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5855739/202304-00001 | 主题分类: | 预算/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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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江油市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3-03-06 |
文号: | 关键词: | 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 |
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
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简介。
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行政单位,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和绵阳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有关城市建设、规模拓展及功能完善的战略意图和部署;拟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政策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责任;承担房屋产权交易监督的责任;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承担推进住建行业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减排和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承担城市建设责任;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全市物业管理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人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城市防空袭方案;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有关政策;拟订全市房屋安全管理政策措施;负责城市白蚁防治及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协(学)会指导等工作职责。
(二)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重点工作。
预计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45亿元(包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房地产投资),实现建筑业总产值96.9亿元。
1. 持续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重点以城市交通道路的提升改造、断头路节点的疏通和老旧小区改造为主,结合部分城区功能设施的污水管线建设、消防水栓完善等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2. 切实抓好住房保障工作。一是继续推进79队、棉纺厂、红庙二组等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工作。二是出台《江油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启动公租房资格审核续签合同工作;三是发放公租房低收入租赁补贴400户,预计发放金额100万元,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110户,预计发放金额26万元。
3. 加强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管理与整治。一是继续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的整治工作部署;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施工许可证制度,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证效率;三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促进我市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4. 推进乡村振兴,加强村镇建设。一是有序推进土坯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深化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二是进一步培育和申报国家、省、市特色小城镇,推进特色小城镇、试点镇基础设施和公用服务设施建设;三是加快推进乡镇污水支管网建设,切实解决乡镇污水处理问题。
5. 抓好民生实事落地落实。抓好各级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加强对民生实事项目的督察,积极向上级争取补助资金,同时督促项目责任单位做好补助资金使用监管和台帐建立,确保各级民生实事保质、按期完成,并通过验收。
6. 强化工地扬尘治理,做好环境保护。一是抓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对存在扬尘污染以及对治理扬尘不力且故意违规的企业,将视违规情况,分别采取停工整顿、约谈问责,行政处罚;二是加快推进全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收尘、除尘、降噪、废料处理设施提档升级,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装配式建筑的配套政策,加快落实装配式建筑在我市落地生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主要包括:(具体二级预算单位名称)。
序号 |
预算单位名称 |
1 |
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
2 |
江油市建设技术服务中心 |
3 |
江油市城建档案馆 |
4 |
江油市市政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
5 |
江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服务站 |
6 |
江油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 |
7 |
江油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站 |
8 |
江油市保障房服务中心 |
9 |
江油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
10 |
江油市环境卫生管理所 |
11 |
江油市明月岛公园管理中心 |
12 |
江油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所 |
13 |
江油市城市照明管理所 |
第二部分 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住建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92.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153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0.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8.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636.27万元。市住建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3545.05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091.29万元,主要原因是从行政执法局合并5个单位(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市环境卫生管理所、市明月岛公园管理中心、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所、市城市照明管理所)。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住建局2023年收入预算13545.0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92.05万元,占32.4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153万元,占67.5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住建局2023年支出预算13545.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81.05万元,占31.61%;项目支出9264万元,占68.3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住建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545.05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091.29万元,主要原因是从行政执法局合并5个单位(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市环境卫生管理所、市明月岛公园管理中心、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所、市城市照明管理所)。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92.05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153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0.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8.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636.2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住建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92.0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938.29万元,主要原因是从行政执法局合并5个单位导致人员增加费用增多(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市环境卫生管理所、市明月岛公园管理中心、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所、市城市照明管理所)。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3483.26万元,占79.31%;教育支出10.97万元,占0.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42万元,占8.89%;卫生健康支出128.19万元,占2.92%;住房保障支出379.21万元,占8.6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市住建局2023年预算数为10.97万元,主要用于: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活动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67.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活动费及生活补助。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20.4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128.1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97.8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4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城管执法人员补助。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1168.3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路灯、绿化、环境、市政实施等日常运转维护人员工资等。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1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等日常公用经费。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1171.6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路灯、绿化、环境、市政实施等日常运转维护人员工资等。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579.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环境卫生整治日常运转维护人员工资等。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1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等日常公用经费。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81.1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98.0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保险及日常公用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住建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81.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44.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236.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住建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32.4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府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配合各项检查等方面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应对各项检查如房屋风险普查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住建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1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15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9153万元,主要原因是从行政执法局合并5个单位(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市环境卫生管理所、市明月岛公园管理中心、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所、市城市照明管理所)。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住建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市住建局下属住建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江油市建设技术服务中心、江油市城建档案馆、江油市市政建设项目服务中心、江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服务站、江油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江油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站、江油市保障房服务中心、江油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江油市环境卫生管理所、江油市明月岛公园管理中心、江油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所、江油市城市照明管理所等12个其他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6.1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14.5万元,增长94.15%。主要原因是从行政执法局合并5个单位(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市环境卫生管理所、市明月岛公园管理中心、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所、市城市照明管理所)。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市住建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市住建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1辆(车辆数应与“三公”经费说明中现有公务用车保有量一致),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非财政拨款未安排车辆购置经费。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市住建局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4个,涉及预算9264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34个,涉及预算926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职工培训及职工继续教育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抚恤金(项):指行政退休、事业退休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及伤葬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缴经费;事业单位医疗(款)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缴经费。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事务(款)行政运行、城管执法、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款)等。反应的是城乡社区管理工资支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出、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规划制定与管理支出、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职工住房公积金。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解释本部门预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