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5855739/2019-00018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江油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19-04-09
文号: 关键词: 部门预算公开

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9-04-09 10:56文章来源: 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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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责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责

  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是行政单位,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测绘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编制、调整、报批江油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承担全市测绘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及工程建设活动中工程造价的执法监督工作;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承担指导全市城镇建设管理的责任等。

  (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目标任务

  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25.8亿元(包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房地产投资),完成招商引资8亿元,实现建筑业总产值91亿元。

  (二)工作措施

  1、坚持规划引领,为城乡建设提供有效保障

  一是进一步加强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工作,建立完善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制度和程序,推进风景名胜区的勘查定界工作;二是做好靛池公园、方特配套道路景观、一江两河九堰治理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衔接服务工作;三是督促各乡镇完成农村土坯房改造工作;五是继续积极协助有条件的乡镇申报省、市级特色小镇;六是完成武都镇等11个乡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启动二郎庙镇等15个乡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2、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承载功能

  全面完成河渠治理截污清淤工作。昌明河上游综合改造工程、罗汉堰黑臭水体治理工程计划明年6月完工;六合堰、东河、罗汉堰上游、邓槽河、雷鸣堰上游、女儿堰上游、树德堰、碓河堰等河渠治理工程计划明年12月完工。

  完成西成客专下穿铁路框架桥建设,提升城市门户形象。启动团山路建设,形成城市环形交通网络,实现与绵广高速、绵九高速及周边县域的快速连接。完成江彰大道北段建设,实现城市东区污水截留干管向北延伸,完善城市“两纵五横”交通骨架。完成长安路南段连通段、花园路北段和九华路北段、乾元路、文昌路、通明路,启动东环线北延伸段、城区断头路连通工程等,提升城市道路网络密度和连通性、可达性。启动让水河片区滨河西路基础设施、方特项目的辅道建设,完善方特项目配套。完成2019年交通信号灯增补、消防栓增补、路灯增补建设,保障市民安全生产生活。

  启动城西科技文化体育中心和靛池湿地公园建设工程;按照环保督查要求启动花园路、诗城小学片区、涪江上游西岸河堤的扬尘治理工程;按照污水治理三年实施方案启动农村居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完成2019年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第一和二批乡镇污水处理厂支管网建设工程、第三批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3、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抓好住房保障工作

  一是将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二是完成制定《江油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并实施;三是继续督促相关单位加强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力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四是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对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房源地段、建成年代、房屋类型等情况重新核定;五是加强与财政局、人事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落实离退休干部货币补贴资金和人员核实。

  4、持续深入抓好各级民生工程项目建设

  抓好各级民生工程项目建设,加强对民生工程项目的督察,积极向上级争取补助资金,同时督促项目乡镇做好补助资金使用监管和台帐建立,确保各级民生项目保质、按期完成,并通过验收。

  5、切实抓好环境保护工作,改善城乡生态环境

  一是抓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扎实开展今冬明春建筑工地综合整治工作,对存在扬尘污染以及对治理扬尘不力且故意违规的企业,将视违规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停工整顿、约谈问责、行政处罚的处理,确保扬尘治理工作达到实效;二是将散装水泥管理工作从事前转向事中、事后监督,继续加大对“禁现”区域内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三是全面推进海绵城市试点建设,推进14.2平方公里、六大类五十九个海绵型试点项目建设以及7项、12.76km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目前,内设11个股室,即: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计划财务股、城乡规划股、建筑业管理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房屋征收建管股(江油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住房改革和保障股(江油市房改和住房保障领导小组)、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股(房屋登记管理股)、物业和房屋安全管理股(江油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行政审批股。下设14个二级单位,其中未独立核算单位1个,即江油市规划技术服务中心,独立核算单位13个,包括:局机关、江油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江油市城建档案馆、江油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江油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和造价管理站、江油市建筑外出施工管理处、江油市城镇规划测绘所、江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江油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江油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江油市建设局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工员托管中心、江油市城市改造建设办公室、江油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2、人员情况

  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共有编制181名 ,实有在职人员166人,其中:公务员19人,参公人员27人,事业人员120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27.53万元。无基金预算,无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5.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8.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1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48.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4.97万元。2019年收支总预算2427.53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7.7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

  (一)收入预算情况

  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9年收入预算2427.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27.53万元,占100%。无上年结转,无基金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9年支出预算2427.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1.53万元,占91.10%;项目支出216万元,占8.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27.53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89.78万元增加37.7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27.53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5.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8.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1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48.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4.97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5.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8.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1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48.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4.9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27.5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37.7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27.53万元,占100%;教育支出15.87万元,占0.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8.16万元,占16.40%卫生健康支出70.14万元,占2.89%,城乡社区支出1748.39万元,占72.02%,住房保障支出194.97万元,占8.0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教育支出15.8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培训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8.1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70.1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

  (四)城乡社区支出1709.2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等日常公用经费。

  (五)住房保障支出194.97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及法律咨询服务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27.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95.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公用经费216.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02万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
     (一)  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的13.66万元,预算下降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府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用于系统省级交流合作开展业务活动的交通费、住宿费、工作餐等其他需要的执行公务方面。

  (三)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原人民防空办公室因机构改革并入住建局机关的1辆公务用车未下达预算,事业单位保留公务用车5辆,执勤车1辆,未下达预算资金)。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0.82 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74万元,下降2.8%。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6个单位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截至2018年底,13个单位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197.13万元。共有车辆5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1辆、无编制事业单位应急保障用车3辆,无编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用车1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职工培训及职工继续教育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抚恤金(项):指行政退休、事业退休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及伤葬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缴经费;事业单位医疗(款)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缴经费。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事务(款)行政运行、城管执法、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款)等。,反应的是城乡社区管理工资支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出、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规划制定与管理支出、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职工住房公积金。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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