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42516/2019-00003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江油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9-01-09
文号: 关键词: 部门预算支出绩效报告

江油市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报告

2019-01-09 15:22文章来源: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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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单位)概况(一)机构组成我局行政编制机构数一个、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政治处、办公室、基层工作股(政务服务股)、人民调解工作股(江油市人民调解中心)、法制宣传股(江油市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股、公证律师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股、法律援助工作股;全市40个乡镇分别设立司法所。(二)机构职能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②拟订全市普及法律常识规划、法制宣传教育计划、依法治理规划、法治市创建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各乡镇、部门、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监督管理所属社团组织。 ③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工作和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外来企业投诉工作。④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公证工作和行政处罚工作。⑤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⑥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基层司法所和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⑦负责牵头组织、指导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安置帮教工作。⑧负责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司法鉴定工作⑨指导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车辆等物质装备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辖区内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⑩承担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三)人员概况。我局是行政独立核算一级行政预算单位。行政编制数为72人,其中行政工勤2人。年末在职人员65人,其中工勤人员2人;年末退休人员25人;年末遗属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7年我局本年收入合计1181.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1.60万元,占99.97%;其他收入0.33万元,占0.03%。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我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6.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032.07万元,占87.73%;教育支出5.31万元,占0.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59万元,占9.65%;医疗卫生支出25.49万元,占2.17%。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一)预决算编制情况。1、预决算编制:2017年我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年初预算为975.87万元,在年度执行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了205.73万元,调整原因是因为年内调整工资、退休费、津补贴及相应的补发154.62万元。新增中央及省级专项和转移支付支出51.11万元。2、2017年绩效目标:(一)继续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及《江油市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继续深化普法教育,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载体,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手机报业务,将法律知识深入人民群众中去,深化法治主题公园工作推进,全力做好法律夜市,将法制宣传工作深入群众中去,将为民服务理念做到实处。(二)充分发挥8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和2个名人调解室的作用,积极做好“人民调解五进”,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和培训。(三)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市人大《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审议意见》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推进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争取落实经费,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推进。(四)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圈”。建立健全工作衔接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提高援助案件质量,切实做到“应援优援”。(五)注重江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品牌打造,不断提升律师业的整体水平,强化内部管理,加强人员培训,讲政治、顾大局,实现律师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规范公证执业活动,坚决严肃查处行业内部违法违纪案件,严把案件审批关,确保案件质量,提升公证形象,推动公证事业健康发展;司法鉴定工作要把质量作为生命线,加强质量管理,推进资质认可,确保鉴定人员规范执业,科学鉴定;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的管理,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提升整体素质。(六)进一步深化司法行政系统“警民亲”活动,落实服务群众“八件实事”,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过硬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3、专项预算:2017年我局预算内的项目支出共259.6万元,主要为:(1)根据川司法发(2005)112号、绵司发(2015)34号要求,法律援助案件咨询录入15万元(5000人次*30元/件),法律援助案件补助、援助中心及工作站日常开支办公、培训等33万元,需法律援助经费48万元.(2)结合普法七进深入基层单位,寺庙,军营等巡回宣讲,利用宣传日(周)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法治文艺汇演,知识竞赛,进一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最大程度满足市民的法律需求,江委(2011)179号、江委(2014)22号文件精神,完成编制普法宣传资料、编印普法书籍、编撰宣传手册、挂图、宣传单;法治示范建设需完成编制迎检指南,档案组卷,录制汇报片,画册;官方微信开发运营,需经费40万元(3)党建工作经费2万元,用于订党报党刊、党建类书籍。(4)根据江委发(2011)5号、江综治委(2011)4号文件精神,鼓励刑满释放人员重新做人,对积极创业的刑满释放人员在资金上给予支持,需经费30万元(5)根据江委发(2011)5号、江综治委(2011)4号文件精神,为保一方平安,解决刑满释放人员出狱后生活困难救助,主要用于城镇居住的回归社会人员就业安置困难,农村籍回归人员因服刑期间责任田被收回,生活没有来源等情况的救助,需经费10万元(7)根据江府发(2013)77号文件精神,为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将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改成成守法公民,预防再犯罪,根据法律规章,指导管理组织实施江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工作,维护江油社会稳定,促进江油社会和谐,需经费128.6万元4、财政拨款结余结转管理情况:上年末我局财政结转107.12万元、本年末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结转128.90万元。(二)执行管理情况。2017年我局努力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强化厉行节约,严肃财经纪律;强化绩效管理理念,加强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三)支出绩效情况。1.部门支出绩效。(1)行政运转保障。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悉心指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认可。全力推进法治宣传工作。一是科学谋划全市“七五”普法开篇布局工作。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起草江油市“七五”普法规划,统筹安排部署2017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二是积极做好重要节点法律法规宣传主题活动。利用“三下乡”活动、国家安全日、“综治宣传月”等重大节点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实施、十九大胜利召开为契机,全年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50余次,形成了浓厚的普法宣传氛围。积极谋划“12.4全国宪法日暨法治江油建设宣传周”活动,做好法治晚会、集中法治宣传等主题活动准备工作。三是2017年11月,省司法厅领导带队检查验收了我市“创建全国法治示范市”工作,得到了充分肯定。四是纵深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加强“互联网+法治宣传”建设,完善并优化法治江油微信、微博公众号,按月编发法治手机报;积极打造法治阵地建设,配合政法委、市委依法治市办将迎宾广场打造成为法治文化广场;联系市委依法治市办、西屏镇政府将西屏移民街打造成为法治文化一条街;五是继续办好“法律夜市”,组织全市主要执法部门每天18时至20时轮流值班,截至目前,“法律夜市”已接待群众法律咨询800余人次,协调解决群众法律困难200余件。2.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在公调对接机制中引入专职人民调解员。今年,我局人民调解工作在原有联动机制基础上重点解决了专职调解员配备问题。申请到市财政投入48.4万元,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1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二是梳理调解组织,健全调解队伍。结合基层换届,对全市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再一次梳理。全市40个乡镇、365个村、96个社区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市共登记专兼职调解员2969名。三是完善制度方法,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通过设立人民调解组织或派驻工作室等形式搭建联动平台,继续与法院、公安局、信访局、卫生局等健全衔接联动机制。截至目前,全市人民调解组织排查纠纷2108件,预防纠纷1443件,调解纠纷3585件,调解成功3481件,调解案件涉及当事人10427人,矛盾纠调解成功率达97.1%,绝大部分纠纷化解在基层。 3.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一是按照省厅、绵阳关于加强社区中心建设的安排意见,在青莲镇打造了“江油市社区矫正中心”。二是成立10个片区执法中队,每个中队配3名专职执法人员,率先在绵阳市创新开展片区集中执法办公管理模式,并实行中队长负责制,从而对全市40个镇乡的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了全覆盖。三是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完善电子定位监管机制。四是社区矫正工作成绩显著。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097人,解除1685人,在册412人,其中缓刑397人、假释10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管制1人。另外,为60名符合条件的回归社会人员提供了64500元困难救助金。4.以规范化司法所创建为目标,夯实基层司法行政基础。一是加强硬件配套设施,夯实基础建设。今年,根据上级建设规范化司法所任务要求,我们对全市司法所办公用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实地调研。截至目前,全面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二是注重实地调研,加强对人员的学习培训。局领导多次带队对全市各乡镇司法所工作进行调研,对各所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解。同时,于4月和10月开展了司法所业务工作培训,极大提高了司法干警业务能力。三是加强监管,提高管理水平。完成对10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和57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工作后,在4月、5月、9月开展相关培训。 5.加强公证工作与鉴定所改制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和思想政治改革工作,率先在鼎天、太白所进行试点;二是正在进行鉴定所的脱钩改制工作,推进鉴定所党建和诚信体系建设。三是律师参加信访常态化。每周二在信访局接访大厅参与信访值班,局领导带领太白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积极参与处理大康彩虹渡事件,接待信访群众近百人,切实为上访群众提供法律渠道,为市委市府分忧解难。 6.积极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2017年,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56件,完成法律援助民生任务的225%,办理法律援助事项8183件,完成民生任务的193%,受援群众达9895人次,完成民生任务的198%,新建成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3个,完成民生任务100%,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2256万余元。加大特殊案件办理力度,如成功办理了11名藏族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雁门集体火灾事故损害赔偿案、江油川富兔业有限公司涉及33人的欠薪等案件。(2)机关厉行节约。2017年,我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8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5.23万元,其中: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2万元,较 2016年初预算数减少1.43万元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3万元,较 2017年初预算数5.8万元减少2.5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府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公务用车使用率降低,维护费用减少。(3)机关节能降耗。我局机关水、电都按年初预算数额1.73万元足额转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专项预算项目(待批复项目)支出绩效。(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2017年我局预算内的项目支出共322.96万元。(2)2017我局专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使用法律援助经费上年结转法律援助经费6万元,年初财政预算48万元、上级法律援助专项资金23万元共计77万元,受理了法律援助案件856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680万元,支付援助案件补助及咨询费77万元。二是使用党建工作经费2万元,用于订党报党刊、党建类书籍。三是使用法制宣传及普法经费40万元,举办了各类法治讲座40余场次,编辑发送《法治江油手机报》10余期,编印各类普法书籍、手册、折页、挂图、宣传单20余万份,制作法治春联、台历、挂历、环保手提袋等宣传物料2万余份,深入开展“3.15”、“6.26”“12.4”国家宪法日等专题宣传日(周)活动80余次,形成了浓厚的普法宣传氛围;继续办好“法律夜市”,组织全市主要执法部门每天18时至20时轮流值班,截至目前,“法律夜市”已接待群众法律咨询800余人次,协调解决群众法律困难200余件。四是使用基层司法业务51.6万元,其中1、社区矫正经费30万元,完成了拟适用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218件,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98人,解除矫正225人,特赦20人,警告46人,提请治安管理处罚1人,提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3人;2、基层司法所经费16万元:完成了全市10个中队和乡镇40个乡镇司法所每月分别组织全市500多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学习和公益劳动,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帮教,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及时排查不稳定因素。3、人民调解经费5.6万元:全年完成了全市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和网络平台建设;五是使用刑释解教人员临时生活救助10万元,支付65名刚刑满释放或矫正期间生活困难救助10万元。六是其他公共安全支出48.4万元:完成了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衔接联动机制,支付12名驻派出所调解员 “五险一金”及工资38.4万元,业务经费10万。(四)财务管理情况。1、2017年我局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重新修订了内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等规章制度。2、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我局依法依规主动向社会公开预(决)算编制说明。在预算批复20日内,于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在决算批复20日内,于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五)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我局对部门预算编制情况、执行管理情况、支出绩效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绩效评价自查覆盖下属单位及重点支出,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不断强化绩效理念,推动部门绩效管理水平提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一)评价结论。根据以上情况,我局2017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及项目管理工作良好,预算编制合理,编制质量较高,年初各项任务方案、计划、指标等设定合理,对专项资金的投入及使用情况、业务工作量指标的完成情况、绩效目标及效益的实现情况均按预算要求管理进行,并按财政要求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全面完成项目工作任务。预算决算均按财政要求及时公开。(二)存在问题。 一是内控信息化建设不够完善。二是人员业务素质跟不上,对预算绩效管理理论认识和业务基础都较为薄弱,实际绩效评价的运用中难免生搬硬套。(三)改进建议。1. 在完善内控制度工作基础上,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信息化建设。梳理细化工作流程及风险点,将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市各项规章制度与经费支出衔接,实现提前预设标准、范围,做到提前预警控制。 2.加强培训,预算绩效管理是专业性较强工作,系统化程度高,评价分析逻辑性要求严密。相关工作人员不仅要掌握预算管理知识和方法,还要对业务部门职责效能和社会满意度的评价标准悉数了解。要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基础理论和实务操作统一培训力度。我局应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与管理培训力度,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使用效益。江油市司法局2018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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