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党群服务中心
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责及主要工作
(一)江油市党群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1、主要贯彻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和新时代基层党建工作新要求,落实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和市委组织部工作安排。
2、负责提出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及基层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站点)的规划建设建议和运行管理建议,指导开展党群服务日常性工作。
3、面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提供有关党内法规、可公开的党内文件资料、党建工作典型经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各类工作政策咨询。
4、利用机关、企业、学校、医院、两新组织、“两代表一委员”等党群资源,组织、策划、推动党群一体组团活动和服务,指导各基层组织结合实际需求编制、包装、购买、评估服务项目,推进区域化大党建共建共治共享工作。
5、负责对全市各级党员志愿服务联盟(站点)进行工作统筹和政策指导,承担党员志愿者及志愿团队信息登记、大型志愿服务项目梳理、志愿组织培育等工作。中心全面对外开放,为党群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资源。
6、负责提出党建智媒体建设意见,积极传播党建理论知识,帮助基层党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做好“江油党建”微信平台、党员信息平台、党群服务平台等运行管理工作,编制、审核、发布党建信息。
7、承办党章、党徽、党员证的发放工作;接纳流动党员并帮助落实相应党组织;协助党员信息收集、数据分析、统计报表等有关党内业务。
8、协助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协助相关单位开展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教育、培训、管理、考核等工作。
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1、建立健全党建项目运行机制
围绕党建项目孵化、实施、管理等环节,制定党建项目策划、包装、认领(申报)、评估(验收)、实施推广、联系指导和叫停制度,进一步明晰项目资金匹配、实施主体、步骤流程等,探索形成一套操作性强、程序规范的党建项目管理办法。
2、扎实推进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
紧扣市委决策部署,围绕城乡基层治理、社区亲民化改造等重点工作,依照“党委领导、区域统筹、多方参与、共驻共建”的方式,持续实施村级活动阵地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推动三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发挥市党群服务中心的智力支持、业务指导作用,推动便民利民活动进村(社区),进一步完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建设和运行导则》,明确功能设置、建设标准,推进开放式、集约化、共享性、亲民化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加大社区专职工作者培育力度,组织社区专职工作者上派学习锻炼,推进社区专职工作者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3、大力实施“三色”(红色情怀、橙色活力、绿色希望)项目活动
推广“互联网+党建”、“智慧党建”,整合党建信息与政务信息,实现互联互通,进一步优化推广党群服务电子平台,促进党建工作与社会管理服务深度融合。发挥两个党校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建带群建。围绕党史学习、十三五建设成果宣传,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红色党建类活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结合城市基层治理工作要点,发挥党建引领在小区分类治理中的作用,提升城市基层治理精细化水平。加强“雷锋侠”志愿者队伍建设,拓宽服务群众渠道,创新载体和平台,开展系列志愿者活动,健全完善“雷锋侠”志愿者服务体系。通过沙龙形式及体验式团体心理教育模式开展各类社会心理服务。加强与川师大深度合作,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4、充分发挥好党建宣传的窗口作用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党史学习的重要指示,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制作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宣传教育片,全方位多角度讲好建党百年故事。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开辟“建党百年”宣传专栏,推送系列活动内容。充分运用移动互联网传播优势,优化“诗仙里”公众号版面设置,提高覆盖面和关注度,不断提升宣传主阵地影响力和宣传效果。加强宣传队伍培训工作,完成“四川省智慧党建云平台”接入、使用及管理工作。持续报道我市换届工作,聚焦城乡基层治理成效,发挥党建宣传窗口作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油市党群服务中心是正科级事业单位,为中共江油市委组织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油市党群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1年收支总预算134.35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5.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标准变化及上年结转。
(一)收入预算情况
江油市党群服务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134.3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82万元,占0.6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53万元,占99.39%。
(二)支出预算情况
江油市党群服务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134.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35万元,占88.84%;项目支出15万元,占11.1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江油市党群服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4.35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5.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标准变化及上年结转。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53万元,上年结转0.8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59万元、教育支出0.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油市党群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3.5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5.1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标准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88万元,占77.05%;教育支出0.81万元,占0.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4万元,占13.43%;卫生健康支出4.75万元,占3.56%;住房保障支出7.15万元,占5.3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江油市党群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87.8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15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宣传、市党建阵地建设、党建智媒体建设等从而保障党建各项宣传任务、党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3.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0.8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公用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7.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离退休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9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4.7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1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党群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9.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4.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励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4.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7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2万元。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为发展的各项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党群服务中心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党群服务中心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江油市党群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1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71万元,增长23.71%。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江油市党群服务中心固定资产总额8.46万元。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江油市党群服务中心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党建宣传、党建阵地建设、党建智媒体建设等项目支出。
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用于干部职工培训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江油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