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人职[2007]7号
江 油 市 人 事 局 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专业技术人员
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市工业园区,各企业单位:
为加强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给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晋升、工资晋级和奖惩、辞退提供依据,根据《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暂行办法》 (川人职〔1996〕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7 年度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的范围及对象 全市企业单位中评聘了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见习期、试用期内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未确定专业技术职务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其它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核要求 (一)各单位要提高对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到年度考核对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激励作用,对提高企业工作绩效、服务水平的促进作用。把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和开展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逐步形成考核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各企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状况和考核内容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考核方法,实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三)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及见习期满考核、试用期满考核。 (四)考核内容以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和任期目标的工作情况为主要内容,对政治条件、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学识水平、业绩贡献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五)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一般控制在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0 %以内,最多不超过15 %。 (六)考核工作机构提出的考核等次、考核评语以及复核情况等经单位领导集体审定后应及时通知被考核人。若其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单位考核组织提出复核的申请,由考核组织复议。 (七)凡考核不认真、不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的单位,市人事局将要督促其限期改正,否则不得继续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对在考核中弄虚作假、谎报业绩的人员,按考核不称职处理。拒不参加考核的,不能续聘和申报晋升高一级职务。
(八)接受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包括评审和报考,下同)的必备条件。凡未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未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的,不能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结果为暂缓确定等次,待补完规定学时后再确定考核等次且考核结果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九)今后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实行考核工作制度化,均按以上要求进行,不再另发通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其他要求
(一)各园区党群工作部(综合办)要加强对企业单位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单位考核工作机构应在职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全市企业单位工作人员2007 年度考核工作,从今年12 月20 日开始,明年2 月底结束。 (三)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各企业将《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此表由各单位到市人事局职称股领取)一式一份、《江油市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审验备案名册》、《江油市企业单位专业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统计》 (纸质材料各一式二份,同时必须报送Excel电子文档,各种表册请自行下载模版)。单位年度考核总结一份,评定为优秀等次人员的先进事迹材料(800字左右)一份,于2008 年2 月底前报市人事局职称专家管理股备案。
2007年度企业专业人员考核表
二0O七年十二月二日
主题词:人事 企业 专业技术人员 考核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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