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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价类型:

 1、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117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对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生产性企业,属清洁工艺生产,基本无污染,可争取降低环评等级。

2、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资格:现绵阳地区取得该资格的单位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环境评价中心、绵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审批权限: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同级审批制度(即:哪级立项哪级审批)。

1、总投资 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国家环保总局负责审批; 2、总投资 3千万-2亿元人民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四川省环保局负责审批; 3、总投资 3千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江油市环保局负责审批。>三、收费:

 1、环评费用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环保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收费暂时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价费[2001]111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价单位,收费标准如下: ①投资额10003000万元,评价费1.54万元;

②投资额3000万元~1亿元,评价费48万元;

③投资额1亿~2亿元,评价费810万元;

④投资额2亿~5亿元,评价费1012万元。

2、评审会费用

环评评价专家收费标准为:600800/.人。评价组一般10人左右。

 3、江油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行政收费

①建设噪声超标排污费:按建筑面积1.52/m2收取或按实际监测数据收取。其中20%上缴绵阳市环保局,80%由江油市环保局收取。江油收取部分可予以免收。

②环境监测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本底监测的费用约2.5万元。由江油市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此项费用可予以免收

③生产企业排出的达标污水,每吨征收污水处理费0.12元。

四、时间:

 1、编制时间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一般为6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30个工作日。

 2、审批时间 :从环保部门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60个工作日内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30个工作日内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五、投资服务:

为配合我市招商引资,积极为投资企业提供优良的发展空间,江油市环保局将尽力协助建设项目开展环评工作,降低环评等级,缩短环评时间,办理环评手续。并免收本底监测费用,提供环评所必需的本底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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