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人民法院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1-05-12 09:55信息来源: 法院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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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人民法院

2020年度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度我院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纵深推进“六个实质化”,全面加强审执工作和队伍建设,努力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贡献法院力量。全年受理案件12071件,审执结11924件,结案率98.8%,同比分别上升1.7%、6.2%和4.2%。

(二)资金安排情况

1.总体资金安排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3721.82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2020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情况

2020年,下达我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594.64万元。其中:办案业务经费273万元,扫黑除恶经费10万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经费5万元,业务装备经费306.64万元(含2019年结转159.64万元)。

3.2020年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情况

2020年,下达我院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31.67万元。其中:办案业务经费14.54万元,业务装备经费17.13万元(含2019年结转2.67万元)。

4.本级项目资金下达情况

2020年,下达我院本级项目资金331.20万元。其中:党建经费5万元,学习考察经费5万元,案件陪审经费11.7万元,安保及物业费用25万元,“六专四室”标准化刑事保障经费34.5万元,非税对应安排—罚没收入50万元,法院保障经费200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

2020年江油市人民法院预算资金执行情况表(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行次 年初预算数 1-6月执行数 1-9月执行数 1-11月执行数 决算数

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1 594.64 33.18 76.72 133.65 447.64

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2 31.67 0 0 2.57 28.12

党建经费 3 5 1.69 3.69 4.21 5

学习考察

经费 4 5 0.5 5 5 5

案件陪审

经费 5 11.7 0 1.58 1.58 11.7

安保物业

费用 6 25 8.6 25 25 25

“六专四室”标准化刑事保障经费 7 34.5 0 0 4.4 34.5

非税对应安排——罚没收入 8 50 25.91 44.05 50 50

法院保障

经费 9 200 3.67 3.67 15.86 200

本年合计 957.51 73.55 159.71 242.27 806.96

如上表所列:(1)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行1)全年预算594.64万元,截至2020年底执行完成447.64万元,剩余147万元为业务装备经费,按惯例在2021年执行。(2)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行2)年初预算31.67万元,截至2020年底执行完成28.12万元,剩余3.55万元为业务装备经费,如前述147万元业务装备经费一并实施。(3)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行3-9)全年预算331.20万元,截至2020年底全部执行完毕。总的来看,1-11月预算资金执行进度总体较慢,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是1-11月项目尚未实施完毕,达不到支付条件。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2020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0年,下达我院中央转移支付资金594.64万元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31.67万元。其中:办案业务经费302.54万元全部用于案件审执工作,且全部执行完毕;173.22万元业务装备经费用于与案件审执工作相关的业务装备购置,其余的150.55万元属于业务装备经费,按惯例在2021年内实施完成。

2.本级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0年,预算下达党建经费5万元,学习考察经费5万元,案件陪审经费11.7万元,安保及物业费用25万元,“六专四室”标准化刑事保障经费34.5万元,非税对应安排—罚没收入为50万元,法院保障经费200万元。用于党建、学习考察、案件陪审、安保物业等经费开支,且全部执行完毕。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20年,全年下达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273万元,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4.54万元以及法院保障经费200万元, 我院全年审执工作正常开展,共受理案件12071件,审执结11924件,结案率98.8%。

2020年,下达我院扫黑除恶专项经费10万元,审结涉黑涉恶案件25件78人,执结涉黑涉恶案件18件。

2020年,下达我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经费5万元,用于购买口罩13000个及若干体温枪、消毒液、酒精等防控物资,确保我院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2020年,下达我院党建活动经费5万元,用于保障“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开展及干警集中下乡扶贫工作33次,确保党建工作顺利开展。

2020年,下达我院学习考察调研经费5万元,用于组织部分员额法官到高校参加《民法典》理解与适用专题培训和干警考察学习开支。

2020年,下达案件陪审经费11.7万元,用于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010件,确保公民依法参与审判,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2020年,下达安保及物业费用25万元,用于法院机关审判办公楼和8个人民法庭安保及物管,确保审执工作正常开展。

2020年,下达“六专四室”标准化刑事保障经费34.5万元,用于司法警察执法规范性建设,提高刑事庭审保障能力。全年刑事案件庭审保障387件536人。

2020年,下达非税对应安排—罚没收入50万元,全年完成罚没收入1248.19万元,且已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2.质量指标

2020年全年下达中央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273万元、省级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14.54万元以及法院保障经费200万元,较好地保障了我院审执工作顺利开展,2020年末我院结案率达到98.8%。

3.时效指标

2020年,除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经费需在2021年度完成外,其余办案业务经费及本级项目均在当年全部完成。

4.社会效益指标

通过审执工作顺利开展,依法化解民商事纠纷,较好的保障人民权益,维护司法工作,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通过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加强扫黑除恶力度、建立“六专四室”,惩治罪犯,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以人民陪审员形式参与案件审理,有效保障公民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

5.满意度指标

专项资金下达和正确使用,确保了我院审判执行及党建、学习交流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促进了法院干警素质素能建设,提高了审执质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受到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好评。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1-11月预算资金执行进度缓慢

从项目资金执行进度表中可以看出,1-11月预算资金执行进度总体较慢,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是1-11月项目尚未实施完毕,达不到支付条件。

2.业务装备经费年内未执行完毕

2020年政法转移支付未在本年度内执行完毕,主要原因是业务装备经费下达时间晚,业务装备计划制定、报批、审核等程序时间跨度长、审批流程慢,且需通过政府采购完成。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1.加强项目执行进度管理,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做到提前谋划、合理安排、督促实施。

2.建议完善业务装备经费管理和使用机制。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项目自评,查找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倒逼我们探究有效解决方法,把自评结果应用于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以及项目绩效工作开展各方面和全过程,并主动及时公开项目自评结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1.江油市人民法院党建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江油市人民法院学习考察调研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3.江油市人民法院案件陪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4.江油市人民法院安保及物业费用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5.江油市人民法院“六专四室”标准化刑事保障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6.江油市人民法院非税对应安排—罚没收入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7.江油市人民法院保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8.江油市人民法院2020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

绩效目标自评表

9.江油市人民法院2020年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4月20日

江油市人民法院2020年“六专四室”标准化刑事审判保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docx

江油市人民法院2020年安保及物业费用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docx

江油市人民法院2020年保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docx

江油市人民法院2020年案件陪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docx

江油市人民法院2020年党建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docx

江油市人民法院2020年非税对应——罚没收入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docx

江油市人民法院2020年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docx

江油市人民法院2020年学习考察调研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docx

江油市人民法院2020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