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42591/202006-00006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江油市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0-06-05
文号: 关键词: 部门预算

江油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0-06-05 14:56文章来源: 江油市自然资源局
字体:【    】 打印

江油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责及主要工作

(一)市自然资源局职能简介

主要贯彻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绵阳市委、江油市委的决策部署,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职责范围内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

3.承担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调查、确权登记、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工作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负责市辖区内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调处。

4.负责实施最严厉的耕地保护政策。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和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负责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5.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建设。负责组织编制、调整、报批江油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编制、调整、报批江油市城镇体系规划、建制镇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风景名胜区和园林规划管理工作。参与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参与编制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址保护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六)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监督管理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实施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土地价格、土地资产管理政策。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

6.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执行国家、省、市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地方性合理开发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考评工作。规范和监管自然资源依法利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7.承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湿地、森林公园的规划、管理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管理工作。

8.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湿地保护、荒漠化防治、陆生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及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9.负责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林木采伐管理,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有关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和政策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林权管理。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林权流转交易,调处合同、权属纠纷。负责退耕(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工作。

10.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排查、详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保护,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与评价工作。

11.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和服务便民化工作。

13.承担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2020年,江油市自然资源工作要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绵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颜超指示要求,进一步对标市委、市政府各项安排部署校准方向,对照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精准发力,对表深化改革、提升服务能力现代化找准短板补齐差距。紧扣经济工作中心,围绕“两统一”职责,突出抓好“绵江一体化”建设空间问题研究,坚持规划引领、要素保障、服务民生、生态建设并重,强化资源治理能力和水平,夯实城市发展根基。

1、科学编制空间规划,谋划城市未来发展蓝图

(1)围绕绵阳、我市重大发展战略部署,积极融入“绵江一体”经济建设,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国土空间功能分区、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高质量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

(2)加快完成乡村振兴试点、产业发展突出、脱贫攻坚产业发展需求的行政村《村规划》编制工作。

(3)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的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转化使用。

(4)按照《江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要求,科学编制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相关重点任务、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改革举措。

2、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切实做好建设用地保障

(1)主动抓好绵阳、我市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持续向上争取,寻求省市在用地指标,土地整理等项目,以及资金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保障我市用地需求。

(2)有序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优化集体建设用地布局,探索集体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上市管理;全方位提升土地开发利用监测监管水平,合理促进存量土地开发利用,制订全市城镇标定地价,做好全市土地利用集约节约评价。

(3)加大土地供应和处置力度,确保供地率;通过拓展地下、地上空间出让,低效闲置土地处置,工业企业用地弹性供地,精确把脉市场需求等举措,确保土地收益最大化。

3、加大自然资源整合,提升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1)大力推进“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和核实整改补划,全力确保2020年耕地保有量6.97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8133万公顷目标不突破。

(2)启动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江油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编制工作,加快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加强矿权出让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3)持续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巩固退耕还林“两大工程”,强有力推进大规模绿化江油,做好四旁植树、营造林、乡村道路绿化,实现年度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三增长”,推动江油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

(4)加快推进自然资源调查确权,扎实做好“三调”数据统一时点更新,建成自然资源基础信息平台,健全自然资源监管体制。

4、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着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1)争取省级、市级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组织实施废弃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程,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加强和规范生态修复资金管理,加快制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推动安全有效利用基金,充分发挥基金效益。

(2)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摘掉松材线虫病疫区帽子;统筹资源全力推进长江上游森林生态系统修复世行贷款项目、全面落实政策加大生态公益林保护力度;在水系梳理和湿地生境修复重建的基础上启动让水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

(3)推进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提升预警预报监测能力;加快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加大向上争取防治资金力度,以确保每年消除一批地质灾害隐患点。

(4)建立健全协同高效的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进一步修订完善工作规则。研究建立森林初发火扑救机制、林业与应急部门扑救联动等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火情信息通报、报告和共享机制等,全面增强森林防火工作合力;强化防灾责任落实,扎实做好应急抢险保障,完成森林高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提高履职服务能力,不断保障增进人民福祉

(1)拓展“一窗受理”至商品房、抵押登记等业务,最终实现综合窗口受理,最大幅度减少群众跑路。推进信息共享,积极筹划,力争在2020年度完成政务服务改革目标。同时严控登记风险,全面压缩时间,进一步将一般登记业务压缩至2日办结。

(2)全力推动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将登记环节发现的问题反馈到前置环节,从源头上避免要件缺失等引发新的问题。着力解决宅基地和农房登记遗留问题,实现服务延伸,外网受理,试点抵押受理点进驻银行,开展农村产权登记服务站延伸至乡镇等多项便民利民改革措施。

(3)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落实、做表率”行动,主动践行“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措施,落实“多审合一”“多规合一”各项改革任务。

(4)深入推进自然资源依法治理,大力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努力适应自然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严起来”的新要求,全面落实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改革政策要求。加强自然资源领域批后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开展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督察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督察等专项行动,强化卫片执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并督促整改。

(5)持续推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信访攻坚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大力整治重信重访突出问题,全力做好重大矛盾纠纷和省市交办积案的调处化解。纵深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6、加强班子队伍建设,营造廉洁自然资源系统

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班子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党,把守纪律、讲规矩放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两个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完善制度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坚持惩防并举,着力打造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队伍,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综合能力、专业能力、执行能力,确保各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油市自然资源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1个。主要包括:江油市自然资源局机关、江油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江油市林业科技推广服务站、江油市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江油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江油市观雾山国有林场、江油市观雾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江油市大康木材检查站、江油市雁门木材检查站、江油市小溪坝木材检查站、江油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江油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所、江油市农村土地整治中心、江油市地质环境监测站、江油市土地统征储备中心、江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江油市城镇规划测绘所、江油市国土勘测规划所、江油市中坝自然资源所、江油市三合自然资源所、江油市太平自然资源所、江油市青莲自然资源所、江油市厚坝自然资源所、江油市武都自然资源所、江油市马角自然资源所、江油市西屏自然资源所、江油市方水自然资源所、江油市龙凤自然资源所、江油市大堰自然资源所、江油市重华自然资源所、江油市枫顺自然资源所、江油市含增自然资源所、江油市彰明自然资源所、江油市方水自然资源所、江油市新安自然资源所、江油市双河自然资源所、江油市战旗自然资源所、江油市永胜自然资源所、江油市河口自然资源所、江油市二郎庙自然资源所、江油市小溪坝自然资源所、江油市雁门自然资源所、江油市高新技术产业园自然资源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油市自然资源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20年收支总预算3246.57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4342.76万元减少1096.19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乡镇林业站人员编制调入各乡镇人民政府,人员相应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江油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收入预算3246.5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46.5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江油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支出预算3246.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8.97万元,占87.14%;项目支出417.60万元,占12.8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江油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64.57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096.1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乡镇林业站人员编制调入各乡镇人民政府,人员相应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46.5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68万元、教育支出20.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0.2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2.8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2万元、农林水支出994.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5.4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3.8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22.8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油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46.5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096.1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乡镇林业站人员编制调入各乡镇人民政府,人员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68万元,占1.68%;教育支出20.48万元,占0.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0.24万元,占11.4%;卫生健康支出95.47万元,占2.94%;住房保障支出163.85万元,占5.05%;城乡社区支出62.85万元,占1.94%;节能环保支出22万元,占0.68%;农林水支出994.11万元,占30.6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万元,占1.2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22.89万元,占43.8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江油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39.68万元,主要用于:基层站所业务用车费用及公务费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诉讼顾问代理业务支出。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5.1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举办系统内培训及在职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等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6.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离退休人员慰问费、公用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130.6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慰问费、公用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75.8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9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5.4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行政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5.9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 原伐木厂退休职工(江油代管部分)医疗保险项目支出。

11.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6.00万元,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工程项目本级配套经费支出。

12.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6.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退耕还林工作的业务项目经费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64.4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支出。

14.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20年预算数为413.02万元,主要用于:局下属林业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5.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2020年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大规模绿化全川江油行动暨2020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造林绿化工作等项目经费支出。

16.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020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动态监测、江油市森林经营规划编制费、公益林区划年度更新等项目经费支出。

17.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0年预算数为29万元,主要用于:松材线虫病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项目经费支出。

18.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2020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植物、繁育及进出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9.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2020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木材运输执法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20.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5.4万元,主要用于:国有林聘请护林员补贴方面的支出。

21.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火灾高风险区视频监控运行经费、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方面补助支出。

22.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466.0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支出。

23.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86.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4.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55.3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服务大厅运行与维护、土地利用和动态监管工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调整工作、农村集体土地及房屋确权登记工作、土地矿产执法监察动态巡查。

25.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2020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隐患和矿产资源调查支出。

26.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2020年预算数为29.48万元,主要用于:涉农权证权籍调查测绘、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其房屋所有确权登记发证经费等项目支出。

27.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2020年预算数为17万元,主要用于:基层站所资源管理经费支出。

2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2020年预算数为65万元,主要用于:新增建设用地报件和土地统征储备经费、卫片执法检查经费、土地年度变更调查经费、江油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等项目支出。

29.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60.82万元,主要用于: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经费、证书、证明及档案盒、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费、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相关技术服务费、不动产登记数字化管理等项目支出。

30. 城乡社区支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7.85万元,主要用于:江油市城镇规划测绘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支出。

31. 城乡社区支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20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规划管理专项经费等支出。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63.8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28.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23.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405.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3.94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17.9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6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主要原因是我局2019年无出国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23.9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乡镇林业站人员编制调入各乡镇人民政府,人员相应减少,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府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检查工作及其他部门交流学习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2.13%。主要原因是公务车改革后严格控制公务车辆费用。保留了24辆业务专用车,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应急保险用车6辆;原局下属事业单位14个林业站有公务车14辆,正在与江油市财政局衔接划入自然资源所。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保有量24辆,其中下属单位林业站1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江油市自然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84.3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61.62万元,增长27.4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人员变化及机关运行成本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8.5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大规模绿化全川江油行动暨2020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所需苗木、我市集体及零星国有的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土地年度变更调查、江油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涉农权证权籍调查测绘及物业管理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截至2019年底,江油市自然资源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4447.74万元。共有车辆24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原局下属事业单位14个林业站有公务车14辆,正在与江油市财政局衔接划入自然资源所。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江油市自然资源局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局诉讼顾问代理业务支出。

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局用于干部职工培训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离退休人员慰问费、公用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局保障本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慰问费、公用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行政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局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 指原伐木厂退休职工(江油代管部分)医疗保险项目支出。

12.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项):指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工程项目本级配套经费支出。

13.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支出(项):指开展退耕还林工作的业务项目经费支出。

14.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指大规模绿化全川江油行动暨2020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造林绿化工作等项目经费支出。

15.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森林资源动态监测、江油市森林经营规划编制费、公益林区划年度更新等项目经费支出。

16.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指松材线虫病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项目经费支出。

17.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指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植物、繁育及进出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8.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指木材运输执法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19.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指国有林聘请护林员补贴方面的支出。

2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指森林火灾高风险区视频监控运行经费、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方面补助支出。

21.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党建工作、服务大厅运行与维护、土地利用和动态监管工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调整工作、农村集体土地及房屋确权登记工作、土地矿产执法监察动态巡查。

22.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指地质灾害隐患和矿产资源调查支出。

23.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指涉农权证权籍调查测绘、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其房屋所有确权登记发证经费等项目支出。

24.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指基层站所资源管理经费支出。

25.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指新增建设用地报件和土地统征储备经费、卫片执法检查经费、土地年度变更调查经费、江油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等项目支出。

26.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指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经费、证书、证明及档案盒、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费、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相关技术服务费、不动产登记数字化管理等项目支出。

27. 城乡社区支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规划管理专项经费等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