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0-06-04 11:04信息来源: 江油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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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责及主要工作

(一)江油市财政局职能简介

1.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本级、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组织实施财税地方性法规、规章。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市税政事项。

3.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全市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经批准后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全市预决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4.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彩票。

5.组织拟订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政府采购工作。

6.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拟订具体管理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

7.根据市政府授权,履行市级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牵头编制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报告。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8.负责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9.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10.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全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结算审核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市金融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驻江油金融监管机构、各类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协调、服务工作,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参与对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的监管;负责全市资本市场培育的有关工作。

12.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

认真落实各项财税改革政策,积极做好分析应对预案;实行收入目标考核责任制,抓好组织协调工作;规范资金拨付和会计核算、决算管理等各项业务工作,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预算执行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做好国有土地收支管理工作,确保实现土地收益最大化;继续做好政府和国有企业闲置资产转让、报损、报废日常工作;继续坚持向上争取,加大项目申报力度;加强对民生资金的管理,开展重点民生支出绩效评价,确保政策实施取得预期效果;做好文化、旅游资金投入,提高资金绩效;坚持厉行节约,压缩行政成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确保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完成和预算收支平衡,实现财政平稳运行。

二是统筹整合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工作

2020年将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监管,严格按照程序制定使用方案,及时对上级资金进行下达,协同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对完工项目进行验收,保证涉农资金安全高效的使用。继续深化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美丽乡村工作,用好农村人居环境改造专项资金和“厕所革命”补助资金,切实抓好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落实。抢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机遇,进一步夯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重点,持续关注民生,及时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以脱贫攻坚的实效助力乡村振兴。

三是强化财政监管,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部门预算改革的各项安排部署,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实施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深入推进《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继续加大对全市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办理能力、差错更正能力,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政府采购监管,依法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切实加强投资项目管理,完善项目评审、预决算审核等制度,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抓好日常财政监管和财政专项检查,努力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规范使用,稳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油市财政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有下属事业单位4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江油市收费票据监管中心、江油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江油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中心、江油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油市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收支总预算953.52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4.3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压缩了机关一般性开支。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953.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3.5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95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3.52万元,占81%;项目支出180万元,占1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江油市财政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53.52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64.37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了机关一般性开支。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3.5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3.42万元、教育支出5.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0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油市财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53.5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64.3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压缩了机关一般性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3.42万元,占84.26%;教育支出5.75万元,占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23万元,占7.58%;卫生健康支出26.10万元,占2.73%;住房保障支出46.02万元,占4.8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江油市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行政运行(项)457.2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8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如:开展绩效评价、开展财政法制宣传等(详见项目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事业运行(项)166.18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5.75万元,主要用于:举办财政干部系统内培训及在职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等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7.8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4.3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7.1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8.92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6.02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财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73.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44.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128.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89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4.8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2020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2020年未安排出国计划。

(三)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2.9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府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是用于为财政事业发展的各项专项检查、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

(四)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与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数量、预算标准未发生变化。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江油市财政局本级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共5个,行政机关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行政单位是江油市财政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分别是江油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江油市收费票据监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江油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中心、江油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2020年,江油市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8.8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 33.99万元,增长35.81%。增长原因是2020年将车补纳入年初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江油市财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493.56万元。共有车辆1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1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江油市财政局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5.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军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作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江油市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