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政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3-12 14:04信息来源: 政务服务中心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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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责及主要工作

(一)市政务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和省、绵阳市、江油市的决策部署。

2.负责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含政府采购,下同)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等,承担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

3.拟订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各部门(单位)设立的服务窗口及派驻的工作人员实行现场管理和日常考核。

4.协助相关部门优化办事流程并监督窗口实施;负责政务服务后台协调,推进“一窗式”服务。

5.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政务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

6.承担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信息技术平台建设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场内交易信息,为交易各方提供交易咨询服务。

7.负责进场交易项目的现场监督管理与服务工作。承担查验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各方主体资格和进场交易项目相关手续。记录、制止和纠正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接受有关咨询、投诉,并按职责移送有关监督部门处理。

8.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现场行为公开制度和现场信誉评价管理制度,开展场内信用信息记录、评价并对外发布。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情况记录,协助有关部门搭建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行为记录公告平台。

9.负责统一组织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负责制订集中采购内部操作流程。受招标人(采购人)委托,代其组织相关招投标(采购)事宜。

10.指导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业务工作。

11.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1.进一步抓好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初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股室负责人及入驻部门负责人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狠抓制度建设,强化党员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双报到等制度;三是加强组织队伍建设,发展壮大基层党组织。积极培养中心表现优秀干部职工向党组织靠拢,计划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名。

2.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在春节前后做好返乡人员入厅办事群众的疫情防控。积极协调落实疫情防控物资,督促中心各股室、各入驻部门落实疫情防控举措,确保政务大厅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两不耽误。

3.完善政务服务体系,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推进同一事项全市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做实政务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加快更多部门入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实现更多政务事项集成办理,“一站式”服务功能,实现最多跑一次。

4.探索多个关联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推进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减少办事环节和所需证明材料,推动“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绵阳-北碚异地通办”。

5.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评价政务服务指标。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加强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便利度。

6.做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镇村便民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指导乡镇综合窗口业务,推进更多行政审批事项下层乡镇,推动更多事项集中办公,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7.全面使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健全“好差评”运行管理机制。

8.加强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

9.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在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远程异地评标、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方面开展更多的探索和创新。配合绵阳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积极推进“中介服务网上超市”运营。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油市政务服务中心为江油市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全额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油市政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1年收支总预算482.65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70.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政务大厅升级改造完成,2021年不再产生大额升级改造费用。

(一)收入预算情况

江油市政务服务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482.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2.6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江油市政务服务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48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84万元,占56.32%;项目支出210.81万元,占43.6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江油市政务服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82.65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70.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政务大厅升级改造完成,2021年不再产生大额升级改造费用。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8.3万元、教育支出1.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8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8.3万元、教育支出1.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8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油市政务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2.6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70.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政务大厅升级改造完成,2021年不再产生大额升级改造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8.3万元,占90.81%;教育支出1.73万元,占0.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万元,占4.02%;卫生健康支出9.35万元,占1.94%;住房保障支出13.87万元,占2.8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江油市政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本部门项级全部功能分类)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27.4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等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10.8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管理、考核,办公设备的维修、维护,清洁卫生等劳务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电子网络系统维护、租赁以及政府采购运行、档案管理、购买社会服务人员等。

2.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1.73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9.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及其他。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9.3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3.8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政务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7.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3.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4.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0年预算无变动。

(二)根据市外事办安排的2021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

(三)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增加0.48万元,下降46.15%,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增加,相应公用经费增加。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四)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无变动。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拟新购公务用车0辆。其中:购置轿车0辆,安排经费0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务用车更新。

(五)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政务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政务服务中心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江油市政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82.6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06.36万元,增长28.26%。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江油市政务服务中心固定资产总额296.71万元。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江油市政务服务中心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事业单位项目支出。

4.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教育及培训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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