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20899237/202210-00011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发文机构: 江油市行政审批局 发文日期: 2022-10-21
文号: 关键词: 江油市行政审批局机构职能

江油市行政审批局机构职能

2022-10-21 10:07文章来源: 江油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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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行政审批局机构职能

第一条 根据《江油市机构改革方案》(江委发〔2019〕1号)和《江油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江机改〔2019〕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江油市行政审批局(以下简称市审批局)是江油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市审批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行政审批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绵阳市委、江油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绵阳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方针政策及决定。

(二)依法集中办理承接的行政许可和其他事项。

(三)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对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情况,动态调整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四)负责国家、省、绵阳市下放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

(五)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清理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前置条件,对承接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六)负责组织所需现场踏勘事项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中介服务事项管理。

(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九)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有关职责分工。

审批事项分工: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成都市武侯区等地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川府函〔2016〕25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市审批局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市审批局负责履行管辖范围内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职责;负责将审批事项信息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负责范围内需上级相关部门审批的项目,由市审批局牵头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本行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等的制定和实施,组织推动行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强化市场监管,承担管辖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职责;负责实施本行业内所有审批事项(含市审批局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负责将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的更新情况和上级部门下发的涉及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的文件及时转送市审批局;负责协助市审批局完成行业范围内需上级业务部门审批的报批事项。

联系方式:0816-377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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