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42508/202308-00001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江油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3-03-09
文号: 关键词: 江油市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

江油市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

2023-03-09 16:14文章来源: 江油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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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江油市公安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江油市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江油市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油市公安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江油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依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主要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市公安工作的规定和实施办法;掌握、分析、研究全市的社会治安状况。

2.负责收集、掌握、研判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负责开展重大事件预警研判;负责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重要信息。

3.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法制建设;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

4.负责组织对危害国内安全案件、经济犯罪案件和制毒、贩毒案件及其它刑事案件的侦查;负责治安案件的查处;参与处置突发性的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事件。

5.负责治安管理;负责城市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巡逻;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和行为;负责打击恐怖犯罪;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负责枪支弹药、民爆物品、剧毒品、放射物品、公共复杂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6.负责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依法管理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及交通参与者;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以及调处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7.负责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依法监督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到我市视察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以及国防重要产品押运的警卫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警卫任务和安全保卫任务。

9.依法管理国籍、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江油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负责受理审查公民因私出境申请业务工作。

10.依法管理看守所、拘留所。

11.依法履行公安行政审批工作职责。

12.负责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14.组织指挥武警内卫部队参与执行公安任务。

15.增加原市森林公安局的林业相关刑事执法、治安征政执法等职责。

16.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新时代新征程推动江油市现代化建设的开局之年,是江油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三步走”决胜收官之年,做好公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要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主动融入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全省公安工作全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基点,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推进各领域深耕善治特别是社会治理领域为重点,以开展“新篇”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以锻造过硬公安队伍为保证,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奋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油开好局起好步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油市公安局设19个内设机构(其中:综合管理机构4个,执法执勤机构15个),26个公安派出所(实际运行22个)。纳入预算编制的主要包括:

1

江油市公安局机关

2

江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第二部分  江油市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7)

江油市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第三部分  江油市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油市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江油市公安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7479.73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13435.01万元增加4044.72万元,增长30.11%。主要原因是增加绩效工资、公务员医疗补助,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基数调整增加人员支出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江油市公安局2023年收入预算17479.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479.7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江油市公安局2023年支出预算17479.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26.73万元,占94.55%;项目支出953万元,占5.4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江油市公安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479.73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435.01万元增加4044.7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绩效工资、公务员医疗补助,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基数调整增加人员支出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479.73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4458.62万元、教育支出79.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8.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7.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5.9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油市公安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479.7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044.7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绩效工资、公务员医疗补助,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基数调整增加人员支出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4458.62万元,82.72%教育支出79.43万元,占0.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8.59万元,占7.83%;卫生健康支出547.16万元,占3.13%;住房保障支出1025.93万元,占5.8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13505.62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及派出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88.30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及派出机构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的专项经费支出。如党建工作、看守所和拘留所人犯给养、城区网格化巡防、DNA检验试剂耗材、警务室运行、特种行业管理、灭枪治暴及高危人群专项清理整顿等专项经费支出、城区周边治安环境整治经费。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9万元,主要用于:350兆基站场地和线路租赁、信息化建设与维护费等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249.30万元,主要用于:禁毒管理、打击两枪一盗及诈骗专项行动、刑警大队专项经费和交通管理执法成本费等方面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97.40万元,主要用于:国保特费、经济领域犯罪专项治理及协税护税专项经费、车管所运行经费和红绿灯维护经费等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9万元,主要用于赴外地考察交流等支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79.43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培训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6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安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367.9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47.16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造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025.93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按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公安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526.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740.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

公用经费1786.22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江油市公安局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12.8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9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单位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3.78%主要原因是继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检查工作、工作调研、案侦协助及单位日常公务接待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2.80%主要原因是继续按要求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4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3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5万元,用于14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警务执法、打击破案、应急演练、业务培训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公安局2023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公安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江油市公安局下属公安局机关和交通警察大队等两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86.22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06万元,下降0.12%。主要原因是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江油市公安局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江油市公安局共有车辆14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3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5台(套)。

江油市公安局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江油市公安局按要求编制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9个,涉及预算953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29个,涉及预算953万元。因项目内容涉密(敏感),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公安机关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指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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