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23-01-15 10:10信息来源: 江油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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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22年12月28日在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江油市人民政府   

 

江油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江油市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举借规模

经省政府批准,财政厅核定我市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09136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33849万元,专项债务757517万元。与上年相比,新增债务限额25231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515万元(含政府外债555万元),专项债务249800万元。

为筹措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市人民政府拟在省政府批准我市的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新增举债252228万元。新增举债构成为:省政府转贷地方政府债券252228万元。

在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15﹞3号)文件规定:全省政府债务由省政府统一举借。市(州)、县(市、区)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由省政府代为举借,通过转贷方式安排市、县。因此,今年我市新举借政府债务252228万元,全部为省政府转贷我市的新增债券。新增债券主要用于支持医疗卫生、产业园区建设、棚户区改造、乡村振兴、水利等重点项目。

此次拟新增债务252228万元,减当年本级财政偿还债务9600万元后,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038381万元,距省政府批准我市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091366万元尚有一定空间,债务风险继续处于可控范围。

根据《预算法》和省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在省政府批准的限额内举借债务,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市政府已经核定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本次会议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22年全市债务限额1091366万元。

以上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举借规模,请予审议。

二、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

《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应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进行预算调整,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现报请调整全市和市本级2022年财政预算。

(一)债务收入

地方政府新增债券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其中:一般债券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券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按此规定,全市新增债券收入252228万元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428万元(其中:政府外债468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49800万元;市本级(不含乡镇)新增债券收入252228万元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428万元(其中:政府外债468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498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根据11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及后期收入形势预测,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增至300000万元,较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273000万元增加27000万元;市本级(不含乡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增至241000万元,较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214000万元增加2700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476944万元,加超收收入27000万元,加中央、省新增下达我市专项转移支付补助5448万元,加中央、省新增下达我市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44576万元,加上年结转新增支出134万元,加调入资金594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金5747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02万元),减新增上解支出6063万元,减援助布拖支出1000万元,减新增债券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减少支出87万元(外债限额未提款部分),增减相抵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增加75957万元,调整为552901万元。

中央、省新增下达我市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主要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6712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613万元;结算补助15369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2408万元;    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125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7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540万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3155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8301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425万元;科学技术、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等其他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10万元。

年初安排的预备费8000万元,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防汛隐患整治,防汛减灾应急物资采购,动物疫情防控,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等。

②市本级(不含乡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408533万元,加超收收入27000万元,加中央、省新增下达我市专项转移支付补助5448万元,加中央、省新增下达我市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44576万元,加上年结转新增支出134万元,加调入资金594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金5747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02万元),减新增上解支出6063万元,减援助布拖支出1000万元,减新增债券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减少支出87万元(外债限额未提款部分),增减相抵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增加75957万元,调整为484490万元。

市本级拟安排使用的2428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资金,主要用于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地质灾害项目、世界银行贷款长江流域上游森林生态系统恢复项目。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收入

根据11月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情况及后期收入形势预测,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减至365000万元,较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400000万元减少35000万元。市本级(不含乡镇)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减至365000万元,较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400000万元减少35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

①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577236万元,减预计减收35000万元,加新增债券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新增支出77800万元,减中央、省调减我市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333万元,减债务还本支出9600万元,减上年结转调减支出2万元,增减相抵后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增加31865万元,调整为609101万元。

②市本级(不含乡镇)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572436万元,减预计减收35000万元,加新增债券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新增支出77800万元,减中央、省调减我市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333万元,减债务还本支出9600万元,减上年结转调减支出2万元,增减相抵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增加31865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604301万元。

市本级拟安排使用的2498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主要用于全域旅游+乡村振兴+农村三产融合、智能制造产业孵化基地、靛池湿地公园及配套道路建设工程、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一期)、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人民医院新建外产科大楼建设、2021年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岳家桥·竹市街棚户区改造、武都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园宝山公墓扩建、平通河(大康镇段)生态修复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因鸿飞公司2021年度经营利润较预计数增加,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调增至671万元,较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655万元增加16万元。市本级(不含乡镇)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调增至671万元,较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655万元增加16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1709万元,加预计超收16万元,加上级下达的补助资金1500万元,减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调整为3023万元。市本级(不含乡镇)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1709万元,加预计超收16万元,加上级下达的补助资金1500万元,减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调整为3023万元。

(五)社保基金预算

1.社保基金收入

由于被征地农民一次性缴费增加,全市社保基金收入调增至42490万元,较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35933万元增加6557万元。市本级(不含乡镇)社保基金收入调增至42490万元,较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35933万元增加6557万元。

2.社保基金支出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的相关要求,按照“滚动平衡”的原则,全市和市本级社保基金支出调增至17114万元,较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16110万元增加1004万元。

(六)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根据本次预算调整方案,调整后的地方总财力为1207515万元,地方财政支出为11821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2901万元、基金预算支出60910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23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支出17114万元,当年结余25376万元(社保基金结余)。

由于省财政对我市的补助尚未完全明确,2022年的实际决算可能与该报告数据仍有变动,届时再向市人大作相应报告。

以上是全市和市本级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三、关于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政府债券举借及使用

全市转贷新增债券252228万元(含政府外债468万元),涵盖7年至28年5个期限品种,其中10年及以上期限发行量达246228万元(含政府外债468万元),占比97.62%,债券平均年限13.17年,较去年延长了1.87年,更好匹配项目运营周期,债券平均发行利率为3.03%。

(二)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勇创“全国百强”攻坚突破之年。举借政府债务筹措资金,将新增债券作为“促投资、稳增长、扩内需、补短板、惠民生”的重要抓手,为我市重点领域建设和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下一步,将继续贯彻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切实做好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工作,持续强化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管控,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查意见和相关决议决定,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底线,全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大重大项目支持力度。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推动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农林水利等领域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专项债券投向引导、精准聚焦作用。提前谋划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区分项目轻重缓急逐项梳理排序,确保债券额度下达后能及时对应到具体项目,早使用、早见效,做好项目发行前期准备。根据中央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储备并申报一批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等重点项目。

二是着力提升债券资金使用效能。督促各单位加快已发行债券拨付使用,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力争在年底前使用完毕,推动项目建设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持续抓好专项债券资金穿透式、全生命周期监管,严格资金使用负面清单管理,有序开展专项债券项目变动工作,坚决防止资金沉淀闲置。坚持绩效导向,加强债券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考核,引导各单位增强绩效管理意识,充分发挥债券资金补短板、促投资、稳增长的积极作用。

三是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严格落实政府债务偿还责任,确保到期政府债券及时足额偿还。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科学落实存量隐性债务化解计划,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动态监测评估债务风险,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全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可控。

四、清理收回存量资金情况

根据《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预[2022]88号)“允许地方提前将当年无需使用的上年结转资金全部收回预算统筹使用”的文件精神,对符合上述文件要求的资金进行了清理,共清理结余资金18900万元,拟收回统筹使用,收回的资金主要统筹用于重点支出。

由于本年度尚未终了,2022年实际收回存量资金可能与该报告数据仍有变动,届时再向市人大作相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