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6-08 09:43信息来源: 法院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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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责及主要工作

(一)江油市人民法院职能简介

江油市人民法院是行政单位,主要负责江油市辖区内的民事、刑事、行政审判工作及各类案件的执行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江油市人民法院2020年重点工作为:

1、切实推进“党建标准化建设年”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2、切实推进“创新能力提升年”建设,精准施策服务大局服务人民;

3、切实推进“办案质效巩固年”建设,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4、切实推进“应用法学研究突破年”建设,着力提升干警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

5、切实推进“纪律作风强化年”建设,坚决确保队伍纪律严明作风优良;

6、抓细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涉疫案件司法应对;

7、统筹完善各项制度和优化基层法庭布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油市人民法院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油市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收支总预算2518.41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2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结转资金相较于上年减少183.12万元,同时本级财政要求所有预算单位压缩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比上年减少138.3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江油市人民法院2020年收入预算2518.4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51.15万元,占13.9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17.26万元,占86.06%。

(二)支出预算情况

江油市人民法院2020年支出预算216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6.06万元,占93.95%;项目支出131.2万元,占6.0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江油市人民法院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67.26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38.38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了项目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67.26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800.42万元、教育支出11.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7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油市人民法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67.2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38.38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了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800.42万元,占83.07%;教育支出11.97万元,占0.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02万元,占9.55%;卫生健康支出52.11万元,占2.4%;住房保障支出95.74万元,占4.4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江油市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公共安全—法院—行政运行1669.2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及法庭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开支。

2.公共安全—法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1.2万元,主要用于特定的项目经费开支,如办案业务经费开支、业务装备经费开支等。

3.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11.97万元,主要用于干警业务培训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73.0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慰问费及离休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3.9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警养老保险。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2.1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警医疗保险。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5.7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警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人民法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36.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25.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

公用经费611.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4.879.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7.1万元。

(一)江油市人民法院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开支。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0.3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府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接待上级及同级法院开庭、调查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0.39%。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控制燃油、维修支出。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1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保有量2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人民法院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人民法院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江油市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11.04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74.06万元,下降10.81%。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安保及物业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江油市人民法院固定资产总额2496.43万元。共有车辆22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江油市人民法院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含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公共安全-法院-行政运行:指法院各类基本支出。

4、公共安全-法院-般行政管理事务:指法院各类项目支出。

5、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指法院用于干警培训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指法院开支的离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法院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指法院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法院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法院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江油市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