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5855739/2019-00004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江油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19-01-16
文号: 关键词: 部门预算

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9-01-16 11:05文章来源: 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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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是行政单位,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测绘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编制、调整、报批江油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承担全市测绘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及工程建设活动中工程造价的执法监督工作;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承担指导全市城镇建设管理的责任等。

  目前,内设11个股室,即: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计划财务股、城乡规划股、建筑业管理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房屋征收建管股(江油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住房改革和保障股(江油市房改和住房保障领导小组)、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股(房屋登记管理股)、物业和房屋安全管理股(江油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行政审批股。下设14个二级单位,其中未独立核算单位1个,即江油市规划技术服务中心,独立核算单位13个,包括:局机关、江油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江油市城建档案馆、江油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江油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和造价管理站、江油市建筑外出施工管理处、江油市城镇规划测绘所、江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江油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江油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江油市建设局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工员托管中心、江油市城市改造建设办公室、、江油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2、人员情况

  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共有编制180名 全局共有在职人员189人,其中:公务员19人,参公人员29人,事业人员141人。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8年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财政拨款收入2389.78万元。

  2018年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财政拨款支出2389.7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发展事业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173.18万元,是用于保障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支出1976.1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97.07万元。

  项目支出216.60万元,是用于保障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8年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教育支出15.4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培训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4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金。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3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

  (四)城乡社区支出1709.26万元,其中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等日常公用经费。

  (五)资源勘探信息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

  (六)、住房保障支出207.31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及法律咨询服务等专项

  三、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我局财政拨款收入2389.7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3031.04万元减少641.26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两个:1、减少1个二级预算单位,即、江油市西山公园(该单位现划归江油市行政执法局)、减少预算355.58万元,2、江油市财政局压缩专项业务经费预算 。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3.6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2018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13.66万元,较2017年预算15.58万元下降1.92万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1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府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系统省际交流合作开展业务活动的交通费、住宿费、工作餐等其他需要的执行公务方面。

  (三)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30万下降100%,下降的原因是进行公车改革,现机关无公务用车(事业单位保留公务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未下达预算资金)。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2.56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59.09万元,下降60.6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预算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资金。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544.84万元。共有车辆8辆,其中,保留事业单位公务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职工培训及职工继续教育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抚恤金(项):指行政退休、事业退休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及伤葬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职工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等。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事务(款)行政运行、城管执法、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款)等。,反应的是城乡社区管理工资支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出、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规划制定与管理支出、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职工住房公积金。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2018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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