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8442452/2019-00007 | 主题分类: |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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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委办 | 发布日期: | 2019-01-30 |
文号: | 关键词: | 预算公开 |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中共江油市委办公室是行政单位,主要负责协助市委领导处理市委日常工作。内设10个局及股,包括:秘书股、行政股、综合股、信息股、依法治市办、市委总值班室、政研室、机要局、保密局、接待办。
(二)人员情况
中共江油市委办公室共有编制51名,实有在职人员40人。其中:行政编制33名,实有26人;事业编制10名,实有6人;工勤8名,实有8人。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8年中共江油市委办公室财政拨款收入879.59万元。
2018年中共江油市委办公室财政拨款支出879.5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市委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委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支出470.6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7.94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中共江油市委办公室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中共江油市委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0.4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专项业务经费。
(二)教育支出3.6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教育培训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等。
(四)医疗卫生支出16.2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障费用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29.2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中共江油市委办公室财政拨款879.5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93.56万元。主要是单位按要求压缩经费。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7.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为0。
(二)公务接待费27.3万元,比2017年预算下降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以及市委市府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接待外县市党政代表团交流学习、招商引资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2017年持平。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拟新购公务用车0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江油市委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7.9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09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单位无政府采购计划。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江油市委办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江油市委办机关所属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38.33万元,共有保留公务用车1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单位培训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正、公平、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等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10、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