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67621019/2017-00144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江油市工信局 发文日期: 2017-11-09
文号: 关键词: 预算公开

江油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2017-11-09 18:23文章来源: 科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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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江油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简称市科工局)是行政单位,为市政府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工作;负责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工业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全市信息化推进等工作。内设9个股室,下设江油市科工局离退休人员工作办公室、江油市节能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江油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三个事业机构。

  (二)人员情况

  江油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共有编制71名,实有在职人员55人。其中:行政编制34名(含行政工勤编制4名),实有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名);参公行政编制0名,实有0人;事业编制37名,实有25人。离退休人员142人(含代管离退休45人),其中:离休人员19人,退休人员123人。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江油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财政拨款收入1250.96万元。

  2017年江油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财政拨款支出1250.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科技事业发展、工业经济运行管理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江油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支出399.1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9.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2.20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江油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江油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教育支出4.4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教育培训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0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离休人员离休费、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慰问金等离退休经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18.8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5.7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科学技术支出112.8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原科技局机关划转)在职职工人员经费、日常公用支出及专项支出。主要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经费、项目推动工作经费等。

  (六)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786.0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原工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划转)在职职工人员经费、日常公用支出及专项支出。主要包括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专项经费、科技孵化器-“创客空间”运行管理费、市工业领导小组专项工作经费等专项支出。

  三、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江油市科工局财政拨款1250.9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59.41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无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府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省、市业务主管部门项目验收、工作调研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6年预算下降55%。主要原因是:2016年下半年起实施车改,我局将机关(行政单位)车辆交回机关事务管理局,目前只有下属事业单位车辆,并且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制度。

  1、2017年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2、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项):指本单位用于培训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离休人员离休金等支出。(3)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下属单位(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退休费支出。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机关遗孀生活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1)行政单位医疗(项):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2)事业单位医疗(项):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单位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科学技术支出(类):(1)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原科技局机改时并入人员)在职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支出;(2)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指财政安排的科普方面专项经费;(3)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财政安排的科技方面的专项资金。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1)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原工信局机关)在职行政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2)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指局机关(原工信局机关)在职事业人员及下属单位事业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安排用于工业方面的专项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科工局2017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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