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5855739/2017-00102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江油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17-09-27
文号: 关键词: 住建局部门决算

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7-09-27 13:56文章来源: 住建局
字体:【    】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是行政单位,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测绘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编制、调整、报批江油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承担全市测绘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及工程建设活动中工程造价的执法监督工作;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承担指导全市城镇建设管理的责任等。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全年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3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29亿元、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亿元),实现建筑业总产值约50亿元。

  (一)不断完善城市规划体系,规划管理更加规范

  1. 规划编制进展快速。一是加快推进《江油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的报批工作,目前已经过省住建厅评审通过,现正等待省政府批复;二是加快推进《城区控规修编成果》的修改完善,《城区控规修编成果》目前正组织编制单位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三是组织完成对《李白故里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报批工作,目前已经通过省人民政府批准,《青莲镇总体规划》经专家评审后现已完善,成果公示已完成,等收集相关公示意见后,报市政府审批;四是组织相关规划编制单位基本完成了《江油市城区综合交通规划》、《江油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德低碳生态城规划》、《江油市新型城镇化规划》成果的编制工作,启动了《三化提升规划设计及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综合管廊及综合管线专项规划》。

  2. 规划审批管理日益完善。坚持重大项目公示制度、重大规划项目变更听证制度,提高规划审批的透明度。规范“一书三证”制度,全年共办理规划设计条件48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4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3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6份,共为33个工程项目办理了竣工规划验收;组织召开了二次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会议共审议了《城西高铁厚坝站前广场设计方案》、《煤电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园发展规划》等22个议题,保证了规委会的严肃和公开透明度。积极配合局相关部门做好城市规划区农房审批工作及城市规划区内违章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3.参与和配合城市重点工程建设。一是完成了《绵阳华夏历史文明传承主题园选址方案论证报告》、及时启动了《普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二是正在进行智慧城市PPP模式的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完成了智慧城市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报告;三是协助市委宣传部做好国家登山健身步道的规划建设工作。

  4. 测绘工作不断加强。完成北一环及涪江四桥带状地形图及断面测量;青莲古民居工程78幢古民居建筑定位测量;普照片区2k㎡详规用1:500地形图测绘;西环线南段、汇丰路南段及东环线北段道路带状地形图及纵横粘性面测量;高铁江油北站(厚坝站)道路用地定位及纵横断面测量;二期乡污水站测绘资料的修补测及镇污水站的前期测绘资料测量及定位测量;江油市黑宝彩谷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测地形图测量及用地、建筑定位测量;市旅投开发项目潼江河10公里带状地形图(养马峡-857原生活区)测量;长钢片区老住宅楼的地形测绘工作;开展市重点项目(方特)及皓月广场、明月岛的放线、测绘工作;“绵阳-2000”坐标系统转换顺利通过验收。

  全年共完成35个各类地形图测绘项目、建筑定位48处、高层建筑的沉降监测25幢。

  (二)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功能不断完善

  2016年我局负责的新建续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2个,预计年内完工项目9个,加快建设项目5个,进行前期准备项目8个。2016年度预计入库项目累计上报投资4亿元。

  1. 年内完工项目。西环路(诗城路至平江路段)路灯安装工程于2016年春节前点亮,2015年城市路灯增补工程于2016年3月完工,太白公园扩园工程于2016年7月完工,城市消防栓增补工程于2016年8月完工,人防工程一期于2016年9月完工。S205线三标段山体滑坡治理于2016年11月完工,涪江五桥、罗汉堰诗城公园配套商业建筑、寿山路西侧绿化节点工程计划12月完工。

  2. 加快建设项目。十一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于2016年11月全面开工建设,南一环一标段计划2017年5月完工,成西高铁厚坝站前广场建设工程计划2017年10月完工,长安路南段、政府北侧片区旧城改造基础设施二期建设工程预计2016年12月开工。

  3. 进行前期准备项目。长城办事处北二社区(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工程,李白大道渠化工程,交通信号设施增补工程,明月岛公园建设工程,汇丰路南延伸段,东环线北延伸段,城区排污口治理,规划展览馆。

  (三)切实抓好住房保障工作,城市居住品质不断提升

  绵阳下达2016年棚户区改造任务2717套,我局实际落实2890套,其中拆旧建新224户,综合整治1509户,货币安置1157户,整个任务占绵阳市总任务的三分之一以上。截止12月底,开工率100%,基本建成2312套,建成率80%,全年超额完成目标任务6.0%。

  1.落实农民工住房保障工作。按照省政府的文件规定,2016年上级下达我市农民工住房保障任务为80套,我市根据江油实际情况,拿出189套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专项用于解决进城务工人员,截至目前有10余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服务企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解决了近600余名进城务工人员住房问题,为江油工业经济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2.继续推进干部货币补贴发放工作。我市2016年共审核教体局、卫生局等10个单位419人,发放住房补贴500.8万元。

  3. 加大城镇居民安置力度。2016年11月,我局拟向中坝、三合、太平3镇中低收入家庭提供200套公共租赁住房,旨在有效缓解城区居民住房压力,降低房源空置率。

  4.认真落实租金减免政策和城镇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补贴。2016年已审核符合减免条件的保障家庭109户,核减租金52552.80元;2016年发放中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目标任务为500户,将通过家庭申报、社区核实、乡镇审批等程序和环节进行发放,金额预计为100万元。

  5.老旧小区改造。我市全年老旧小区治理目标任务70个。其中:中坝镇14个,计划投资728万元,正在治理施工14个;三合镇8个,计划投资416万元,已完成3个,正在治理施工5个;太平镇5个,计划投资260万元,正在治理施工5个;三镇年底均能够完成治理任务。长城办事处43个,计划投资1806万元,已全部开工治理,违法建筑拆除顺利的情况下计划2017年春节前完成。

  (四)做好村镇规划建设服务工作,村镇建设快速发展

  按照省“百镇建设行动”试点工作要求,指导省 “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推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协助文胜镇、大堰镇、贯山镇总体规划修编,督促青莲镇完善并报批总体规划;指导二郎庙镇青林口传统村落保护性建设。

  年底前完成2016年第一批85户建卡贫困户及其他危房户改造。启动第二批660户建卡贫困户及贫困村危房改造。

  由住建局牵头,协同市国土资源局、结构安全鉴定单位、大康镇、村组负责同志一道对大康镇“7.22”洪灾155户、186栋受灾房屋结构进行了安全鉴定;对异地搬迁选址位置进行了现场踏勘,并拟选了2个选址方案。

  (五)强化规范化管理,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着力在优化产业结构、规范建筑市场、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等方面做工作,建筑业继续呈现良好发展势头,安全生产情况平稳。

  1. 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强化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自觉性和紧迫性,采取定期抽查、重点检查、全面检查的方式,扎实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的检查和巡查工作。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城区在建工地施工扬尘得到有效控制。深化建筑工程领域重点环节的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全面消除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隐患,确保了我市建筑业未发生一起重大质量安全事故。2016年办理施工许可证52份,新开工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办理竣工验收备案19个。报建工程54个、面积50万平方米,其中提前介入的工程有20个。竣工验收合格工程20个,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全年共监管在建工地55个,对施工阶段的39个工地开展日常安全巡查220次,累计检查工程项目310次。开展综合性执法大检查、专项检查共发出停工通知11份、限期整改通知书65份,行政处罚9起。

  2. 加强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和工程造价管理。共监督58个工程的招标投标(比选)活动,中标金额约9.1亿元,应公开招标率100%。对56个工程的施工合同进行了备案,对26个工程的竣工结算进行了确认和31个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进行了测评。

  3. 建筑劳务输出成绩突出。共输出建筑劳务1.78万人,实现建筑劳务产值4.98亿元。

  4. 建筑节能工作成效显著。全市完成散装水泥供应量163万吨,预拌混凝土生产40万方,预拌砂浆生产0.25万吨,散装率达51%。采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竣工面积占建筑竣工总面积90%,新建建筑按节能标准设计和施工的达到100%。

  (六)监管和调控并重,房地产行业稳步发展

  1. 加强房产行业管理,房产市场规范稳定。加强商品房预售及其登记备案,做好网上签约审查和合同备案登记工作,强化房产市场的执法检查。发放预售许可证13个、批准预售面积75万平方米,合同登记备案9360余份,商品房销售86万平方米;对4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14家经纪机构、4家评估机构进行了执法检查,建立开发企业诚信档案40家。

  2.加大物业管理力度,物管市场健康发展。规范我市前期物业管理市场,全年对全市新增项目经理119人进行了上岗培训,同时更新培训了物业管理专家库的39名专家。目前全市住宅小区省优复检2个,绵阳市优秀住宅小区3个。江油市优秀住宅小区8个,诚实守信企业15个归集物业维修资金3443万元,监督使用维修资金96.67万元。

  3. 加强房屋安全监管,推进新建房屋建筑白蚁防治。积极开展国有土地上老楼危楼的安全排查,对各责任单位上报的数据进行逐一核实。在2016年开展国有土地上老楼危楼的安全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危房治理的督促工作。2016年督促责任单位拆除危房8栋、0.81万平方米;加固6栋,面积0.93万平方米;停止使用180栋,面积35.4万;建议观察使用34栋、3.4万平方米。完成白蚁预防施工面积73.4万平方米,进行白蚁灭治施工的共62处、0.85万平方米。

  (七)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一是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稳步推进民生工程项目。我市6个行政村(太平镇普照村、新安镇许家桥村、战旗镇石庙村、方水乡白玉村、东安乡福严村、铜星乡五佛村)被列为省级民生工程项目,匹配专项资金48万元,各项目村庄均按照验收要求进行实施,年底全面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改建、新增垃圾收集设施1536个(处),修建公厕4处,年底完成软件资料准备;二是继续深化“五乱”“三线”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环卫专用车辆1200余车次,突击清理建渣、杂物等1000余吨,清运全市“三不管”地段生活垃圾达850余吨; 三是宣传倡导文明卫生。全市各乡镇、市级各部门共设置宣传栏400余个、编发治理工作简报16期、出动宣传车辆300余台次;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坚持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采取平时督查和集中督查相结合、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己发出城乡环境整改通知书53份,完成整改53起。

  (八)以服务民生为出发点,城建服务工作全面推进

  1. 信访维稳工作常抓不懈。落实了领导包案责任制和维稳专项资金,将排查信访突出问题制度化,及时梳理、全面掌握信访维稳信息,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处理各类信访案件232件。

  2. 做好提案议案办理工作。承办市人大、政协提案议案54件,所有提案议案都已办理完结。

  3. 扎实开展“心连心”帮扶和“结对共建”活动。制定了帮扶计划,班子成员与含增镇安湾33户困难群众结成对子进行帮扶,与华丰社区结对共建,今年共提供帮扶资金10余万元,切实做到了帮扶计划、人员、资金“三个到位”。

  二、部门概况

  目前,内设4室10股,党委办公室(人事股)、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计划财务股、城乡规划股、建筑业管理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房屋征收监管股(江油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住房改革和保障股(江油市房改和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股(房屋登记管理股)、物业和房屋安全管理股(江油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行政审批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监察室。

  下设16个二级单位,其中未独立核算单位1个,江油市规划技术服务中心,独立核算单位15个,包括:行政单位1个,即: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即:江油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江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其他事业单位12个:江油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江油市城建档案馆、江油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江油市西山公园、江油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和造价管理站、江油市建筑外出施工管理处、江油市城镇规划测绘所、江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江油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江油市建设局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工员托管中心、江油市城市改造建设办公室、、江油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2、人员情况

  全局共有在职人员206人,其中:公务员18人,参公人员34人,事业人员145人。

  3.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因机构改革,今年减少2个独立核算单位,即:江油市房产管理中心、江油市房地产监理所。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收入合计35265.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076.47万元,占99.47%;事业收入188.57万元,占0.53%。
  


   2016年本部门支出合计33888.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2.15万元,占7.71%;项目支出31276.34万元,占92.29%.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5265.04万元,与2015年32999.29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65.75万元、增长6.86%;支出总计33888.50万元,与2015年27763.96万元相比,增加6124.54万元,增长22.0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42.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8.78%。与2015年相比15837.61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695.47万元,下降17.0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42.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占0.08%,国防支出28万元,占0.21%;教育支出16.73万元,占0.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13万元,占1.15%;医疗卫生支出68.98万元,占0.52%;城乡社区支出2540.69万元.占19.33%,住房保障支出10121.61万元,占77.02%;其他支出205万元,占1.5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万元,用于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支持;

  2.国防支出28万元,用于人防办工作经费;

  3.教育支出16.73万元,用于职工业务培训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13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抚恤金支出;

  5.医疗卫生支出68.98万元,用于职工医疗保险。

  6.城乡社区支出2540.69万元,其中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1870.98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等日常公用经费 191.6万元

  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8.11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10121.61万元,用于:交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132.14 万元、保障性住房改工作人员工资21.21万元、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 9968.26万元。

  8.其他支出205万元。用于保障房小区维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57.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84.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44.87万元、津贴补贴220.12万元、奖金277.22万元、绩效工资314.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9.01、职业年金缴费5.7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2.8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29万元、、抚恤金7.19万元、生活补助2.64万元、奖励金153.89万元、住房公积金133.0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67.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3.68万元、印刷费1.86万元、手续费0.42万元、水费2.37万元、电费17.62万元、邮电费27.71万元、物业管理费4.79万元、差旅费41.98万元、、维修(护)费1.15万元、租赁费0.2万元、会议费1.81万元、培训费16.73万元、公务接待费7.15万元、劳务费73.77万元、工会经费20.25万元、福利费14.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42万元、其他交通费26.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2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9.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1.8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15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的139.8万元减少60.78万元,下降4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6.04万元,下降27%;减少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下半年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14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74万元,下降83%,减少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更加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范围和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1.8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87万元,主要用于各项业务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保障市政重点建设、建筑管理、规划设计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监督、保障性住房、公用事业管理、散装水泥管理、 城建执法管理、建筑质量监督、造价管理、城建档案管理规划用地选址、接送省内外专家、勘测调研现场、建筑方案的审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地形坐标系统工程的测绘;指导乡村镇规划等全市城乡基础设施运行工作开展。

  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7辆.

  2.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7.1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49批次,854人,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3.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未发生该项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599.70万元,支出205,99.70万元,结转1000万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住建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5.24万元,比2015年增加9.11万元,增长3%,增加的原因是养老金制度改革,增加了人员养老保险金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住建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住建局公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2016年未进行绩效目标考评。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各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71123145916556970.gif


附件:

20171123145916512837.gif


附件:

20171123145917791628.gif


附件:

20171123145917747495.gif


附件:

20171123145918703362.gif


附件:

20171123145918659229.gif


附件:

四川省绵阳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6年决算公开附表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