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42540/201909-00002 主题分类: 内设机构、直属单位
发文机构: 江油市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2-05-20
文号: 关键词: 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内设机构职能职责

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内设机构职能职责

2022-05-20 08:56文章来源: 江油市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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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内设机构职能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生产、保密、机关资产管理、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政务公开、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联系社区、联村帮扶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党建、组织人事、离退休、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宣传思想、精神文明、统战、群团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下属单位(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及财务审计工作。

(二)研究室。承担市委财经委办公室日常工作。提出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对外发布全市重要财经政策和信息工作。负责申报财政性基本建设贴息资金及专项基金,按规定权限负责非上市公司企业(公司)债券发行审核、报批和监管,负责创业投资和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和监管,负责财政性基本建设贴息资金和借用国外贷款备选项目申报,外资项目规划、包装和转报。承担江油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国民经济综合股。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衔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指导提出实施西部大开发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建议,承担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项目的确认工作;统筹规划编制立项;研究国民经济运行态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做好计划执行情况监测和预警。承担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指导和宏观管理;负责推进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相关工作;承担发展改革试点城镇和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负责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

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协调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组织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方面的工作;协调组织军民通用维修装备、器材、保障设施及部分通用装备征集征用等战时装备动员工作;组织全市国民经济动员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转报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重大项目。

(四)改革和规划股。负责组织拟订全市发展与改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报批;负责本部门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报备和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重大处罚、行政许可事项的听证;指导并综合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协调招标投标交易活动平台建设,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负责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参与研究、组织拟订综合性和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推进、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推进全市综合改革;负责全市城镇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衔接工作及全市事业单位企业化改革方案的转报和审批。

(五)固定资产投资股。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办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分析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研究拟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措施及项目审核的汇总与分析;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编制政法、城建、交通基础设施、通用机场的发展建设项目规划并负责审核、转报使用国家财政性资金项目投资计划。

(六)项目管理股。编制全市项目规划、年度计划,管理项目储备,监督检查项目计划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重点项目实施工作,协调项目建设、管理、要素支持和资源配置中的相关事宜;统筹投资项目审核工作,负责接件及审批文件印发工作,汇总并发布项目进展情况。承办市重点项目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七)产业发展股。提出农村经济发展规划、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或转报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有关农村基础设施投资项目;负责以工代赈工作。审核和转报国家、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工业建设项目,组织拟订与全市工业发展配套的优化资源配置的措施。组织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申报国家、省、市的高技术产业化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转报、安排国家和省、市的高技术产业化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审核、转报和安排国家、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社会事业重大项目,提出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建议,研究拟订全市人口战略规划及相关行政决定。

(八)能源和资源环境保护股。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措施;衔接、督促、检查基本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工作;审核、转报和安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国家财政性资金项目;组织协调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编制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生态建设重大项目。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措施;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监测能源发展情况;统筹规划、综合平衡能源建设和重大项目布局,协调能源发展和项目规划中的重大问题,审批、转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投资项目;提出优化能源结构、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建议。

(九)粮食调控和物资储备股。拟订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地方储备粮食计划;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布局、轮换和动用建议并负责组织实施,并做好政策性粮食仓储管理、质量监管;承担粮食预警监测、应急管理、粮油食品安全、政策性粮食购销统计等有关工作,承办粮食收购许可;负责军粮供应计划的安排、实施和结算工作,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拟订重要物资及救灾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救灾物资储备计划的建议,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救灾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市级储备;负责全市物资储备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全市物资储备管理,承担重要物资储备统计工作;提出物资储备中央、省、市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及安排的建议;拟订并协调重要物资储备计划和重大行政决定。分析市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提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建议;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协调解决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价格管理股。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市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

负责定价目录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管理工作;负责水、气等资源价格,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价格和交通运输价格管理;实施临时价格干预;负责列入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价格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成本监审。负责农产品成本收益、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及价格异常波动预测预警工作,执行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负责全市价格监测网点的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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