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雁门镇2023年部门预算

2023-03-06 13:27信息来源: 江油市雁门镇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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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江油市雁门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江油市雁门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江油市雁门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油市雁门镇人民政府概况


江油市雁门镇人民政府

2023年部门预算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江油市雁门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主要职能: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机构情况:政府内部机构设置有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村镇规划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11个机构,机构增减无变动。

(二)江油市雁门镇人民政府2023年重点工作。一是推动发展绿色工业。支持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引领行业向上下游延伸,实现矿产资源就地转化、成片开发,项目集中布局,污染集中治理,社会服务共享,降低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严格监管辖区石英矿开采企业依法合理开采,适度控制资源开采规模和节奏,督促落实道路运输扬尘治理,推进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大力推动工业经济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

二是做强特色优势农业。握雁门独特地理优势、资源禀赋,以敬元村千亩蔬果产业发展、中药材林下种植现有成果为起点,实施乡村产业振兴规划和发展,形成蔬果产业、药材种植、畜禽养殖多点抱团发展模式,抓好耕地保护措施,做好西坝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努力提高粮油产量。指导发展好现有产业项目,强化产业扶持力度,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加强农业设施建设,推动水电路讯网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发挥党员和致富带头人的示范作用,在各村多点开花。

三是培育壮大文旅产业。大力实施“文旅兴市”战略,以生态宜居、生活富裕为目标导向,以青龙峡漂流为依托,内外联动,发展生态康养产业。充分利用龙门山生态赋能区中心镇区位优势,挖掘不同自然景观、民俗文化内涵,拓宽“旅游+”内容,形成一日游、周末游、主题游等线路,积极对雁门场镇进行改造提升,提高场镇游客接待服务能力。以雁门已有特色产业为基础,构建农旅融合、康养服务大产业。

四是压实责任开展安全生产。聚焦源头管控,突出重点领域,完善企业自查、监督检查和督查核查排查制度,严格执法监管,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应急物资管理配备,扎实开展宣传培训及应急演练,抓实抓细减灾救灾。持续夯实现有疫情防控基础,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加强重点人员摸排管控。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研判预警机制,深入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扎实推进网格化管理,不断增强网格承载社会综合治理的能力,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在基层有效化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雁门镇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江油市雁门镇人民政府机关

 


 

第二部分  江油市雁门镇人民政府

2023年部门预算表


 

(江油市雁门镇2023年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公开表3-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公开表5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江油市雁门镇人民政府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油市雁门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雁门镇2023年收支总预算1626.18万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83.6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及项目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雁门镇2023年收入预算1626.1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26.1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雁门镇2023年支出预算162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1.18万元,占91.08%;项目支出145万元,占8.9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雁门镇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26.18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83.6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和项目的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26.18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0.26万元、教育支出6.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卫生健康支出39.69、城乡社区支出13.67、农林水支出789.02、住房保障支出74.4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雁门镇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26.1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83.6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和项目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0.26万元,占43.06%教育支出6.23万元,占0.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占,0.18%、卫生健康支出39.69,2.44%、城乡社区支出13.67,0.84%、农林水支出789.02,48.52%、住房保障支出74.41,4.5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23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及人大代表工作站工作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555.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项目支出。如:食品药品监督检查工作经费、武装工作经费、平安创建工作经费、河长制工作经费、森林防火、动物防疫、安全工作监管专项经费、机关服务支出等。

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款)财政代缴其他社会保险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其他人员养老保险缴纳支出等。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2.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7.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3.67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干部生活补助。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54.05万元,主要用于农服中心事业人员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村农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6万元,主要用于三资管理中心人员办公费。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7万元,主要用于护林员补贴。

1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407.3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村干部生活补助、三资管理中心人员生活补助、村(社区)运行维护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74.4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雁门镇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26.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42.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38.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7.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预算资金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并继续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精神,狠抓廉洁自律和勤政节俭的工作作风,严控“三公”经费使用范围、数量及标准。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接待友邻乡镇、招商引资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增加新的公务用车。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雁门镇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雁门镇20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江油市雁门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90.7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7.69万元,增长19.6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复印机、打印机、复印纸等办公用品。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截至2022年底,单位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807.07万元。共有车辆4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雁门镇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个,涉及预算145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3个,涉及预算14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及机构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及机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款)财政代缴其他社会保险费支出(项):指用于单位其他人员养老保险缴纳支出等

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其他城乡社区事务管理正常运行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用于其他农业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林业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9“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解释本部门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