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2-08-18 13:46信息来源: 江油市人社局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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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江油市于2009年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2014年2月21日,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制定、行政审批等事项,下属参公事业单位——江油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机构改革前为江油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经办机构,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保险费征收、基金管理、待遇领取审批、养老金发放等工作。基金统筹级次为——县级统筹。

项目绩效目标:每年度设立参保及缴费的目标人数,2021年参保人数326926,缴费人数156661待遇领取人数111823人。

2021年度向财政申报政府补助资金15475.11万元,其中,参保缴费补贴855.98万元,基本养老金支出14619.13万元。其中中央12660.86万元,省1272.28万元,本级685.99万元。资金申报内容与具体项目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2021年度资金计划15475.11,实际到位为15475.11万元,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2021年度,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111823人,发放养老金16060.22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14529.55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530.67万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1、账户管理:我市共开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1个,承担基金征收(主要是被征地农民按政策划转资金)、转移收入、其他收入(如死亡、重复参保退养老金)业务,支出户2个,承担待遇支出、转移支出业务;财政专户1个,接收收入户转入的保费收入、收入户转入的转移收入、其他收入、利息收入等,按业务经办机构养老金发放计划向支出户划转待发基金,接收国库转入的中央、省、本级财政补贴收入等。

2、资金使用规范:城乡居民基金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范围包括:通过银行代发的方式按月向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的参保对象发放养老金,按制度向统筹地以外或其他险种转移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基金,向符合退保条件的人员退还个人账户基金(如死亡退保等),支付符合政策的其他支出。

3、资金申请和审批程序:由业务经办机构按上月支出情况,制定本月用款计划,经业务经办人员、业务股长、业务分管领导、财务股长、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财政,经财政业务经办人员、股长、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后将基金划转到支出户进行代发或拨付。

4、会计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的核算制度由社保经办机构进行会计核算,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报送月报、季报、年报等,经办机构会同财政部门共同编制基金预算、进行预算调整和预算执行分析、进行基金决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制度建设及执行有效性:2009年全国第一批新农保试点以来在《社会保险法》的构架下我省先后出台了《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四川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经办规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不断完善了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经办、管理一系列办法。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宣传培训:我市自制度实施以来,有效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宣传标语、会议等有效载体广泛地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做到辖区内人人知晓,人人懂得政策。业务经办机构做到每年对县、乡、村(社区)工作人员培训不少于两次,让业务人员能准确把握政策、能熟悉业务流程、能办理业务。

3、服务规范:辖区内所有16岁以上,没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除现役军人、在校大中专学生、服刑人员外的所有城乡居民。

4、动态管理:根据参保对象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由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参保登记、信息变更等录入,市经办机构审核、审批。

5、待遇核查比对:定期依托省基金预警平台等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系统、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系统对比;定期采取手工方式和计生数据、殡葬数据对比,尽可能地杜绝重复和死亡冒领现象。

6、资格认证工作:以乡镇政府为第一责任人,以乡镇中心为载体,村(社区)、组为纽带全面开展适时资格认证工作。

7、系统操作管理:由人社局信息中心统一管理,按用户角色合理分配权限。

8、资料报送情况:由乡镇中心收集参保登记、信息变更等资料,形成参保人员档案,参保人员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后报市经办机构审批,并移交档案

9、档案管理:参保缴费期间人员档案由乡镇中心保管,已办理待遇审批人员的档案由市经办机构整理后移交局档案馆管理,财务档案归档后由局档案馆管理。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参保人数326926,缴费人数156661征收保费12972.97万元;通过指定金融机构待遇领取人数111823人按月发放养老金待遇16060.22万元,发放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制度出台前按照(川劳险[1999]53号))对结余资金适时转存定期,所有活期存款(含收入户、支出户、财政专户存款)均享受三个月整存整取优惠利率执行,基金保值增值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2、社会效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的使用,达到了既定目标,为建立统筹城乡、广覆盖、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3、可持续效益截止2021年底江油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92687.92万元,基金可支付月数53个月,存款中定期活期结构合理,委托上级投资64992.0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行健康,可保制度长期有效执行。

4、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亡故后因无抚恤金和伤葬费的发放,又无如职工退休人员那样的日常管理费用,故存在待遇领取人员亡故后家属不及时申报,部分乡镇及社区(村组)在对待遇领取人员的日常服务管理中有不主动不严格的情况,死亡冒领待遇现象时有发生。

     城乡居民养老基础养老金偏低,缴费档次多且低,和广大参保群众的期望不相符,导致参保积极性不够,外出流动性较大。

以上问题,因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省级部门统一开发的,县市级机构尚不能做较大的变动。

(二)相关建议。

在现有条件下,做好各方面工作的同时,积极向上级建言献策,建议多种方式缴费,加快待遇人员资格认证信息共享,待遇到龄领取由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通知变为个人主动申请待遇领取。既方便群众办事,也加强了基金监管,促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健康发展。

 

:江油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

附件:江油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