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大堰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1-03-15 09:57信息来源: 江油市大堰镇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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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责及主要工作

(一)大堰镇职能简介

1.落实政策宣传、执行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 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监督村民委员会党务、村务公开等村民自治的执行情况。

2.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正常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新型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地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搞好司法调解、信访和治安综合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积板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继续开展清洁农村大行动和农村饮用水建设、沿气池建设,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发展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加强农村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快速发展;积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服务,提升农副产品价值;加强社会教济、救助服务,认真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城乡医疗保险工作,逐步提高灾后自救和困难求助力度;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1.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稻香渔村提档升级,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园。充分发挥各村资源禀赋,强力推进“一村一品”产业特色建设,培育发展产业特色和特色产业;积极培育新型农业主体,重点支持一批经济效益好、市场前景广、辐射带动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和家庭农场。鼓励部分具备条件的村组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为乡村振兴打下基础。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大力支持辖区内外龙头公司、专合组织和种植大户等流转土地、林地从事规模经营。

2.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把绿色发展理念贯彻工作始终,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职责,打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和实施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行动”;加大农村交通、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污水处理、集中供水、公共交通等服务功能;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切实加大环境治理力度。

3.更好地围绕群众所需所盼,不断改善民生福祉。巩固提升脱贫成效,确保“思想不松、力度不减、队伍不散、关心不断”,实现脱贫稳定可持续,确保已脱贫户脱贫不返贫、逐步致富奔小康;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关爱帮扶力度,做好五保供养、优抚安置、重残救助以及留守儿童、老人关心关爱等工作;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加大卫生事业投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治,提升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综合能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调处矛盾纠纷,合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油市大堰镇人民政府是行政单位,主要负责政府履行的主要职能工作。内设7综合办事机构: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村镇规划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财政工作办公室;事业机构4个: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堰镇所有支出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1年收支总预算817.86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42.94元,主要原因是各项民政指标和项目减少。

(一)支出预算情况

大堰镇2021年支出预算817.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17.8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大堰镇2021年支出预算817.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3.86万元,占87.28%;项目支出104万元,占12.7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大堰镇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42.94万元,主要原因各项民政指标和项目减少。

支出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17.8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7.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99万元、教育支出4.9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万元、农林水支出221.8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大堰镇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17.8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342.94万元,主要原因各项民政指标和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17.8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7.72万元、占5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89万元、占11.36%;卫生健康支出26.48万元、占3.24%;住房保障支出40.99万元、占5.01%;教育支出4.93万元、占0.6%;城乡社区支出3万元、占0.37%;农林水支出221.85万元、占27.1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江油市大堰镇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26.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97万元,主要用于: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经费、扶贫经费、河长制经费、武装经费、食品、药品监督检查经费、网格化环境监管经费、森林防灭火经费、招商引资专项经费、场镇设施运行经费、公共卫生经费和机关服务支出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专项支出。

4.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9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举办干部系统内培训及在职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等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27.7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行政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6.2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7.2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5.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1.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大堰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21.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41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局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大堰镇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3.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3.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50.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培训费、邮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一)2021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44.5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府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堰镇2021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堰镇2021年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江油市大堰镇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9.0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71.15万元,下降39.5%。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机关办公电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青莲镇固定资产总额483.15万元。共有车辆2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2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大堰镇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汛(项):指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局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大堰镇绩效项目公开明细表.pdf
大堰镇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样表(附件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