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水利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责及主要工作
(一)江油市水利局单位职能简介
1.江油市水利局主要贯彻落实水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水利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参与编制防洪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提出本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编制全市城乡水利规划、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落实节约用水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监测江河、水库的水量,按权限发布水资源公报指导水资源保护工 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负责全市水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全市的水行政执法及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调解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关工作。 负责拟订水利行业财务调节措施,负责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行业内安全生产监督和全市水利工程(含堤防、地电、水保)质量监督及招投标监督;负责上报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拟订水土保持发展规划,推广先进的水土保持技术;组织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监督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全市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江河及重要水工程的防汛抗旱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和服务便民化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江油市武都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武引江油灌区内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武引工程新建、改扩建、岁修和病害整治等建设项目的规划、勘测设计、概预算编制和审批转报工作;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程的竣工决算、竣工审计和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工作。负责武引江油灌区内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推行节水措施,编制上报灌区用水计划,负责灌区内工农业生产及人民生活用水的统筹调配以及水费征收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武引江油灌区工程用地、林木占用、青苗赔偿、确权划界等工作。负责维护、保护管护范围内的各类水利工程、水域和土地资源等;参与水事案件的调查和水事纠纷的处理;负责武引江油灌区内工程的防汛抢险工作。承办绵阳市武引管理局交办的武都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2020年完成全社会水利投资1.8亿元;巩固提升0.3万农村群众的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0.03万人;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4.6亿立方米之内,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8%、26%;基本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划界等工作。
做好武引一期江油灌区的管理工作。做好灌区管理的日常工作,承办武引灌区管理制度和供用水制度的具体工作,做好供水计划、防洪度汛预案的编制报批;做好水量调配、水文测报、气象资料收集等工作;做好已建成工程的维护管理、农毛渠规划与建设、《水法》宣传、水质监测、节水措施的推广、水价测算和水费征收、供水合同的签定、抗旱防洪、水环境保护以及灌区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指导检查灌区用水服务工作;协助相关部门调解重大水事纠纷,配合查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负责供水设施的维护、供水能力的调整;做好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做好武引二期武都水库直灌区工程的建设工作。做好江油市武引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做好江油武引灌区水利基本建设的管理;组织基本建设年度施工计划的实施,承办工程项目新建、整治、改造、维修的勘测、设计、审查、招投标、转报等工作;组织重大项目设计变更的论证审查和方案的编制工作;做好建设项目的质量检查、监督、施工管理、技术管理、竣工验收、安全生产、创建文明工地、统计及工程技术档案管理等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竣工审计、资金拨付、设备材料购置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武引灌区水利工程建设用地的征租、林木占用、房屋拆迁、移民安置的规划、实施、申报、费用补偿和相关证件的办理等工作;做好确权划界和资料整编归档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油市水利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主要包括:局机关事业单位6个、水利工程管理中心中心站事业单位9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油市水利局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的资金;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水利支出。2020年收支总预算1995.8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60.99万元,主要原因是体制改革人员减少,相应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项目经费2020年减少,武都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并入。
(一)收入预算情况
江油市水利局2020年收入预算1995.8万元,其中:无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95.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江油市水利局2020年支出预算19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2.4万元,占94.31%;项目支出113.4万元,占5.6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江油市水利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95.8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860.99万元,主要原因是体制改革,将水利局下属单位机动抢险大队划入江油市应急管理局;水务站划入相应的政府,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95.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8.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53万元、教育支出14.19万元、农林水支出1338.4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油市水利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95.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860.99万元,主要原因是体制改革,将水利局下属单位机动抢险大队划入江油市应急管理局;水务站划入相应的政府,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武都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8.94万元,占10.14%;教育支出14.19万元,占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59万元,占13.5%;卫生健康支出61.11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113.53万元,占5.66%;农林水支出1338.44万元,占6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江油市水利局2020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农林水支出(款)水利(项)1338.4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他项目支出等。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费(项)14.1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技能和职工继续教育培训。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69.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退休职工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项)61.1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13.5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水利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76.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57.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24.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职工继续教育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65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13.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5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外事办安排的2020年出国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14.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府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水利工程验收检查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6.5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武都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是事业单位有公务用车。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车计划。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水利局2020年未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水利局2020年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江油市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82.4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338.35万元,下降18.42%。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暂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截至2019年底,江油市水利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2014万元。共有车辆1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应急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套)。
2020年部门未安排预算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江油市水利局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农林水支出,农业,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教育进修及培训,培训费:指用于培训支出。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指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 农林水支出,水利,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6. 农林水支出,水利,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 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指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