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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333333333/2019-00001  主题分类: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政协办  发布日期: 2019-01-16
号:  词: 预算

江油市政协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9-01-16 09:26信息来源: 市政协办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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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江油市政协是行政单位,主要负责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工作。内设机构9个,包括政协江油市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室、提案委、学习文史委、经济委、法制群团联谊委、科教文卫体委、农业工作委和市在外人才联谊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人员情况

  江油市政协共有编制31名,实有在职人员35人。其中:行政编制28名,实有35人;工勤3名,实有3人。退休人员38人。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8年市政协财政拨款收入719.54万元。

  2018年市政协财政拨款支出719.5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政协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政协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政协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支出388.6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8.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1.87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政协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江油市政协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本部门项级全部功能分类)

  江油市政协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0.2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工资及津补贴;机关正常运转所需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委员视察、组织召开政协会议、市政协云平台建设和江油市在外人才联谊会日常工作经费等项工作。

  (二)教育支出4.0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68万元,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奖励金等。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5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经费。

  (五)住房保障支出32.0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三、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市政协财政拨款719.5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14.13万元。主要是严格控制项目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0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7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12.8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府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接待上级领导、外地政协、外来投资企业家及外地乡友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江油市政协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8.4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27万元,下降5.29%。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单位无政府采购计划。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江油市政协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0.5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17年底,江油市政协固定资产总额89.39万元,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市政协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市政协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市政协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政协会议(项):指市政协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指市政协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3、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市政协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市政协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正、公平、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等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018年3月
附件:

2018年预算公开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