花岗岩铺砌广场,同步实施站前400米主入库干道,广场配套用房、绿化、照明。管网等。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但不限于:

产出指标:面积66.59亩   效益指标95%  满意度100%。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绩效评价工作按照有关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包括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果的进行评价,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和听取情况介绍等方法进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相关资料,本项目立项总投资5164万元。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投资及BT融资。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2022年预算下达资金24.1万元,实际到位24.1万元,到位率100%。严格按照规定用途用于青莲火车站站前广场建设工程,实际支付24.1万元,支付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范围内的项目资金属于专款专用资金,由住建局计财股专账核算,并严格按照项目批准要求执行,资金及时到位并支付,会计核算按照财政要求,付款申请审批程序到位。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专人专负责,定期上报、汇报。

(二)项目管理情况。为保证质量和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实施项目前我局均与乙方签订项目合同、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并指定专员负责项目实施过程,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项目监管情况。由住建局的项目技术人员及业务相关领导对项目进行严格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及经费使用情况、负责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办法。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于20125开工20132完工并交付使用,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实施后改善交通运输条件及投资环境、提高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群众经济收入等。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青莲火车站站前广场已按施工合同、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全部内容、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条例要求。综上所述,项目评定级别为优。

(二)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2022年公租房租赁补贴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主管部门职能。以建立购房与租房并举、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城镇住房保障采取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逐步转向以租赁补贴为主。部门主要职能为研究租赁补贴准入条件、分档确定补贴标准、合理确定租赁补贴面积、审核租赁补贴资格、发放租赁补贴至保障对象账户。

2.资金申报和项目立项依据。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制定意见》(建保〔2016〕281号),2022年我市申报公租房租赁补贴300户。

3.资金和项目管理依据。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制定意见》(建保〔2016〕281号)和《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2022〕28号)进行资金申报和管理。

4.资金分配原则及因素。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对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无房居民发放租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为20平方米/人,补贴标准为10元/平方米/人/月,低保全额发放,非低保对象按70%发放,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年度发放金额为:(20-人均自有住房面积)*10元/平方米*家庭同住人口数*12月*100%。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年度发放金额为:(20-人均自有住房面积)*10元/平方米*家庭同住人口数*12月*70%。注重绩效结果运用,结合目标任务数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上级绩效评价结果和财政财力情况等,按因素法分配资金,确保资金分配公平、公正和公开。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江油市2022年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300户,支持和鼓励无房困难家庭租住市场房源,解决市民住有所居问题的同时,促进江油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2.项目应实现绩效目标。按照绵阳市住保中心下达的目标任务,我市2022年需完成300户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3.绩效评价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江油市2023年公租房租赁补贴申报内容与实际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江油市2022年公租房租赁补贴项目绩效自评对照申报任务数量和实际发放数量,采用实地核查、核实资金拨付情况等方式进行评价,评价情况真实合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江油市2022年公租房租赁补贴于2022年12月完成计划任务和专项补助资金资料申报工作,分批次下达了专项补助资金,2022年1月到位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租赁补贴资金41万元、省级资金12万元,共计53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江油市2022年公租房租赁补贴项目计划完成300户,实际完成488户。该项目所需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因2022年上级补助资金为53万元,而我市所需资金为126万元,所以差额部分使用2020年补助资金。

2.资金到位。江油市2022年公租房租赁补贴项目到位中央补助资金43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2万元。不足部分使用2020年补助资金。

3.资金使用。江油市2022年公租房租赁补贴项目已于2022年12月全部使用完毕。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江油市2022年公租房租赁补贴项目资金所涉及的项目主管部门及建设业主单位江油市住建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资金收入支出方面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江油市2022年公租房租赁补贴项目的业务主管部门和建设业主单位是江油市住建局。该项目建有工作推进机构,由江油市住建局分管领导主抓,具体业务股室人员负责专责推进。江油市住建局主要负责2022年公租房租赁补贴项目计划任务申报、资格审核、补贴发放等工作,并会同江油市财政局进行核查资金发放到位情况。

(二)项目管理情况。

江油市2022年公租房租赁补贴项目实施由保障对象向社区进行申报、社区初审公示、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复审公示、住建局终审公示,财政局拨付补贴资金。住建局通过“一卡通”将补贴直接发放至保障对象账户。上级专项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规定拨付使用。

(三)项目监管情况。

江油市2022年公租房租赁补贴项目主管部门江油市住建局会同社保局、民政局、公安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等部门对申请人资格进行联合审查,资金发放由“一卡通”直接到居民账户,所有符合条件的居民都确保应保尽保,真正做到政府放心、群众满意。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江油市2022年公租房租赁补贴项目项目计划完成补贴发放300户,实际完成488户,完成率162%。项目完成数量超越申报任务数,按照规定时间节点申请、审核、公示、发放工作,居民满意度达98%。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江油市2022年公租房租赁补贴项目主要解决江油市城镇居民住房困难,支持和鼓励其到市场租住房屋,有效改善了居民居住环境和提高了群众的幸福指数,得到社会一致认可,评价得分98分。

(二)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江油市城市防洪排涝(一期)工程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市住建局负责制定有关工作计划,提供相关数据,项目储备,专项资金申报,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管,实施绩效管理。

江油市城市防洪排涝(一期)工程前期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申报。项目总投资8513.47万元,共整治江油城区22个涝点,新建管网15.86km。立项文件:《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江油市城市防洪排涝(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江发改〔2021〕124号)。江油市城市防洪排涝(一期)工程项目符合《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排水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投资规〔2021〕698号)。支持范围为排水管网建设与改造。严格按照上级下达重要预算内投资计划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江油市城市防洪排涝(一期)工程是排水设施建设2022年中央投资预算支持项目。该工程共整治江油市城区22个涝点,新建管网15.86km及附属设施。

绩效目标是城区排水防洪能力显著提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该项目新建排水管网,将消除城区易涝点,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项目绩效自评由使用资金的项目业主单位先开展自评,撰写自评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业主单位撰写的自评报告进行审核评估并形成主管部门绩效自评报。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资金申报:根据政策支持进行项目资金申报。

项目资金批复情况:《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分解下达排水设施建设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22〕216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排水设施建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2〕119号)《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排水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江发改〔2022〕238号)。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城市排水设施建设排水设施建设2022年中央投资预算5022万元,实际到位5022万元,到位率100%。严格按照规定用途用于江油市城市防洪排涝(一期)工程,实际支付2100万元,支付率41.82%,由于该项目2022年9月完成施工招标,10月开工建设,专项资金按实际进度41.8%支付项目业主。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支付审批流程合规,账账相符。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市住建局确定支持项目,相关项目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项目管理情况。江油市城市防洪排涝(一期)工程项目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采用EPC模式,按程序公开招投标,严格按照工程项目管理相关程序进行建设。

(三)项目监管情况。市住建局高度重视中央预算投资专项资金使用,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预算使用和项目建设,按时报送项目建设情况的项目绩效执行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该项目整治城区22个涝点,新建管网15.86km,实际整治22个,建设管网15.86Km,完成目标。

2.质量指标: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明确职责职权,有效防止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质量安全管理常态化,推动项目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未发生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3.时效指标:项目按照项目计划于2022年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进度符合要求。

4.成本指标:在项目立项时严格按照各项规定、标准科学测算、控制成本,取得效果较好。

(二)项目效益情况。

建设本项目是改善江油市城区雨水排水现状、保障城市安全的需要。暴雨季节,本项目的建设对减少城市雨水内涝危害,保障城市人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江油市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卫生先进城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四川省历史文化名城、首批“工业强县”示范市、环境优美示范城市、法治市、文明城市、双拥模范城。该项目实施是实现这一重要目标的基础。改善片区雨水排放面貌,为招商引资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有利于区域内乃至江油市的可持续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从项目建设情况看,组织实施有序,项目按计划开工建设,排水管网建成后提高了城市排水防涝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对绩效评价工作工程和方法了解不够深入,资金绩效管理观念有待进一步提高。排水设施建设改造,点位多、工期长,受天气影响等因素,导致出现未达项目建设合同支付标准,资金支付进度有待进一步加快。

(三)相关建议。

附件2

2021年乡镇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排查整治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的职能。

根据我市部署,我局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项目计划下达,需求摸底,制定项目计划和方案,负责项目方案论证、建设工作的统筹指导及资金的监督管理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依据为立项的主要依据为《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投〔2018〕20号)《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四川省2021年第二批城乡发展专项资金分配的请示》(江住建〔2021〕312号)《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排查整治的请示》(江住建〔2021〕365号)市政府批复安排,分别由各属地乡镇政府为业主向发改局请示立项,资金来源关于四川省2021年第二批城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总投入500万元,共计22个子项目。

3.项目管理办法。

我市制定《江油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项目决策、管理办法,该项目为生态环境整治必实施项目,资金支持条件、范围均符合要求,启动实施均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办理。支持方式为各类资金预算下达后直接拨付到位。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围绕我市污水设施建设中心工作,确保生态环境整治问题项目开展实施的原则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各相关乡镇污水配套管网、检查井新改建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项目主要绩效指标为数量、时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产出和效益指标,可量化考核,能合理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成效。项目实施进度按照计划有效推进。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资金、项目的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与部门的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一致,具体目标为,完善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污水设施投资能效性,提升投资环境、改善人居环境质量、降低环保风险、增强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建计财函〔20234)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特性指标和个性指标,采用单位自评、书面审核、现场核实等方式,对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进行评价、建设进度量化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面进行自评最终形成量化的评价结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对须实施项目向市政府进行申报,根据批示要求办理,请示程序合法合规,批复及时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2年该项目使用支出资金约215万元,资金来源为《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192号)专项资金。

2.资金到位。项目资金使用拨付计划和实际资金到位情况一致,到位率100%,到位及时,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和合同约定要求。

3.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1〕92号)《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四川省2021年第二批城乡发展专项资金分配的请示》(江住建〔2021〕312号)市政府批复安排及资金预算编制制度和预算资金支付管理制度要求,规范资金使用,严守“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资金,严禁挤占、截留、挪用资金,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资金支付范围、标准、进度和依据严格执行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实行多重票据审核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支付工程款项符合预算计划。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资金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审核审批制度,拨付资金资料经项目管理、分管领导和财务审核,合格后报主要领导批示方可使用资金,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根据《江油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和市委市政府资金年度安排重点方向、资金规模、各地分配资金额,确定具体项目,由业主单位组建项目建设小组组建项目建设小组,负责完成项目前期、招投标、建设安装、竣工验收和结算审计等工作。具体流程为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请示市政府审查-按照批示确定业主-编制可研完成立项-完成设计和相关要素资料-施工单位公开招取及监理单位采购-施工、规划许可证办理-组织施工-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同时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监管,确保顺利完工,达成目标。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市政府批示、管理规定和办法要求执行办理,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组织启动项目。施工单位招取,招标代理、勘察设计和监理严格按政府相关要求及立项批复办理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公示,无违规现象。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四川省2021年第二批城乡发展专项资金分配的请示》(江住建〔2021〕312号)《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排查整治的请示》(江住建〔2021〕365号)市政府批复申报实施,资金来源明确,为专项资金,项目总投入500万元。

3.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我市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江油市市本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实施细则(试行)》《江油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项目决策、管理规定和办法,该项目为生态环境整治必实施项目,资金支持条件、范围均符合要求,启动实施均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办理。支持方式为各类资金直接下达后,拨付到位。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严格按照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落实项目检查督办制度,采取书面、现场督导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管,对项目建设质量、建设进度进行督查监管,对建设缓慢、执行不力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加快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确保项目顺利开展,效果达成预期目标。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按计划完成绩效目标,新改建修复21个乡镇污水配套管网、检查井当年资金拨付率达合同要求的100%同时,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均达成目标要求。

(二)项目效益情况。

完成社会效益:改建修复管网约2公里、检查井约50口;经济效益:建设投资约500万元;生态效益:提升污水处理效能,美好环境;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达成目标要求,为合格。自评结果表明,项目决策、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总体良好,项目的实施,符合乡村振兴、保障民生、绿色发展、污染防治等重大决策部署,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不断提高、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二)存在的问题。

1重分配、轻绩效的思想仍,绩效管理意识有待加强、绩效管理能力有待提高。

2.项目安排和资金需求测算不合理,项目进展缓慢未得到有力支持。

(三)相关建议。

1.加强对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增强主管部门绩效管理意识、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2.加大对城乡建设领域的资金投入。省级部门在继续支持项目建设的同时,加大污水厂站运营补贴力度。 

附件2

青莲镇城镇污水管网及城镇三化建设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的职能。

我局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项目计划下达,负责项目的方案论证、建设工作的统筹指导及资金的监督管理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立项的主要依据为《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投〔2018〕20号)《江油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预算金的通知》(江财投〔2018〕9号),编制可研并进行评审,据发改局《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青莲镇城镇污水管网及城镇三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江发改[2018]493号)意见实施该项目,资金来源省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总投入1200万元。

3.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围绕省厅小城镇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确保城镇项目顺利开展的原则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粉竹街、文丰路、陇西街等道路2200米污水管网改建,原道路拆除并采用黑化方式恢复,约2730米路灯绿化更换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项目主要绩效指标为数量、时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产出和效益指标,可量化考核,能合理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成效。项目实施进度按照计划有效推进。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资金、项目的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与部门的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一致,具体目标为,完善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污水设施投资能效性,提升投资环境、改善人居环境质量、降低环保风险、增强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建计财函〔20234)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特性指标和个性指标,采用单位自评、书面审核、现场核实等方式,对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进行评价、建设进度量化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面进行自评最终形成量化的评价结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立项的主要依据为《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投〔2018〕20号)《江油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江财投〔2018〕9号)要求开展,程序合法合规,批复及时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2年该项目使用支出资金约1877140.25万元,资金来源为2018年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

2.资金到位。项目资金使用拨付计划和实际资金到位情况一致,到位率100%,到位及时,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和合同约定要求。

3.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投〔2018〕20号)及资金预算编制制度和预算资金支付管理制度要求,规范资金使用,严守“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资金,严禁挤占、截留、挪用资金,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资金支付范围、标准、进度和依据严格执行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实行多重票据审核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支付工程款项符合预算计划。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资金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审核审批制度,拨付资金资料经项目管理、分管领导和财务审核,合格后报主要领导批示方可使用资金,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省厅小城镇建设规划及江油市委市政府年度安排重点方向、资金规模,确定具体项目,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实施,由业主单位组建项目建设小组,负责完成项目前期、招投标、建设安装、竣工验收和结算审计等工作。具体流程为按照要求确定业主-编制可研完成立项-完成设计和相关要素资料-施工单位公开招取及监理单位采购-施工、规划许可证办理-组织施工-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同时,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监管,确保顺利完工,达成目标。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决策、管理规定和办法要求执行办理,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组织启动项目。施工单位招取,招标代理、勘察设计和监理等服务商的采购,严格按照招投标法》《采购法》和省市各级相关规定及立项批复办理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公示,无违规现象。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投〔2018〕20号)《江油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江财投〔2018〕9号)要求申报实施该项目,资金来源明确,项目总投入1200万元。

3.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我市制定《江油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该项目为省厅要求必实施项目,资金支持条件、范围均符合要求,启动实施均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办理。支持方式为资金直接下达后,拨付到位。

(四)项目监管情况。

严格按照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落实项目检查督办制度,采取书面、现场督导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管,对项目建设质量、建设进度进行督查监管,对建设缓慢、执行不力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加快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确保项目顺利开展,效果达成预期目标。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按计划完成绩效目标,粉竹街、文丰路、陇西街等道路污水管网改建、路灯绿化更换,原道路拆除并实现黑化方式恢复当年资金拨付率达合同要求的100%同时,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均达成目标要求。

(二)项目效益情况。

完成社会效益改建2200米污水管网及原道路拆除、黑化方式恢复,2730米路灯绿化更换;经济效益:建设投资约1200万元;生态效益:提升污水处理效能,美好环境;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达成目标要求,为合格。自评结果表明,项目决策、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总体良好,项目的实施,符合乡村振兴、发展场镇、保障民生、污染防治等重大决策部署,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不断提高、场镇人居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二)存在的问题。

1.绩效管理意识有待加强、绩效管理能力有待提高。

2.项目安排和资金需求测算不合理,项目进展缓慢未得到有力支持。

(三)相关建议。

1.加强对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增强主管部门绩效管理意识、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2.加大对城乡建设领域的资金投入。省级部门在继续支持项目建设的同时,加大污水厂站运营补贴力度。

 

经济适用房不动产登记税款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江油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同意将新居工程安置房划转江油市保障房服务中心的批复》(江国资办(2014)17号规定,江油市国资办将太平镇政府修建的“西山小区”共计139套划转到江油市保障房服务中心。其中102套房源作为经适房销售给原857厂职工以解决其住房问题,房屋销售面积9520平方米。

房屋销售已7年多,因建设单位资料不全,“西山小区”一直没能办理总登,从而无法为业主分户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群众意见很大,情绪激动,言辞激烈,多次集体上访。为尽快解决西山小区办证问题,江油市保障房服务中心着手为业主分户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经税务核算,在办理不动产分户之前,保障房服务中心需缴纳“西山小区”税款615528.6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缴纳西山小区102套经济适用房税款615528.6元(含增值税577825.48元,城建税20223.89元,教育费附加8667.38元,地方教育附加5778.25元,印花税3033.6元)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但不限于:税款缴纳后,为西山小区102户经济适用房住户办理房屋产权证。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市人民政府请示拨付经济适用房销售税款,经江油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第8次)同意该事宜,由财政局负责按程序拨付。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现税金615528.6元已由市财政局直接拨款汇入江油市国税局待解缴账户缴纳税款。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已经完成经济适用房税款缴纳,已完成产权证办理的所有前期工作,大部分产权证已经办理完成,部分住户因人在外地将延后办理。

(二)项目效益情况。

“西山小区”经济适用房产权证办理完成,有效解决了群众上访及历史遗留问题。

四、评价结论

因本项目涉及民生问题,解决及时,避免了再次集体上访事件,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 

 

附件2

武都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的职能。

根据我市部署,我局作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需求摸底,制定项目计划和方案,负责项目的论证、统筹规划、指导、资金的监督管理。同时,根据江油市85-2次常务会议安排,成为项目业主,依法依规履行了职责,组织完成项目的建设。负责组织专项资金的申报。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立项的主要依据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总体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要求和江油市85-2次常务会议纪要安排,编制可研并进行评审,据发改局《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对住建局关于武都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江发改[2020]391号)意见实施该项目,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实施过程中申报专项债2000万元),项目总投入3485.73万元。

3.项目管理办法。

我市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江油市市本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实施细则(试行)》《江油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项目决策、管理规定和办法,该项目为生态环境整治必实施项目,资金支持条件、范围均符合要求,启动实施均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办理。支持方式为各类资金预算下达后直接拨付到位。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围绕我市建设中心工作,重大建设项目,确保生态环境整治问题项目顺利开展的原则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新建粗格栅及提升泵池、调节池、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A/A/O 生化池、 巴氏计量渠、污泥池、污泥脱水机房、辅助用房(利旧);原有设施除综合生化池及辅助用房外均拆除等。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项目主要绩效指标为数量、时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产出和效益指标,可量化考核,能合理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成效。项目实施进度按照计划有效推进。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资金、项目的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与部门的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一致,具体目标为,完善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污水设施投资能效性,提升投资环境、改善人居环境质量、降低环保风险、增强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建计财函〔20234)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特性指标和个性指标,采用单位自评、书面审核、现场核实等方式,对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进行评价、建设进度量化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面进行自评最终形成量化的评价结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对须实施项目向市政府进行申报,根据审定常务会议纪要要求启动,严格遵照江油市《“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江油市市本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要求办理,请示程序合法合规,批复及时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2年该项目使用支出资金约2068万元,资金来源为江油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三批新增专项债劵资金的通知》(江财预〔202214号)下达的2000万元专项债和68万元本级预算资金。

 

2.资金到位。项目资金使用拨付计划和实际资金到位情况一致,到位率100%,到位及时,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和合同约定要求。

3.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三批新增专项债劵资金的通知》及资金预算编制制度和预算资金支付管理制度要求,规范资金使用,严守“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资金,严禁挤占、截留、挪用资金,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资金支付范围、标准、进度和依据严格执行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实行多重票据审核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支付工程款项符合预算计划。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资金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审核审批制度,拨付资金资料经项目管理、分管领导和财务审核,合格后报主要领导批示方可使用资金,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根据《江油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和市委市政府资金年度安排重点方向、资金规模、各地分配资金额,确定具体项目,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实施组建项目建设小组,负责完成项目前期、招投标、建设安装、竣工验收和结算审计等工作。具体流程为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请示市政府审查-按照批示确定业主-编制可研完成立项-完成设计和相关要素资料-施工单位公开招取及监理单位采购-施工、规划许可证办理-组织施工-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同时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监管,确保顺利完工,达成目标。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江油市市本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实施细则(试行)》《江油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决策、管理规定和办法要求执行办理,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组织启动项目。施工单位招取,招标代理、勘察设计和监理等服务商的采购,严格按照招投标法》《采购法》和省市各级相关规定及立项批复办理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公示,无违规现象。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江油市85-2次常务会议纪要及《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对住建局关于武都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江发改[2020]391号)批复实施该项目,资金来源明确,为本级财政(实施过程中申报专项债2000万元),项目总投入3485.73万元。

3.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我市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江油市市本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实施细则(试行)》《江油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项目决策、管理规定和办法,该项目为生态环境整治必实施项目,资金支持条件、范围均符合要求,启动实施均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办理。支持方式为各类资金直接下达后,拨付到位。

(五)项目监管情况。

严格按照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落实项目检查督办制度,采取书面、现场督导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管,对项目建设质量、建设进度进行督查监管,对建设缓慢、执行不力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加快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确保项目顺利开展,效果达成预期目标。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按计划完成绩效目标,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当年资金拨付率达合同要求的100%同时,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均达成目标要求。

(二)项目效益情况。

完成社会效益:增加污水处理能力4000方/日;经济效益:建设投资约3485万元;生态效益:提升污水处理效能,美好环境;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达成目标要求,为合格。自评结果表明,项目决策、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总体良好,项目的实施,符合乡村振兴、保障民生、绿色发展、污染防治等重大决策部署,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不断提高、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二)存在的问题。

1重分配、轻绩效的思想仍,绩效管理意识有待加强、绩效管理能力有待提高。

2.项目安排和资金需求测算不合理,项目进展缓慢未得到有力支持。

(三)相关建议。

1.加强对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增强主管部门绩效管理意识、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2.加大对城乡建设领域的资金投入。省级部门在继续支持项目建设的同时,加大污水厂站运营补贴力度。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22年度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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