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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8442823/2019-00002  主题分类: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统战部  发布日期: 2019-01-15
号:  词: 预算

江油市委统战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9-01-15 15:26信息来源: 统战部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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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油市委统战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中共江油市委统战部是中共江油市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市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主要负责全市统一战线工作以及完成上级交办的有关工作。市委、市政府台办,市民宗局挂靠统战部,三块牌子,一套人员,经费、人事由统战部统一管理,内设4个股室。

(二)人员情况

江油市委员统战部共有编制14名,实有在职人员13人。其中:行政编制13名,实有12人;工勤1名,实有1人。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255.22万元。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255.2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统战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支出179.0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9.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江油市委统战部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1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支出、参政议政、民宗宗教、对台工作、非公经济等。

(二)教育支出1.31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进修及培训。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82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

(四)医疗卫生支出5.4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

(五)住房保障支出10.4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255.2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79.39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项目经费削减。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府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江油市委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9.1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无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江油市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江油市委统战部固定资产总额28.26万元。无保留公务用车。单位没有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市政协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市政协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市政协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政协会议(项):指市政协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指市政协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3、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市政协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市政协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正、公平、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等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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