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42700/2018-00026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江油市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18-03-04
文号: 关键词: 预算编制的说明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8-03-04 09:09文章来源: 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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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行政单位,主要工作有十六项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 实人才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统筹开发各类人力资源。 三是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监督并综合管理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四是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本地化标准和办法,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社会保险基金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及办法,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监督实施。五是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组织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措施,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是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的实施办法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和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七是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推荐选拔和培养工作。八是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养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九是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贯彻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依法承办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十是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一是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负责管辖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仲裁、调解工作。十二是负责劳动关系行政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十三是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落实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十四是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和留学人员来江油创业、就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十五是承担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十六是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我局内设12个股室,下设24个二级单位,包括:社保局、医保局、就业局、监察大队、人才中心、企业退休人员管理中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仲裁院、13个片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就业培训中心、军转办(挂牌无编制)、农劳办(挂牌无编制)。

  (二)人员情况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编制203名,实有在职人员185人。其中:行政编制33名,实有30人;参公行政编制62名,实有38人;事业编制103名,实有111人;工勤5名,实有6人。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8年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拨款收入2577.27万元。

  2018年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拨款支出2577.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社会保障和人事人才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210.77万元,是用于保障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支出1971.7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39.07万元。

  项目支出366.50万元,是用于保障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17万元,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志愿者规范管理工作经费,公开招考、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工作经费。。

  (二)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15.6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培训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2.5万元,主要用于:人才招聘、市人力市场和农村人才站建设等方面经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1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调查员专项经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运行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55.6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奖励金支出、行政人员公用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1436.7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奖励金支出、事业人员公用支出、党建工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专项经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经费、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工作经费、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经费、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办案专项经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社保基金征收稽核工作经费、社会保险权益记录管理专项经费、专业技术职业评审专项资金、社会保障卡发行宣传、信息采集经费(40万张)、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建设专项经费、外地养老金邮寄费、医保信息系统软件维护费用费用、基层劳动保障站所工作经费、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经费、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及工本费等方面经费、123个社保协理员包干经费。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97.6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活动、福利、慰问及公用经费。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4.6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18.8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9.6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43.5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25.4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拨款2577.2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091.24万元。主要是预算项目减少造成。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8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一)2018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增加10.77%,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人员增加,造成公务接待预算增加。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9.07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1.05万元,下降4.42%。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6.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固定资产总额3910.41万元。共有车辆3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指反映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方面综合性管理事务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人社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

人社局-2018年部门预算专用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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