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价类型:
1、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1)17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对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生产性企业,属清洁工艺生产,基本无污染,可争取降低环评等级。
2、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资格:现绵阳地区取得该资格的单位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环境评价中心、绵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审批权限: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同级审批制度(即:哪级立项哪级审批)。
1、总投资 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国家环保总局负责审批; 2、总投资 3千万-2亿元人民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四川省环保局负责审批; 3、总投资 3千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江油市环保局负责审批。>三、收费:
1、环评费用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环保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收费暂时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价费[2001]111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价单位,收费标准如下: ①投资额1000~3000万元,评价费1.5~4万元;
②投资额3000万元~1亿元,评价费4~8万元;
③投资额1亿~2亿元,评价费8~10万元;
④投资额2亿~5亿元,评价费10~12万元。
2、评审会费用
环评评价专家收费标准为:600~800元/日.人。评价组一般10人左右。
3、江油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行政收费
①建设噪声超标排污费:按建筑面积1.5~2元/m2收取或按实际监测数据收取。其中20%上缴绵阳市环保局,80%由江油市环保局收取。江油收取部分可予以免收。
②环境监测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本底监测的费用约2.5万元。由江油市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此项费用可予以免收 。
③生产企业排出的达标污水,每吨征收污水处理费0.12元。
四、时间:
1、编制时间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一般为6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30个工作日。
2、审批时间 :从环保部门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60个工作日内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30个工作日内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五、投资服务:
为配合我市招商引资,积极为投资企业提供优良的发展空间,江油市环保局将尽力协助建设项目开展环评工作,降低环评等级,缩短环评时间,办理环评手续。并免收本底监测费用,提供环评所必需的本底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