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1-03-11 16:10信息来源: 扶贫中心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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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责及主要工作

(一)市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乡村振兴工作的方针、政策、措施、战略部署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市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调查研究、统筹协调、检查指导工作;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具体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全市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工作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拟订中央、省、绵阳市和江油市下达的各类扶贫和乡村振兴资金与项目的分配方案,负责扶贫和乡村振兴资金使用与项目的上报审核、监督管理、绩效考核和检查验收。

3、负责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协调市(境)外机构或组织对我市扶贫帮扶工作;参与市直机关、省、绵阳市直机关在我市的定点帮扶工作。参与扶贫协作、定点帮扶、扶贫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4、承担革命老区扶贫开发有关工作。

5、负责扶贫开发政策信息研究及信息统计工作,承担贫困群众实用技术和劳务培训工作。参与全市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培训工作。

6、指导乡镇、村乡村振兴规划、现代农业园区规划编制,做好市、乡镇、村、农业园区乡村振兴规划评审服务工作。

7、贯彻执行市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参与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政策协调、指导监督、督促检查、实绩考核等工作。

8、承担乡村振兴试点建设和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着力培育典型,总结经验做法,推广先进经验和模式。

9、承担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和市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担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行政职能以外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10、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2021年江油市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继续以破解相对贫困为重点,以乡村振兴促进减贫;持续做好机制衔接,为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保障;做好投入衔接,为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提供资金支撑;做好2021年省、市、本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创建工作及实施好各级奖补资金项目建设;抓好2021年扶贫项目的入库申报和系统录入工作,并规范高效推进2021年扶贫项目建设;加强统计监测工作,做好2021年度扶贫对象信息动态调整和2021年雨露计划专项工作;组织开展消费扶贫,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到解决相对贫困的工作中来,为乡村振兴出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油市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属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教育支出。2021年收支总预算327.12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243.35增加83.7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单位2021年收入预算327.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7.1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单位2021年支出预算32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12万元,占87.78%;项目支出40万元,占12.2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单位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7.12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3.35万元增加83.7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农林水支出280.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43万元、教育支出1.8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7.12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3.35万元增加83.7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支出280.92万元,占85.8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万元,占6.16%;卫生健康支出9.78万元,占2.98%;住房保障支出14.43万元,占4.41%;教育支出1.81万元,占0.5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江油市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农林水支出280.9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补贴、信访维稳、党建工作、技能培训、建档立卡、扶贫工作经费、三支一扶人员等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9.7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4.4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教育支出1.8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进修培训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7.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4.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32.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76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1.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8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1.98万元基本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上级检查、督导、考核验收脱贫攻坚工作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6.85基本持平。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江油市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2.63万元,比2020年预算22.18万元增加10.45万元,增长47.11%。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江油市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单位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51.73万元。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车2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江油市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单位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事业机构 (项):指局机关人员及保障机关运行的日常经费支出和建档立卡、社会扶贫、党建、三支一扶人员等项目工作经费支出。

3.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局机关用于干部职工培训的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局机关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局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出。

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局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参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江油市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附件1).xls江油市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项目绩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