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97867946/202305-00345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文机构: 江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3-01-04
文号: 关键词: 年度考核

关于做好2012年度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3-01-04 10:40文章来源: 江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打印

江人社发〔201252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派出党(工)委、管委会(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为客观准确地评价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为奖惩、培训、解聘(辞退)以及职务、工资调整等提供依据,逐步建立健全以事业单位特点和社会效益为主,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标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评价考核体系;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创先争优的主题,为打造“李白故里,特钢新城”,实现发展新跨越,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川办发[1996]134号)、《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川人职[1996]9号)和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绵人社办[2012]427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度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范围及对象

全市在编在职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不含已登记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凡当年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当年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一般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考核要求

(一)各单位对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考核工作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特别是落实岗位聘用制、岗位管理制度建设中的重要基础作用以及年度考核对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激励作用,对提高单位工作绩效、服务水平的促进作用;充分利用年度考核杠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要把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注重分析、总结年度考核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坚持以人为本,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开展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不断提高人事管理水平。

(二)目前,我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已基本建立,全市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2年的年度考核工作,应参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际制定或细化考核要素和量化指标,根据相应的考核要素和量化指标对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一级考核一级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聘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条件和民主评议结果确定考核等次。

(三)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实施工作按照绵人核(1999)257号文件的要求进行。

(四)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五)各系统(单位)可结合本行业工作实际和各类人员岗位工作实际,采用不同的考核办法。要将岗位管理、绩效考核、外部测评等先进的人才考评方式引入年度考核中,进一步提高考核测评的准确性、全面性、科学性。考核工作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真正把工作实绩突出的人员评定为优秀等次。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应该是单位的骨干、业务标兵、全体工作人员学习的榜样。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在50%以上的原则上不能确定为合格等次,优秀票低于50%的原则上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本单位工作人员总人数的10%(机关工勤人员和单位工作人员较多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也可分别计算),最多不超过15%,不得搞平衡照顾和轮流坐庄。凡纳入平时考核范围而未参加平时考核的人员,以及没有完成规定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学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六)受党内或行政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组通字(1998)19号和人发(1996)9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2012年人社部、监察部令第1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因公负伤人员在治疗期间参加年度考核,治疗终结前所在年度一般可确定为合格等次。

(八)对“双肩挑”岗位聘用人员,应按照“双岗双责双考核”原则,全面考核履行管理岗位职责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情况。

(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为给予处分的,按照规定补写标语、补定等次。

(十)考核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与被考核人员进行沟通,及时反馈考核结果,对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单位领导要做好思想工作,帮助查找原因,市上将安排对他们进行待岗学习培训,更好地促进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面发展与工作效能的提高。

(十一)凡纳入考核范围的人员都必须参加考核。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考核并经教育仍然拒绝参加的人员,其所在单位可直接确定其考核等次为不合格。对在考核中弄虚作假,谎报业绩的人员,按考核不合格处理。

(十二)凡未进行年度考核或考核不认真,不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或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考核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继续进行职务和工资的正常晋升。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未完成本年度考核的,下一年度不得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无年度考核原始资料的人员,不能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拒不参加考核的不能聘任续聘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及层级晋升。

(十三)接受继续教育是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凡未参加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未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不能进行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及层级的晋升,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三、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考核办法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切实做好考核工作。

(二)全市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2年年度考核工作,从发文之日起开始,2013年1月20日前结束。

(三)各单位在年度考核工作中,要认真填写和上报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一份(被考核人亲笔填写);《江油市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备案确认呈报表》、《江油市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2年度考核备案确认花名册》和《绵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纸质材料各一式二份,同时必须按规定格式报送Excel电子文档,附件1-9请自行下载,下载地址: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各单位年度考核总结一份,评定为优秀等次人员的先进事迹材料(800字左右)一份。

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材料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备案确认。

:

1、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江油市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备案确认呈报表;

3、江油市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2年度考核备案确认花名册;

4、绵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

5、江油市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量化测评表;

6、《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川办发[1996]134号);

7、《四川省人事厅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发[2003]83号);

8、《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核[1996]32号);

9、《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川人职[1996]9号)。

    打包下载 

 

 

中共江油市委组织部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31日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