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42719/2016-00002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江油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6-06-27
文号: 关键词: 三公经费

江油市民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6-06-27 16:55文章来源: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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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江油市民政局是行政单位,主要负责:

  1.贯彻执行国家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命令、条例;根据市政府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民政队伍法制建设。

  2.负责全市社团、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格认定审批、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查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以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组织和指导全市拥军优属活动,承担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承办革命烈士、现役军人因公牺牲或病故的审核报批和褒扬抚恤工作;负责复原退伍军人、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及参战民兵、民工的评残审核报批和优待抚恤标准的监督落实。

  4.负责全市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培训复员退伍军人,管理指导军供保障工作。

  5.负责全市救灾救济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核查、统计、发布、上报灾情,管理拨发救灾款物;组织接收、分配救灾捐赠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灾区生产自救;负责60年代精减职工定期补助的审核审批。

  6.建立和实施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绵阳市交办的绵阳市属破产企业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核报批;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和督促农村五保户供养和城乡社会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济以及其他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政策、标准的实施。

  7.负责行政区划、地名工作,承办乡(镇)及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限变更的审核上报,承办村(居)委会的设立、撤销、更名审核报批;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发布标准地名;组织全市行政区域边界勘界工作,承办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

  8.指导全市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贯彻实施村(居)委会组织法,开展村(居)民自治活动,指导全市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全市社区建设实施意见,推动社区服务。

  9.参与孤儿、五保户、军残人员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的管理;指导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主管和实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负责福利彩票和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10.负责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查处违法丧葬;指导全市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和公墓建设。

  11.负责《婚姻法》的贯彻实施,主管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查处违法婚姻;依照《收养法》承办全市弃婴及其他收养对象的收养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工作。

  12.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工作,指导、监督乡镇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13.负责民政直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14.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市老龄、社区建设工作。

  15.承担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8个股室,下设10个二级单位,包括:江油市光荣院、江油市社会福利院、江油市军干所、江油市救助管理站、江油市精神病医院、江油市老年大学、江油市皮肤病防治院、江油市殡葬管理所、江油市殡仪馆、江油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

  (二)人员情况

  江油市民政局共有编制193名,实有在职人员192人。其中:行政编制22名,实有22人;参公行政编制7名,实有7人;事业编制168名,实有168人;工勤3名,实有3人。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离休人员8人,退休人员37人。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江油市民政局财政拨款收入3555.40万元。

  2016年江油市民政局财政拨款支出3555.4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744.82万元,是用于保障江油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支出1091.9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32.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0.46万元。

  项目支出1810.59万元,是用于保障江油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江油市民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本部门类级全部功能分类)

  (一)教育支出12.75万元,主要用于:进修培训支出。

  (二)农林水支出81.11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非农安置和农转非移民生活困难补助78.78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2.33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06.52万元,主要用于:抚恤104.1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62.44万元,临时救助80.67万元,民政管理事务1783.42万元,社会福利1182.59万元,退役安置73.22万元,自然灾害20万。

  (四)医疗卫生支出52.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2.3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40.35万元。

  (五)住房保障支出102.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02.3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1.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万元,公务接待费28.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1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5年预算增长/下降xx%(或与2015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根据市外事办安排的2016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下降29.5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民政系统执行公务、迎接上级检查指导、友邻相关民政部门相互交流学习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下降36.9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的管理。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拟新购公务用车0辆。其中:购置轿车0辆,安排经费0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务用车更新。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1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保有量14辆。
附件:

2016年部门预算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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