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42719/202404-00002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江油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4-04-17
文号: 关键词: 江油市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

江油市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

2024-04-17 15:41文章来源: 江油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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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江油市民政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江油市民政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江油市民政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油市民政部门概况

 

江油市民政部门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责及主要工作

(一)市民政部门单位职能简介

主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绵阳市委、江油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绵阳市民政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执法。

3)牵头拟订社会救助政策,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救助相关制度。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的设立、撤销、更名,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公布江油市行政区划图。

6)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措施、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查处殡葬违法行为。

8)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拟订老年大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权限管理城乡老年社会组织。

9)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市精神卫生相关工作和特困精神病人的收治救助工作。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负责全市福利彩票和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统筹协调全市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督促、检查全市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便民化工作。

14)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1.多层次优化养老服务供给

一是加快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结合当前我市养老服务发展现状,因地制宜制定实施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将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内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将购买基本养老服务纳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结合工作推进成效,对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进行动态调整,逐步拓展服务项目,提升服务内容要求,确保老年群体得到实惠、满意的养老服务。二是加快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积极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整合汇集老年健康筛查、残疾评估等工作信息,建立困难老年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提升残疾人群扶持保障,持续开展农村留守、空巢老年人关爱巡访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等帮扶项目,落实落细特殊困难群体兜底保障措施。三是持续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探索推进农村敬老院公建民营工作,盘活现已空置的农村敬老院资产和养老床位。加强与各部门联系,充分了解我市闲置国有资产、空间布局规划、区域资源特色等情况,做好对上争取项目申报要件准备。

2.聚力提高基层社区治理能力

一是创新体制机制,提升治理效能。强化城乡社区治理创新,高质量推进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特色创优”试点项目。通过打造“服务创新、自治互助、贴心关爱、人文生态、多元共治、智慧科技”6个类型特色创优社区,推动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取得新成效,激发城乡社区治理新活力。二是推动共建共治,夯实基层基础。规范全市24个乡镇(街道)、253个村(社区)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工作,加强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按照省、绵阳市文件要求,做好对全市村(社区)集体“三资”纳入村级公开专项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自理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并及时做好村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工作。三是提升乡村地名建设水平,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地名工作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全面提升乡村地名建设水平,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以乡村地名命名、地名标志、地名信息和地名文化等专项行动工作,全面做好第五轮区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相关工作。

3.持续创优民政公共服务能力

一是继续推进绿色惠民殡葬项目。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绿色殡葬的接受度,优化绿色殡葬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服务引导,加强殡葬行业监管,规范殡葬市场秩序,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完成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任务及殡葬公共服务设施扩建项目。二是深入推进社会组织抽查工作。完善社会组织抽查工作的机制,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抽查工作的专业性。完成社会组织行政处罚卷宗归档工作。三是慈善信托和慈善微基金项目品牌化建设。加强“根生博爱慈善信托”和诗仙社区“慈善微基金”项目的宣传推广。通过各类媒体平台、线下宣传等宣传方式,加大项目宣传力度,提高项目知名度,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四是切实提升婚姻登记工作质效,推进婚俗文化改革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坚持依法进行婚姻登记。加快推进全市婚俗改革,提升服务质量,创新婚俗礼仪,美化颁证场所,畅通登记渠道。全方位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传承良好家风家教,倡导移风易俗、婚事新办的社会文明新风,培育新型婚育意识,打造江油特色婚俗文化。

4.着力做好困难群众基本保障

一是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相关法规文件对低保条件的有关规定,做好低保审核确认工作,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努力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格局,持续开展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将本人申请的特殊困难人员,纳入低保范围。二是继续推进低保承诺制“打包办理”。依托绵阳市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台平台,及时对救助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提供相关核对信息的查询服务和及时准确发放救助资金,提高办事效率。三是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提升社会救助能力。加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力度,创新救助方式,努力实现救助服务全覆盖,应救尽救、应助尽助的目标。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油市民政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主要包括:

1

江油市民政局机关

2

江油市殡仪馆

3

江油市精神病院

4

江油市社会福利院

5

江油市救助管理站

6

江油市皮肤病防治院

7

江油市老年大学

 

 

 

 

 

 

 


第二部分  江油市民政部门

2024年部门预算表

 

2024年江油市民政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一、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7)

 

 

 


第三部分  江油市民政部门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油市民政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收支总预算9148.92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89.89万元,主要原因是江油市精神病院事业收支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江油市民政部门2024年收入预算9148.9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96.90万元,占11.9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02.02万元,占27.35%事业收入5550.00万元,60.66%。

)支出预算情况

江油市民政部门2024年支出预算9148.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41.82万元,占85.71%;项目支出1307.10万元,占14.29%。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江油市民政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98.92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39.8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04.92万元(本年2502.02万元、上年结转602.9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94.00万元(上年结转494.00);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3.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84.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9.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7.30万元、其他支出494.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油市民政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02.02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5.8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3.77万元,占0.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1.85万元,占89.20%;卫生健康支出99.10万元,占3.96%;住房保障支出157.30万元,占6.2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13.77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职工培训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50.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5.50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经费6.00万元,城乡低保工作经费9.5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6.0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29.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基本支出开支(包括预留事业奖励性绩效、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9.49万元,主要用于:民政部门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福利活动费及离休人员的离休费、特需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36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系统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福利活动费及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人员的困难补助。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9.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8.99万元,主要用于:江油市殡仪馆、江油市精神病院差额拨款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14.40万元,主要用于:江油市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运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132.70万元,主要用于:殡葬服务(政府购买服务),殡仪馆人员工资、津贴、补助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972.77万元,主要用于:江油市精神病院、社会福利院、皮肤病防治院及老年大学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事业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江油市皮肤病防治院院民生活补助及水电维护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3.25万元,主要用于:江油市精神病院失业保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91.37万元,主要用于: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45.00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生活困难补助。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15.20万元,主要用于:江油市精神病医院三无病人医疗、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助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2.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的医疗保险单位支出部分的费用。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71.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事业人员的医疗保险单位支出部分的费用。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57.30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系统按照标准支付行政事业在编人员应交住房公积金单位应承担部分的费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民政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91.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03.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工会费、福利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88.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江油市民政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3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0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5.7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有关精神,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通知》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迎接上级检查指导、友邻相关民政部门相互交流学习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1.3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买时间都比较长,车辆旧、老化严重,公务车运行费支出增加

2024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纳入预算。

江油市民政部门2024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保有量15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民政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94.00万元,2023年结转项目支494.00万元,主要是按照项目实施进度,不能在2023年完成实施,导致项目资金结转至下一年。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民政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江油市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50.6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55.36万元,增加14.0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江油市民政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9.2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殡葬服务(政府购买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江油市民政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5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辆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江油市民政部门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5个,涉及预算210.20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15个,涉及预算210.2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为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指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 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繳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指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指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用于除优抚对象、失业人员之外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的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3.(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指反映专门收治精神病人医院的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瞰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解释本部门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参照《2024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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