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67621019/202210-00001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发文机构: 江油市工信局 发文日期: 2023-12-25
文号: 关键词: 江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职责

江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职责

2023-12-25 16:58文章来源: 江油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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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实施国家、省、绵阳市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军民融合和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军民融合和无线电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参与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不含能源,下同)、军民融合、通信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工业强市战略。

(三)统筹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工作,组织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军民融合发展、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承担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推进工作。

(四)负责全市产业集中区建设发展的指导和服务工作,承办工业信息化系统科技城建设相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集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产业集中区合理布局,推进产业集中区建设发展。

(五)负责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建立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拟定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应急管理有关工作。

(六)负责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政策,组织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绵阳市有关专项计划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拟订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研制,编制下达全市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组织申报重大技术装备新研制项目并监督实施。

(八)负责电力行业(不含水电)管理和监督,负责工业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发展、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负责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九)指导工业企业多渠道融资,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工业企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负责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基金管理工作。

(十)负责工业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工业、通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全市工业信息化领域人才工作,指导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市工业信息化领域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培育工作;负责推进中小企业发展;负责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推进工作。

(十一)负责对全市工业企业实施行业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相关政策措施。拟订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企业加强质量标准化管理、市场开拓和产品促销工作。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精深加工)发展工作,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工业、通信、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

(十二)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市公用通信网、互联网的建设,负责全市电信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市软件产业发展工作,协调通信与信息服务市场工作。

(十三)协助上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做好全市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军地间和市际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国际化经营、境外投资及兼并重组。

(十五)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指导和协调及食盐专营管理职责,拟订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维护专营秩序;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绵阳市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加强食盐储备监督管理;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碘缺乏病防治监测与宣传工作;配合物价管理部门做好食盐零售价格市场监测和特殊情况下的价格干预工作,保持食盐价格基本稳定;承办市政府交办的有关全市食盐行业管理、食盐专营管理的其他事项。

(十六)负责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查询等服务;协调本局相关业务股室统一向企业提供国家、省、市经信系统各类扶持、发展资金申报信息,了解企业融资需求,为企业提供融资贷款方面的信息。

(十七)负责民爆器材行业及其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和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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