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水镇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6-08 09:49信息来源: 江油市方水镇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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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江油市方水镇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责及主要工作

(一)方水镇单位职能简介

江油市方水镇人民政府是行政单位,主要履行的职能是: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负责拟订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宣传、政法、统战工作,负责镇机关、村(社区)及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负责辖区经济发展工作,科学编制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等规划: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宜居乡村建设及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4、负责拟订村(社区)建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村(社区)的建设管理:负责指导村(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和推动社会组织发展。

5、负责教育体育、科技、民政、人社、文化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民族宗教等管理及公共服务工作。

6、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集镇环卫等场镇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管理和住建等相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和环保工作,负责抢险、救火等应急工作。

7、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司法调解、信访调处,人民武装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8、负责职责范国内的服务便民化工作,根据属地管理权限、负责制定完善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

内设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村镇规划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财政工作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农民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方水镇行政编制31名,实有30人;行政工勤2名,实有2人;事业编制29名,实有25人;退休人员2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方水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收支总预算1112.88万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24.14万元,主要原因是民政优抚资金由民政局直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方水镇2020年收入预算1112.8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2.8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方水镇2020年支出预算1112.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7.08万元,占91.4%;项目支出95.8万元,占8.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方水镇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12.88万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24.14万元,主要原因是民政优抚资金由民政局直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2.8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7.29万元、教育支出5.4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1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5.44万元、农林水支出4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6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方水镇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12.88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24.14万元,主要原因是民政优抚资金由民政局直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7.29万元,42.88%;教育支出5.45万元,占0.4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万元,0.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14万元,占7.29%;卫生健康支出25.12万元,占2.2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万元,占0.54%;城乡社区支出25.44万元,占2.29%;农林水支出447万元,占40.17%;住房保障支出43.64万元,占3.9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江油市方水镇2020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万元,主要用于:召开人大主席团会议、人大代表定期巡查、调研工作,换届选举宣传等工作。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10.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各项综合业务、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如:便民服务中心运行、汛期工作、武装工作、扶贫工作、河长制工作等。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3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开支。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信访维稳工作。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31.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7.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工作。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0.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0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宣传、党员教育、阵地建设。

1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5.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举办干部培训及在职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等经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19.9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公用福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61.0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1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公用福利费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3.6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方面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1.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6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支出。

18、城镇社区支出(类)城镇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25.44万元,主要用于城镇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1.8万元,主要用于白玉枇杷节活动。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154.6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4.24万元,主要用于三资中心人员生活补助及办公费。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7.2万元,主要用于护林人员生活补助.

2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项)280.94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及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办公费及干部报酬。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3.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方水镇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17.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40.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76.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7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7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减少4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府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工作交流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费用没有下降空间。

2020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保有量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方水镇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方水镇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江油市方水镇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6.8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4.03万元,增长33.15%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方水镇固定资产总额1202.98万元。共有车辆2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2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方水镇单位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人大事务中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人大的其他项目支出。

2)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A、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B、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C、其他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其他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3)纪检监察事务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纪检监察方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中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党委办公室方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教育支出中的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行政单位离退休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其他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医疗保障中的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城镇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镇社区事务支出。

1)城镇社区管理事务中的其他城镇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镇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2)城镇社区环境卫生:反映城镇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余出来、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农业:反映财政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场和垦区公益事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

A、事业运行: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B、农业生产支持补贴:反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的支出;

C、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D、其他农业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林业中的其他林业支出:反映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3)扶贫中的其他扶贫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农村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4)农村综合改革:反映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A、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B、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C、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中的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参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