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42540/2019-00023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江油市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19-04-02
文号: 关键词: 预算公开

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9-04-02 14:02文章来源: 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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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责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2、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开发区的指导和宏观管理。

  3、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和利用外资等方面情况,参与拟订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提出多渠道融资政策建议,综合统筹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指导全市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统筹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和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5、负责全市投资宏观管理和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提出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安排方案,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国外贷款项目实施;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6、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市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推进全市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7、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规划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城镇化发展规划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

  8、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市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油、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市级储备工作,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9、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提出促进就业、职业教育、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10、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监测能源发展情况;统筹规划、综合平衡能源建设和重大项目布局,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投资项目;提出优化能源结构、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建议。

  11、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市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贫困山区等经济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快贫困山区等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13、指导并综合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协调招标投标交易活动平台建设。按部门职责分工,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4、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市级储备粮管理、库存监督检查等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15、承担粮食预警监测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具体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粮食系统统计工作。拟订全市中长期粮食购销总量平衡措施和粮食收购、销售、调运、储存、加工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粮食供求形势,完善粮食应急机制,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预案。管理社会粮食流通,保障军队等政策性粮食的供应和特大自然灾害等非常时期粮食应急供应。

  16、承担市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指导全市粮食储备体系建设。提出地方储备粮总规模及市级储备粮的总体布局和收储、轮换、动用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制定市级储备粮管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市级储备粮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协助做好中央、省储备粮及国家其他政策性临时储存粮的监督管理工作。

  17、贯彻实施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全省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负责全市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安全,负责库存原粮卫生监督管理。指导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抢险救灾。指导全市农村科学储粮工作。

  18、指导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市级投资粮食流通设施建设项目。拟订全市粮食仓储、加工和物流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企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指导粮食批发市场建设和城乡粮食流通市场建设。

  19、负责市本级粮食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报告工作。负责国家、省、市预算拨付的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参与粮食收购资金贷款管理。

  20、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督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21、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22、承担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2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9年,发改局将全力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发展改革工作,重点做好:

  1、着眼于提升高质量发展支撑服务能力,更大力度做好经济社会形势研判分析。围绕2019年地区生产总值9.3%的目标,科学分解全年及一季度主要经济指标目标任务;加强经济形势监测预警,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着眼于增强高质量发展后劲,更大力度推进扩大有效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继续深入实施“项目年”行动,制定2019年项目年方案和市级领导联系重点项目方案,确保完成250个项目、211亿固定资产投资的目标任务,重点抓好神华江油煤电一体化、绵阳华夏历史文化科技产业园、泰潽贯迩特钢产品加工等5个省重点项目和龙凤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靛池湿地公园建设工程等16个绵阳重点项目建设。

  3、着眼于提升高质量发展新能级,更大力度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抓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创新和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全省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的省级试点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等19项重点改革任务。

  4、着眼于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更大力度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县域经济振兴。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振兴计划”推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持续推进“五大行动”,进一步壮大县域经济实力,夯实全市发展底部基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引导发展三产融合项目,促进农村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5、着眼于加强高质量发展能源保障,更大力度推进绿色发展,全面提高环境保障水平。严格执行《江油市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落实节能降耗,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助推完成上级下达的单位GDP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

  6、着眼于加强高质量发展粮食保障,更大力度落实粮安省长责任制。认真开展政策性粮食收购和销售出库以及粮食库存监督检查,深化粮食企业改革,规范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实施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

  7、着眼于加强高质量发展社会监管,更大力度加强价格监测,提升价格服务成效。严格执行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调整完善重点商品(服务)价格监测体系;稳妥推进价格改革,建立健全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完善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

  8、着眼于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更大力度加强对上争取工作,助推民营经济发展。完善对上争取考核激励机制,围绕2019年中央、省预算内投资计划重点投向,做好资金申报工作。支持配合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争取世行、外国政府贷款等,结合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工作,助推民营经济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下设行政单位1个,即粮食和价格检查分局,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是价格认证中心、粮油监测站、项目办。发改局是江油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机构仅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一个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发改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收支总预算1115.5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5.19万元,主要原因是随人员增加新增人员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发改局2019年收入预算111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5.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发改局2019年支出预算11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7.5万元,占71.5%;项目支出318万元,占28.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发改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15.5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5.1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5.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7.43万元、教育支出5.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77万元和住房保障支出40.4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发改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15.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5.1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7.43万元,占76%;教育支出5.06万元,占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8万元,占17.9%;卫生健康支出22.77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40.44万元,占3.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本部门项级全部功能分类)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98.4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如人员工资、日常公用支出等。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项目专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30.9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单位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如人员工资、日常公用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30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出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主要是项目专项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8万元,主要用于物价管理方面的支出。

  (六)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5.06万元,主要用于培训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20.9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老干部经费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8.17万元,主要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0.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5.8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6.8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0.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发改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9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8.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88.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05万元。

  (一)发改局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0.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府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接受上级对项目的各项检查、上争项目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受公车改革影响,截止2018年底发改局无公车,且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发改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发改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8.9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6.26万元,增长7.6%。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我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发改局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发改局固定资产总额77.25万元。无公车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反映物价管理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6、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反映出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军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参照《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附件:

(发改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样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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