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小溪坝镇人民政府
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油市小溪坝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江油市小溪坝镇人民政府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江油市小溪坝镇人民政府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油市小溪坝镇
人民政府概况
一、职能简介
主要贯彻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负责以下工作: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体育、科技、民政、人社、文化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民族宗教等管理及公共服务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我镇坚持将一张“蓝图”绘到底,推动一、二、三产业紧紧围绕“一心一园三区”的发展规划,抓住着力点,聚焦关键点,找准结合点,夯实基本点,扎实推动小溪坝镇各项工作有力有效开展。
1.持续推动农业现代化。继续探索“公司+基地+农户”合作经营模式,推动农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带动群众增收。充分利用闲置荒坡荒地、进一步扩建现有鲜果种植规模以及种植品类。大力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合作社建设、家庭农场建设,使之成为农业发展的生力军。
2.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加快推进农副产品深加工园的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将该规划纳入我市片区划分及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借助区位优势和农业基础,招引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加工企业,实现工业产业的产业链联动发展。同时鼓励现有的加工企业加快技术升级,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打造出更好的产品,更响的品牌。
3.农旅融合发展。以福严村红豆嘴水库环湖路、体育公园和万亩桂花为依托,打造生态康养和户外运动运动康养片区;以现有现有各类鲜果种植基地,优质粮油基地以及古阴平郡遗址油菜花、冯氏水磨坊、告成寺等人文资源为基础,连片建设,引进社会资本,盘活闲置农房、闲置宅基地建设成有影响力的观光农业基地。
4.民生事业方面。一是加强对农村环境整治。持续通过厕所革命、污水管网建设、构建完善的垃圾处理体系等措施改善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环境。二是加大环境污染隐患整治。建立常态化巡查巡防制度,在源头上控制好农村面源污染问题,从而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三是推动农村住房环境整治。继续开展房屋建筑调查工作,摸清家底。同时还将会加强农村道路、水渠塘堰等生产生活基础设施的建设,构建美丽的现代化新农村。
5.社会事业方面。一是坚持脱贫不脱帮。加强精准监测、动态管理,持续开展“扶志”“扶智”工作,更加注重带动易返贫人群参与产业发展,激发内生动力,落实落细扶贫政策,做到应兜尽兜、应保尽保。二是继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实时更新宣传工作,防止新形势下疫情防控产生舆论和信访风险。三是统筹抓好社会各项事业。持续抓好抓实医疗、教育、养老、就业、退役军人等工作,提升社会化保障水平,让广大群众真正享受改革发展带来的红利。
第二部分 江油市小溪坝镇人民政府
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第三部分 江油市小溪坝镇人民政府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油市小溪坝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江油市小溪坝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总预算1305.02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37.0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江油市小溪坝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1305.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05.0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江油市小溪坝镇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1305.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2.02万元,占91.34%;项目支出113万元,占8.6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江油市小溪坝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05.02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37.0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05.0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2.1万元、教育支出5.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89万元、农林水支出375.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油市小溪坝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05.0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37.0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2.1万元,占57.63%;教育支出5.03万元,占0.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56万元,占6.17%;卫生健康支出31.89万元,占2.44%;农林水支出375.64万元,占28.79%、住房保障支出59.8万元,占4.5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日常办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目)2023年预算数为390.6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小溪坝镇党委、人大、政府、纪检监察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支出以及日常办公支出;党建、纪检、经济工作等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小溪坝镇党委、人大、政府、纪检监察机构正常运转;党建、纪检、经济工作等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21.9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1.54万元,主要用于:编外长聘人员及人员乡镇工作补贴。
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机构日常办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完善各村党务公开栏、镇机关党务公开栏内容、购买党建办公用品,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党建宣传。
8.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03万元,主要用于:小溪坝镇政府职工教育和培训。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0.83万元,主要用于:镇机关退休干部工资、补贴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9.73万元,主要用于:镇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8.66万元,主要用于:镇机关在职及退休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支出。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3.23万元,主要用于:镇机关在职及退休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支出。
13.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6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护林员劳务费支出。
14.农林水(类)水利(款)防汛(项)2023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防汛业务支出,汛期人员转移、地质灾害隐患点人员转移等。
15.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364.04万元,主要用于:村专职干部报酬支出及村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59.8万元,主要用于:镇机关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小溪坝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92.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10.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村(社区))专职干部报酬等支出。
公用经费181.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江油市小溪坝镇人民政府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单位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3.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府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工作交流、调研学习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2辆,大型客、货车0辆。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下村检查、调研,协调重点工作及日常应急保障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小溪坝镇人民政府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小溪坝镇人民政府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江油市小溪坝镇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2.8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7.07万元,下降8.8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江油市小溪坝镇人民政府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江油市小溪坝镇人民政府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2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江油市小溪坝镇人民政府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预算113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0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监管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单位医疗方面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事业单位医疗方面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及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得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造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