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司法局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1-05-10 16:25信息来源: 江油市司法局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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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江油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江财绩[2021]2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逐渐丰富和完善。

(二)资金安排情况。

2020年财政共计下达我局项目资金136.35万元,其中本级项目资金127.35万元,省级转移金9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

1)普法宣传项目: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9.86万元,完成预算的98.6%

2)法律援助:项目全年预算数29.99万元,执行数为29.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司法所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人民调解员专项补助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5)安置帮教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6.75万元,执行数为6.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6)法律顾问费和诉讼代理费:项目全年预算数39万元,执行数为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7)社区矫正:项目全年预算数23.5万元,执行数为2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8)法制建设工作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7.31万元,执行数为7.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9)党建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1.8万元,执行数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0)基层工作指导费:项目全年预算数1万元,执行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开展各项预算绩效编制、监控、评价等工作,顺利完成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一是落实组织保障体系建设。我局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 局党组成员、党总支书记担任副组长,其余局党组成员及办公室主任任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局办公室,由财务室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落实事前绩效评估工作。为进一步提升我局预算编制的质量,我局在预算编制期间开展了内部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由领导小组进行事前评估,确定了报送项目名称、内容、开支金额等内容。

三是落实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工作。2020年期间,我局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要求的时限、内容,开展项目预算绩效监控、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工作,并形成报告进行上报。

四是落实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在编制2020年预算的期间,我局组织各股室负责人成立论证小组,对需报送的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行了论证工作,进一步将绩效目标内容进行细化量化,完善了相关内容,保障项目的合理性、可行性。

五是重视绩效结果的应用。我局对10个项目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工作,并形成书面报告。在进行2020年预算公开的时候同步公开了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进行2019年决算公开时同步公开了2019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等。

六是完善基础支撑体系。为进一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我局通过组织学习各级政策文件,向先进单位进行学习总结,制定了《江油市司法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并印发各处、司法所、室遵照执行该办法。另一方面,在编制2020年预算的阶段,开展针对各股室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业务培训会议,传达学习江油财政局关于编制2020年预算的各项文件与会议精神,详细介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的编制要求,力求内容的真实、准确、可行。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普法宣传:通过项目实施,发放民法典宣传资料20万份,环保口袋、水杯、手机支架等法治宣传物品2万余份。举办江油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云课堂”,开展“《民法典》与我们的生活”为主题的专题讲座。组织参加四川省《民法典》网络知识竞赛和“民法典 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的四川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

2)法律援助:通过项目实施,切实做好特定人群法律援助工作,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简化程序、手续,开辟“快速通道”,提供方便及时的服务。截至当前,全市共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145件,办理法律咨询、代书等其他法律援助事项3563件,服务受援人群5853人次,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为解决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我局主动与全市复工复产中小企业联系,听取企业法律需求,针对企业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全力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已为5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解决法律需求6项。

3)司法所经费: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司法所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充分调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人民调解员专项补助经费:通过项目实施,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将集中矛盾纠纷排查调整为每月两次,把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段对重点区域、人员的排查列为排查工作的首要环节。目前,各级调委会受理各类矛盾纠纷855件,成功调处817件,成功化解率95.6%

5)安置帮教经费:刑满释放人员正接受安置帮教。对在监人员实行远程探视,当前,办理探视申请56次,成功会见40次。通过视频系统,组织亲人“线上”见面,安抚在监服刑人员思想情绪,促进服刑改造。

6)法律顾问费和诉讼代理费:通过项目实施,建立合法性审查前置制度,要求对重大合同、重大决策事项等必须由起草单位进行初审、修改后才能报请审定。对领导批转我局审查的重大决策事项及时进行审查。截至当前,共审查协议65件,规范性文件8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69次,出具内部审查意见112次,办理领导交办事项68次。

7)社区矫正经费:通过项目实施,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57人,解除矫正199人,目前全市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41人,均未发生脱管、漏管。

8)法制建设工作经费:通过项目实施,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件,参与应诉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8件。

9)党建经费:通过项目实施,加强职工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四川省实施细则,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组织开展“铭记入党誓词、践行初心使命”活动,健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常态化机制,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确保司法行政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10)基层工作指导费: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强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系统指导,完善优化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信息资源数据,确保系统数据的规范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缺乏经验,无法形成个性化评价指标体系;二是缺乏对机关各办、中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监控评价约束力;

三是缺乏对我局绩效管理工作的宣传报道。

我局将针对在此次考核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改进、改善。一是多学习、多总结,积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验,争取形成个性化指标体系,更全面更细致地对我局预算绩效目标进行评价、应用。二是通过对领导汇报争取,力争在2021年的预算绩效管理中,建立预算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管理监督体制。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大众的监督力量督促我局预算管理工作更全面、更有效地发展。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编制预算、决算,确保帐表相符,账账相符,决算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上报,公开。同时在进行2020年预算公开的时候同步公开了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进行2019年决算公开时同步公开了2019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等。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司法局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