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8442620/202404-00004 | 主题分类: | 预算/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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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江油市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24-04-25 |
文号: | 关键词: | 单位预算 |
江油市水利局乡镇站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江油市水利局乡镇站
2024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江油市水利局乡镇站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江油市水利局乡镇站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江油市水利局乡镇站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油市水利局乡镇站概况
一、职能简介
负责沉水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参与库区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负责水库综合开发;制定年度用水计划,严格用水管理,促进节约用水;负责工程运行维护管理、抗旱、防汛、抢险、水土保持和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水库工程及附属设施管理养护、续建配套、更新改造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水产、水土保持、江河防汛、农村饮水安全等水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负责辖区内水政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小型水利工程及病害水库整治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技术指导;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旱技术服务工作,参与防汛抢险;负责辖区内水土保持的预防及水土流失的治理;负责辖区内水产技术推广及技术服务工作。
二、2024年重点工作
1.持续加强辖区国管水利工程、设施运行管理,努力做好水库工程及附属设施管理养护、续建配套、更新改造和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水利工程、设施正常运行效益发挥。
2.严格落实监督、排查,加大辖区小型水利工程及病害水库整治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技术指导,全面提升水库运行能力。
3.做好辖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做到早谋划,早发现,早处置的常态化水库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
第二部分 江油市水利局乡镇站
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第三部分 江油市水利局乡镇站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油市水利局乡镇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7.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7.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18万元、农林水支出855.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46万元。江油市水利局乡镇站2024年收支总预算1117.83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5.5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导致预算总数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江油市水利局乡镇站2024年收入预算1117.8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7.8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江油市水利局乡镇站2024年支出预算1117.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7.8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江油市水利局乡镇站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17.83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05.5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导致预算总数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7.83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7.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18万元、农林水支出855.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4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油市水利局乡镇站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17.83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05.5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导致预算总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7.54万元,占0.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85万元,占10.63%;卫生健康支出47.18万元,占4.22%;农林水支出855.80万元,占76.56%;住房保障支出88.46万元,占7.9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事务(款)培训支出(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7.5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务(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0.9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17.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务(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7.1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事务(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855.8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保险、福利、工会及日常公用等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事务(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88.4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水利局乡镇站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17.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42.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75.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江油市水利局乡镇站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单位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11.5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导致预算总数增加。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水利局乡镇站2024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水利局乡镇站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江油市水利局乡镇站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口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江油市水利局乡镇站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江油市水利局乡镇站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 年部门预算非财政拨款未安排车辆购置经费。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江油市水利局乡镇站单位未安排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反映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事务(款)培训支出(项目)主要用于: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务(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务(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事务(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保险、福利、工会及日常公用等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事务(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江油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